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在晉煤集團工作了27並想辭職,工作壓力太大,想辭職到退休年齡能辦退休嗎
你是可以選擇辭職的,只不過從辭職開始到退休之間的養老金,還需要自己來交付。
『貳』 山西省煤礦企業職工辦理退休後半年才能算回退休工資
山西省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計演算法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科學醫療技術水平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口的預期壽命和健康期,尤其是老年
人退休後余年和健康期的不斷延長導致人口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這給我國的經濟發展、社會保障帶來沉重的壓力。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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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計演算法
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2、「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
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 」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
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山西省企業退休養老金計算公式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x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勞動退休金百分率x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山西省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中央駐晉各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 37號)
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6年1月1日起,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 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
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www. wifi03.com)
2、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5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36%增加基本
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 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准
調整。
(三)傾斜調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上述兩項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824元的補到2824元。
三、資金渠道和發放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
加的養老金,市及市以下單位由市政府負責統籌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險制度正式運轉
前,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廳按照原有經費負擔政策予以解決,運轉後納入基金統籌發放。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廠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
懷。各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正確引導輿論,認真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
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和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按要求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
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叄』 退休條件都以檔案為准,合理嗎
特殊工種退休條件:
(一)、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
(二)、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該工種崗位上累計滿9年;
(三)、從事其他有害身體 健康 工作,在該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
(四)、而從業人員只具備年齡條件,從事特殊工種的累計時間達不到上面任何一條規定年限的,不能辦理退休。
根據你的描述,你的檔案上沒有記載你從事特殊工種行業,而是填寫的輕工種行業,你可以找單位領導協商解決,況且同你一起參加勞動的不止你一人。可以找其他同事證明。也可以出示特殊工種操作證。
特殊工種退休年齡:男滿55周歲,女滿45周歲,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
附:特殊工種操作證《樣本》
大家好,我是社保小達人。很高興為您解答這個問題。
退休條件都以檔案為准合理嗎?特殊工種的認定是需要嚴格審核的,因為這涉及到一個提前退休的問題。在我們的實際工作中,我們在認定特殊工種的時候必須要查看勞動者的職工檔案,主要是看其工資表、調資表上所填寫的工種是否為特殊工種的崗位。
也許很多人從事的特殊工種,但是檔案的工資表和調資表上所填寫的工種並非為特殊工種,那我們就無法認定為他從事的為特殊工種工作。正如我們都知道的,凡事都講究證據。如果你只是個人說,我們是無法相信的,只有拿出證證明材料來我們才能認定。
特殊工種的辦理是由勞動者向單位書面申請,並由單位向勞動部門進行辦理。如果單位不存在可,也可以由勞動人本人向勞動部門申請。
具體流程是,單位向上級勞動主管部門申請,上級勞動部門確認後再遞交市級勞動部門申請,最後給予公示。
在審批特殊工種最直接和最主要的資料就是勞動者的個人職工檔案,如果勞動者檔案丟失或者是資料不全,則有可能無法認定為特殊工種,就無法申請提前退休。
在本題中,題主的勞動檔案寫著為輕工,但是後來從事了特殊工種,如果在檔案中沒有記載的話,也是無法認定為特殊工種的。只有檔案中寫了且符合條件我們才有可能認定。
歡迎大家在下面的評論區留言、評論。收到評論會,我會及時回復。
你好!退休條件都以檔案為准合理嗎?你剛參加工作時檔案記載的工種是輕工,後來轉為特殊工種,但辦理退休時以職工的檔案記載為准,於是你就不能按特殊工種的待遇退休了,因為檔案上沒有特殊工種的記載。
聽了你的介紹我覺得很難於相信,一個企業的管理怎麼會這么馬虎,一個職工從事特殊工種十幾年,競然會在檔案上沒有記載。退一步說,就算檔案上沒有記載,難道連其他證明也沒有嗎?
根據有關規定,職工在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手續時,除了必須符合特殊工種名錄所規定的工種要求和連續工作年限外,在辦理提前退休手續時,除了要向人事勞動部門提供職工檔案外,還可以提供勞動合同、特種工作作業證明、你領取過的特殊工種補助工資表、特殊工種人員花名冊等等,只要能證明你從事過特殊工種的文字資料,全部都可以帶去給辦事人員看,辦事人員一定會秉公處置。因為根據勞動和 社會 保障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檔案只是用來證明職工退休年齡的重要依據,而不是用來辦理職工從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唯一證據。像你遇到的這種情況,如果你除了檔案之外,其他什麼證明材料都拿不出,也只有順其自然了,畢竟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什麼證明材料都沒有的情況下,檔案才是合法的重要證據喲。
退休條件都以檔案為准合理嗎?
