❶ 單位多付退休工資7年是否超過追訴期
這個情況不可以呢,簡單來做判斷的,如果是單位呢,多付了退休工資,7年時間不應該按照法律的,什麼兩年民事期限嗯去適用的,
而是這在這方面呢,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依照這個規定去辦理。
❷ 養老保險向法院申訴有無追訴期
用人單位不繳納,或者不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加收滯納金,並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為用人單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能退休,也不可以補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補償。
向勞動監察投訴,對於超過兩年沒有被勞動行政部門發現,也為被舉報、投訴的,勞動監察不予處理。向人民法院主張補償,民事訴訟時效為兩年。
《勞動法》
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國務院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條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國務院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❸ 單位財務失誤,每月退休工資多發了,後來財務向家屬追討發多工資,但當事人已離世了,請問怎麼辦
單位財務失誤,每月退休工資多發了,形成不當得利,應予返還。
盡管當事人已版經離世,但權按照《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的規定,單位有權要求其法定繼承人承擔償還責任。
否則,可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予以解決。
❹ 持續欠發退休金的訴訟時效怎麼計算
這種持續型的案件,一般是按照最後一次欠發的時間為起點,來計算訴訟時效。
❺ 勞動者快到退休年齡沒有享受退休待遇起訴法院有沒有時效期
勞動者就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支付退休待遇部分,可以在社會保險機構作出決定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不過。勞動者快到退休年齡,並不是已到退休年齡,本來就不具備享受退休待遇條件,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知會被駁回。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復議辦法》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依法予以關閉、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不服的;
(三)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出的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不服的;
(四)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出的行政確認不服的;
(五)認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履行法定職責的;
(六)認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違法收費或者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七)認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出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❻ 雙倍工資訴訟時效為多久
你好!員工主張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從應當支付雙倍工資期間最後一日的次日作為起算點,時效為一年。(北京地區)
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情況(在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內):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
(三)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1個月的工資: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雙倍工資的性質
雙倍工資中,一倍的工資是勞動者正常勞動所得,另一倍的工資實際是懲罰性賠償金,是因用人單位未按法律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承擔的法定責任的體現,不屬於勞動報酬,不應計入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計算基數。
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
員工主張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從應當支付雙倍工資期間最後一日的次日作為起算點,時效為一年。(北京地區)
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情況(在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內):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
(三)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1個月的工資: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雙倍工資的性質
雙倍工資中,一倍的工資是勞動者正常勞動所得,另一倍的工資實際是懲罰性賠償金,是因用人單位未按法律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承擔的法定責任的體現,不屬於勞動報酬,不應計入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計算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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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公司拖欠工資的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此,工資糾紛訴訟時效為1年。
❽ 社保補繳有追訴年限的限制嗎為什麼
引言:社保補繳它其實沒有追訴年限的限制,但是公司方面如果說給你少了早拿社保了,咱們一定要提醒公司把這個社保繳納補齊,避免後期咱們使用的時候受到影響,他們不得侵害我們個人的利益,不得侵害國家的利益。
三、總結
大家要知道的是社保繳納必須要滿15年,到時候才可以在退休之後領到退休金,如果說你到時間沒有繳納社保,你的社保年限不夠,根本沒有辦法領退休金,也沒有辦法好好的退休,你還是需要不斷工作的,所以咱們一定要提前交社保,也要提醒公司給咱們交社保,咱們要拿到社保的憑證也要關注一下社保信息,發現有不對勁的時候就要及時的去詢問,要保證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❾ 退休公務員犯罪追訴期是多長
法律的追訴期一般不超過20年。
❿ 騙取退休金過了追訴期
法律分析:騙取養老金是屬於詐騙的行為,怎樣判刑要依據騙取養老金數額而定,達到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