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埠農村勞動力在北京如何辦退休
外地農村戶口可以在北京辦理退休 。但是要符合三個條件才行。
這三個條件如下:
(1)社保賬戶必須是一般賬戶(普通賬戶)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3)社保累計繳滿15年(最後10年必須在北京繳納)
下面詳細解釋一下這三個條件。
1、社保賬戶必須是一般賬戶
第一個條件,是社保賬戶,必須是一般賬戶,或者說是普通賬戶。
北京市創建一般賬戶(普通賬戶)的政策是,參保人初次在北京參保的時候,女性年齡不能超過40周歲,男性年齡不能超過50周歲。
超過了上述年齡,也是可以參保的。但是不能創建普通賬戶。只能創建臨時賬戶。
一般賬戶,可以在北京退休。
而臨時賬戶不行。如果是臨時賬戶,不管你交了多少錢,以後退休了還是要轉到自己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比如小明在北京交了很多年的社保,最後發現自己交的是臨時賬戶,只能轉移到老家辦理退休。
這就會導致交的多,領的少的情況。(通常老家的退休金都是少於北京的退休金)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齡。男性需要年滿60周歲,女性需要年滿50周歲。女性幹部需要年滿55周歲。
上面的法定退休年齡,只是現在的政策。
最近延遲退休政策的傳聞傳的沸沸揚揚。
以後的退休年齡可能會有改變。
3、社保累計繳滿15年
社保累計繳滿15年。不一定都在北京繳納。只要加起來足夠15年的時間就可以了。
但是退休前最後10年的社保,必須在北京繳納。
如果北京不是最後一個社保繳納地,或者在北京繳納社保不足10年。都不能夠在北京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第二十六條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 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按規定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及喪葬補助金。 基礎養老金指按規定計發標准,由各級財政為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城鄉居民全額予以補助的養老金待遇。 個人賬戶養老金指參保城鄉居民達到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按照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支付給參保城鄉居民的養老金待遇,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以及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重復繳費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存儲額的支出。 喪葬補助金指在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的地區,參保人死亡後,政府給予遺屬用於喪葬的補助費用。 轉移支出指跨統籌地區或跨制度流動轉出的個人賬戶資金額等。
Ⅱ 外埠農村勞動力北京退休待遇
【法律分析】
如果在北京上社保,在北京辦理退休手續,那享受的退休待遇是一樣的,但如果在北京交社保,退休時是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辦理退休手續,比如回原籍退休,那在北京交的社保是可以轉移到當地的,那就只能享受當地的退休待遇,不同地區的退休工資肯定是有區別的。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第五條 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