當然合理了!
國家勞動局在你參加工作時,就要為你建立個人檔案;這裡面記載著每位入職者的:個人的戶籍身份、文化程度、入職批文、從事的單位、行業工種、工資調增、評功評獎獎勵的「榮譽」、違紀的處理、工作調動情況、以及後來的破產買斷情況,個人社保參加情況(電子檔案)只有完善的系統手續,到退休時給你核算養老金時;有條不紊地給你按個人原始檔案記載內容,給你辦理合法的退休手續。
你講的情況,那時(1996年未實行社保前,後改制下崗)你參加工作時;所在單位在你每次調資表中,就選擇一項;比如:操作工、電工、修理工、保管員、業務員、會計……等等。 說實話,那時誰都不關心個人的檔案怎麼填寫;只關心這次調資我調了多少。還有大家的工種不穩定,除有技術的,經培訓有證上崗的「電工」、鍋爐工、駕駛員、……外,有些崗位換來換去;很難有人連續在一「特殊崗位」干到退休。其實這也是過去的工人,沒想到後期下崗;還要繳十五年以上社保,還有「特殊崗位」提前五年退休之說。
記得那時(1990——2000年時)在單位,如一位老工人到齡退休時;還與單位還爭陰歷、陽歷出生……就怕提前退下來。你知道為什麼嗎?
那時退休按工齡長短:分20、25、30、35、40年以上,可計算退休金應原工資的65%、70%、75%、80%、85%以上來計算。
而現在進入社保,只有社保實際繳費年限長短;和個人社保繳費檔次來核算養老金,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加「過渡性養老金」。你不參加社保費,就是工作幾十年都是零;在社保窗口辦不了退休手續。
象你這種情況,必須有原始檔案記錄「特殊崗位」;有勞動局發放的上崗證(培訓結業證),提供企業十年的工資發放證明(復印件)……等等;十分繁瑣麻煩,就是找全了一年半載都在復審中;這是真的,社保部門嚴謹認真;不露一點空子。(我一朋友,下崗的;司爐壓力容器操作工,就為工資表跑了半年;批下來,前後花了近兩年)
供參考。
退休條件以檔案為准,具有合理性,但也有缺陷。先說合理的地方,我們知道檔案尾隨人的一生,記載著當事人學習和工作的軌跡,具有真實和不可更改的屬性。因此,用檔案鑒定當事人的年齡、參加工作時間、工資級別,具有毋容置疑的合理性。但檔案又受一定條件的制約,難免有缺失,僅靠檔案中的晉級表來甄別當事人的工種,確有無法彌補的缺陷。這與檔案的生成和歸集有關,在當年一切都信賴組織的心理狀態下,誰知道現在要依靠檔案來證明自己從事的工種。人沒有前後眼,誰也沒有想到。因此,我特別理解您的心情,因為我曾從事勞資工作,在這里著重向您談談晉級表是怎樣生成的,為什麼會出現象您這樣的情況?
