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內蒙古養老金上調何時發放
內蒙古養老金上調將在資金到位後立即發放。具體信息如下:
自治區高度重視養老金調整工作,展現出高效執行力和責任感,確保退休人員和低收入群體能夠及時享受到政策帶來的福利。
Ⅱ 內蒙古養老金上調方案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於2019年6月24日發布通知,決定對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進行調整。這一調整依據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於2019年2月24日發布的相關通知。
此次調整主要針對2018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調整內容包括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部分。
定額調整方面,每位退休人員每月將增加52元。
掛鉤調整則分為兩部分,一是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即根據每位退休人員2018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2%的養老金;二是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每滿一年增加1元,不足15元的則按15元調整。
傾斜調整針對高齡群體,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額外增加3元,70周歲以上的再額外增加30元。對於企業軍轉幹部,如果按上述標准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將補齊到該平均水平。
對於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將增加52元,同時按退職生活費的2%增加退職生活費,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不足15元的按15元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同樣適用退休人員的傾斜調整政策。
調整後的養老金將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所需資金方面,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暫由原渠道支付,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後再進行結算。
該通知於2019年6月24日發布,信息來源於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門戶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