根據您的描述,您的定級表為普通工種,後來卻從事特殊工種。別人不相信,我信。當年有一個口號,我是一塊磚,任憑黨來搬,工種變動是常有的事,但工資晉級卻不是每年進行。為什麼工種變動後,在以後的晉級表上沒有反應呢?首先當然是誰也不知道以後要靠這個解決提前退休的問題。另外,也有的職工報怨,自已明明從事了很多年的持殊工種,晉級表卻反映其沒達到提前退休的年限。這兩類疑問,在此一並回答。
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前,職工參加工作後,經歷不同年限的學員期後定一級工,工資平均為28元左右(有地區差),一年後定二級工,工資平均為35元左右,爾後就基本不動了。八十年代開始工資普調後,經歷了兩次40%的晉級,後因爭議大又停止了。九三年企業職工實行工資套改後,沒再進行普遍晉級,僅是對實行工效掛鉤的企業每年下達3%的晉級指標,企業通常幾年合並使用。職工晉級是皆大歡喜的事,每次國家下達職工晉級政策或指標後,領導和職工都希望盡快辦好。職工晉級要對接原晉級表,填寫一式三份表格,且不能有錯。企業有好幾百號人,在沒有電腦的情況下,靠勞資一個人很難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報批。因此,通常抽調幾個字寫得比較好的人員來幫忙。一個人分一疊老晉級表填寫,除了新晉級部份按要求填外,其他部份基本上都按老晉級表內容照抄。因此,問題就不知不覺地產生了。勞資人員自己填寫的因知道工種情況,基本上都會順手改過來。其他人員填寫的,除特別明顯的會問一聲,其他基本上都是照抄不誤,無形中留下了難以彌補的缺憾。導致現在按晉級表鑒定特殊工種,除定級就是從事該項工種外,定級以後更改為從事持殊工種的,很難獲得勞動部門認同。有的是年限不夠(從事多年以後才逢晉級改為特殊工種),鑽到空隙中去了(從九七年慶香港回歸人均加100元後,企業放開工資管制),後來再沒晉過級。或者是象您這樣,在晉級表上根本沒有反映,在歷次加級中都沒能改過來。但憑心而論,這也決不是誰誠心要害您,只是當年誰也沒想到會出現憑晉級表鑒定工種的狀況而己。
遇上這樣窩心事能否補救?要趁早發現。本世紀初,我所在公司一批從煤礦調來的職工,經勞資部門排查檔案,也發現其晉級表大都反映從事特殊工種年限不夠,經請示領導和勞動主管部門,讓他們回煤礦尋找佐證材料。在原煤礦的支持下,他們復印了大量財務部門存檔的工資表,上面均列有本人姓名、井下津貼天數、本人簽領字樣,並加蓋了煤礦公章及財務章。勞資部門將復印的工資表整理,每年取頭尾兩張歸入本人檔案。後來,他們到齡後都如期按煤礦井下工種提前退休了。因此,您應該尋求企業的幫助,努力找出從事特殊工種的佐證,沒有井下補貼,或許還有糧食補貼、特殊工種證、體檢表什麼的旁證。實在沒有,您恐怕也只有自認晦氣了。
縱上所述,盡管檔案中晉級表鑒定特殊工種有諸多缺失,但在目前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情況下,唯有檔案可以作為核准退休的參照物,除此而外,我想不出還有更好的辦法。當然,以後都按繳費年限作為計發退休或養老金後,也就用不著核查檔案了。
退休條件都以檔案為准,合理嗎?
在生活當中,人們對檔案的問題總是關注度不高,覺得可有可無,但是往往一旦需要辦理相關手續的時候,人們才四處尋找,火燒眉毛。
退休檔案也是一樣,總是等到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需要審查檔案的時候才去找,有的人還能找到,有的可就悲劇了。
還有找到檔案里的材料不全,沒法審查視同工齡的等等,各種情況都有。
這時候有人著急了,那檔案丟了還能再補檔案么?像現在的80 90後達到退休年齡時檔案對他們有多大影響呢?下面就檔案的問題給大家講講。
檔案分為學籍檔案和人事檔案。
學籍檔案就是上學期間建立的從小學一直到大學畢業。
人事檔案是用人單位了解一個人情況的非常重要的資料,也是一個人工作生涯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對於50 60年代的參加工作早的叔叔阿姨們,當時不繳納養老保險,我們都知道他們呢有一個視同繳費年限。但是是說在單位工作了就可以計算工齡么?
答案是一定不會的
工齡的認定要根據檔案里記載的招工表及視同工齡的認定表材料,達到退休年齡審批的部門去審核視同繳費年限的,所以絕不可小看和忽視哦!
而且一定要切記,檔案千萬不能丟!
檔案丟失了按照北京的政策是補辦不了的,如果檔案里有視同繳費這么重要材料,導致工齡會少算幾年到十幾年,計算養老金的時候豈不是很虧么?
還有一種情況,當時招工的時候由於單位的疏忽在檔案里填寫的招工表上的出生日期跟身份證上的日期填寫的不一致。這怎麼辦呢?
國家是有明確規定的,對於職工出生的時間難以確定的,以居民身份證與檔案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認定,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
如果身份證上已達到退休年齡,但是檔案里填寫的出生日期比身份證的日期大的話,導致員工辦理不了退休領取不了待遇,那單位責任造成就只能跟單位去協商或者通過司法賠償待遇問題了。
還有現在的80 90後雖然不涉及視同工齡的問題,根據實際繳費去計算工齡,但最後退休也是需要審核檔案里的信息的,檔案找不到對退休還是有影響的,所以雖然還年輕,還是要謹慎的。
退休確實效益個人檔案為主。這是國家的一個規定,談不上什麼合理不合理,強制性的一個規定。所以說每個人都必須嚴格按照這個規定去執行。
退休時,查閱個人檔案的目的主要有。一,要查閱你的真實出生年齡是多少?因為認定真正的退休年齡。是以你個人檔案中最早記載的出生年月為依據。所以說個人當然是非常重要的。假如說你的個人檔案與你的實際年齡不相符。最終還是要依據個人檔案當中,的年齡去辦理退休手續。
二,如果你是特殊工種,那麼特殊工種是可以辦理提前五年退休的。這方面是更要查詢你的個人檔案。圖書工種必須要從事若干年以後,才能享受提前五年的退休申請。那麼這些特殊工種工齡的認定,就要從你個人檔案的記載中去認定。
所以說個人檔案,對退休人員來說是比較重要的事情。千萬不可以敷衍了事,把他不當成一回事兒?不然到時候退休的時候後悔莫及。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作為一個人的工作 歷史 ,一般上講都是以檔案記載為主要依據。這是因為每個人由於工作的時間比較長,特別是有些人轉換了不同的崗位,甚至工作單位,如果單憑記憶或者是證明是無法說清楚這些經過的。因此,政策就把特殊工種工作年限,包括個人的姓名,性別等自然情況,以及出生年月日規定為以檔案最早形成的原始材料為依據。
這樣做的出發點和目的就是盡可能的避免人們的主觀臆斷,也是本著對當事人負責的態度進行有依據的核准認定。對於題主所說,原來在輕工後期改特殊工種,沒有記載這樣的事,確實在少部分人中有所發生。但是既然你改了特殊工種,後來的調資表或者是每月的工資表上應該有所反映。所以一些地方把工資表等原始報表也作為崗位認定的佐證。
這是因為現在電子化辦公將逐步取代手寫的原始傳統檔案。換句話說,今後各個監管部門都進入微機化管理,從招工開始就有錄入檔案,包括一些特殊工種的管理,也會錄入相關監管記錄,這將在很大程度上堵塞一些不負責任造成的漏洞。
到退休時就不會發生這種扯皮現象,因為相關部門每年都會抽查崗位是否變動並錄入微機管理。包括你的自然狀況,不會因為手寫筆誤等出現多種前後不一的報表。而且勞動人社部門和社保部門以及相關的稅務等都是聯網監管,這可以從根本上杜絕人為造假現象的發生。
總之,在沒有完全實現電子化檔案管理的前提下,傳統的手寫檔案確實存在一些漏洞。但是我認為這不能否認檔案原始憑證作用的效力,即便是以後電子化答案,也是要以檔案記錄為准,應該說這也是相對合理的,也是相對公平的,不然各說各的理,就更加難辨真偽!
在此建議題主可以收集財務存檔的單位年度工資報表(因為上邊一般標注著工種和保健費之類,可以證明),向有關部門申請重審認定特殊工種!
關注燎原雜談,你會有不一樣的感悟!
簡單看了題主的問題以及問題描述,辦理退休審核檔案記載資料確定各項數據是法律規定的流程,既合情也合理,問題按照題主描述的這種情況,如果是以其他材料為依據,還真無法認定你的特殊工種身份。
「參加工作時檔案就記錄工作為輕工,可是我以後從事的是特殊工種,可是辦理退休時按檔案記錄為准,怎麼辦?」
檔案是員工各階段、各時段工作信息的一個匯總,只有檔案中才能夠體現出一個職工工作經歷的全貌,而且檔案在審核認定過程中,並非是只按其中的一個文件來定論,而是需要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多個角度相互印證來確定具體信息數據。
以題主的情況來說:參公時記錄為輕工種,但事實中從事了特殊工種,那檔案中必然要有特殊工種的相關工作經歷信息,就比如崗位調動表,崗位調資表,特殊工種工作證等等,如果題主特殊工種的工作經歷是形成在繳納社保之前,這些材料可以支撐其折算特殊工種工齡。如果形成在繳納社保之後,且符合相關規定,可以按照特殊工種的標准辦理退休。
總結一下:退休審核檔案的目的就是為了規避這種以一個表單上的一個數據來判斷具體信息的情況。通過檔案審核辦理退休是一個綜合分析的過程。
『肆』 寧夏事業單位提前退休有何新規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11月3日發布,其中提到,將出台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發展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那麼,寧夏目前實行的退休政策又是怎樣的?
11月4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人社廳獲悉,目前寧夏實行的退休政策仍是1978年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其中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此外,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可以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工作年限滿10年的。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根據上述暫行辦法中的其他條款《公務員法》以及自治區制定的有關政策,一些符合條件的特殊群體仍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從事特殊工種的女性45歲即可退休
貝佳(化名)18歲時進入青銅峽化肥廠工作,擔任化驗員十幾年後離職,成為靈活就業人員。2012年,在貝佳45歲時,她向社保部門提出退休申請,因為連續在化驗員崗位上工作超過10年,她可以享受提前退休的政策。
貝佳告訴記者,在辦理退休手續前,家人曾勸她,由於核算養老金要參照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及工齡,過早退休會影響養老金的數額。但貝佳算了筆賬,作為靈活就業人員,她每年要繳納幾千元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如果辦理退休手續,不但不用繼續繳社保費,每月還可以拿到穩定的養老金。
2012年辦理退休手續後,貝佳每月可以領到1700多元養老金,經過連續3年養老金上調後,貝佳的養老金已經超過2200元。退休後閑不住的她還在一家公司兼職,每個月也有2000元的收入。
記者了解到,按照相關規定,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從事井下、高溫等工作累計滿9年的;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辦理特殊工種退休。
自治區人社廳養老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區辦理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種主要集中在煤礦企業的井下作業者,部分行業承壓鍋爐的操作工、焊接工、地面工程爆破工、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等。按照原勞動部和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工種范圍,只要符合相關條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自治區人社廳和地級市的人社部門就會為其辦理退休手續。
在提前退休者中還有一部分屬於病退者,即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因公致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也應辦理退休手續。
公務員工作滿30周年可辦理退休手續
記者從自治區公務員局獲悉,根據《公務員法》中的規定,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自治區人社廳工資福利處負責人介紹,盡管《公務員法》規定工作滿30年的公務員可以自願提出退休申請,但是從寧夏實際看,提出申請的人並不多,「每年也就有兩三個人,而且大多是因為身體原因難以勝任工作」該人士告訴記者。
為什麼機關單位提出提前退休申請的人較少呢?知情人士分析,一方面,因為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臨近退休時,工作任務相對新入職者輕松。另一方面,一旦提前退休,待遇也會受影響,僅以公積金為例,在職時其所在單位要為其繳納公積金,而退休後,則沒有這部分福利。
高校、科研院所專技人員可提前退休去創業
自治區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相關人士介紹,根據今年我區出台的《關於融入「一帶一路」加快開放寧夏建設的意見》,為深化科技和人才交流合作,對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自主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批准,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定、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在改革期間,對工作年限滿30年,距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經本人提出申請,單位同意後,可以辦理提前退休進行創業。
『伍』 誰能告訴我同煤集團簡介,謝謝!
一.大同煤集團簡介
大同煤礦集團公司(其前身為"大同礦務局")是我國煤炭行業的國有特
大型企業,年產原煤3000萬噸以上,居全國之首。現在企業的總資產達220
億元,職工15萬,國家512戶重點企業之一,也是國家120家大型企業集團
試點單位之一。
大同煤礦集團公司的前身是大同礦務局,成立於1949年8月30日,管理大
同近十個礦的生產。當初年產煤炭僅8.2萬噸,礦井主要分布在口泉溝。新
中國成立以後,大同礦務局獲得了長足的發展。1973年,我國自行設計施工
的大型現代化礦井雲崗礦投產,隨後,又相繼建成了燕子山礦和四台礦,並
對馬脊樑礦、晉華宮礦進行了技術改造。1979年生產煤炭2404萬噸,實現了
按設計能力翻番;1985年煤炭產量在國內首次突破3000萬噸,1993年生產
煤炭3802萬噸,創國內煤炭企業年產量的最高紀錄。近幾年,為適應煤炭市
場需要,生產能力穩定在3500萬噸左右。
2000年7月,由原大同礦務局改製成立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注
冊資本人民幣35.3308億元,為國有獨資公司。
2001年底資產達到147億元,集團公司有大同煤業股份公司等5個控股
子公司,有1個全資工程建設子公司,以及機修、化工、水泥、煤氣等其它
二級單位。年銷售收入70億元。在50餘年的生產和經營中,大同礦務局取
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1949年到2001年共計生產煤炭10.13億噸,
上繳利稅125.65億元,利稅額是國家累計投資的2.62倍。
2003年12月21日,以原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主體重新組建的
總資產達220億元,員工達15萬人的特大型煤炭企業--大同煤礦集團公司正
式成立。此次資產重組是在政府的主持和推動下進行的,主要是以原大同煤
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主體,兼並了附近朔州市寧武煤田的一些較小的國有
煤礦,投資主體多元化,但均為國有資本。新同煤擁有30對生產礦井,其中
主要的有口泉溝和雲崗溝內的共15座大型的年產200萬噸以上級煤礦,還有
在建的新型年產一千萬噸以上的大型現代化煤礦。新同煤的發展目標是,到
2006年煤炭產銷量達到1億噸以上,年銷售收入達到200億元;到2010年,
產銷量達到1.5億噸,電廠一期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總銷售收入達到
400億元,員工人均年收入達到2.5萬元以上。最終目標要使新同煤成為我國
最大的煤電企業,進入世界"十大"煤炭企業的行列。(大同日報訊:做大做強
支柱產業,加快改革發展步伐
二.收獲及思考
1.企業經營現狀
同煤集團的經營現狀簡要概述如下。
1998年以後的幾年時間內,受全國煤炭市場低迷的不利影響,大同礦務
局在經營方面碰到較大的困難。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國內煤炭市場已經飽和、
供過於求,煤炭出口也由於當時的東南亞金融危機、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等大
幅縮減。國家處於能源調整和經濟宏觀調控的需要,也對煤炭行業投資銳減。
近兩年來,隨著世界經濟形勢的復甦和國內市場的需求增長(去年能源緊張,
北京一度拉閘限電;今年年初中央已提出經濟過熱的問題),煤炭企業也算暫
時度過了最困難的時期,經營狀況有所好轉。據榮科長介紹,現在同煤集團
是按最大生產能力開工生產的。
關於煤炭企業經營困難的原因,從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角度講,榮科長
主要談了一個原因,就是產業利潤分配不均的問題。煤炭作為我國一種最重
要的基礎能源,可以說處於整個產業鏈的最上游。國家為了保障下游產業的
利潤,對煤炭價格進行管制和干預,人為壓低了原煤的價格。煤炭價格的低
迷更由於煤炭行業市場的高分散性和無序競爭而雪上加霜。我國煤炭產業是
一種分散型產業,沒有一家企業佔有顯著的市場份額,即沒有一家企業能對
整個產業的發展產生實質性的影響。在美國,市場集中度小於40%的產業往往
被視為分散型產業,而我國煤炭產業的市場集中度還不到10%。據統計,1998
年末,全國各類煤炭企業5萬個多個,平均每個企業生產煤炭只有2.5萬噸
左右,即使是111家國有重點煤炭企業,平均銷售煤炭也只有422萬噸,平
均市場佔有率不到0.4%。與煤炭行業市場的高分散性相比,煤炭最直接、最主
要的下游產業電力,在中國卻又是個高度集中、甚至幾乎是國家壟斷的行業。
這樣,高度分散的煤炭產業對高度集中的電力行業,根本無競爭優勢可言。
煤炭企業之間相互壓價、無序競爭的現象非常嚴重。同煤集團早就想自己建電廠
了,但是上面一直不批。
大同的煤炭企業除國有特大型企業同煤集團(大同礦務局)外,尚有大
量歸地方所有的小煤礦。目前同煤集團與其他所有地方煤礦的生產能力及產
量基本持平,各佔大同煤炭產業的半壁江山。這些地方小煤礦目前的所有制
性質、有多少企業目前已完全歸私人所有,我們尚未來得及深入了解,但毫
無疑問的是,較之國有大型企業同煤集團,這些地方小煤礦普遍存在較為嚴
重的安全隱患,事故頻發,也加劇了煤炭行業的無序競爭,對國有企業造成
較大的沖擊。談及地方小煤礦的問題,主要是一個歷史的原因。改革開發以
來,尤其是八十年代,我國長期能源緊張,因此政府鼓勵地方小煤礦的發展,
行業進入壁壘很低,只要願意投資,就可以開采。現在他們已經發展了這么
多年了,雖然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但也不可能一下子都關掉。
大同的煤炭資源在經過建國以來幾十年的大規模開采之後,資源枯竭的
問題也已初現端倪。2004年4月17日,新華網山西頻道刊登一篇署名"陳忠
華、原碧霞"的文章《"成也煤 敗也煤":"煤都大同在困頓中守望》,文中如
是提出了大同目前面臨的煤炭資源枯竭問題:"首先,優質煤炭資源瀕臨枯竭,
煤炭生產接續緊張。隨著能源基地的建設,煤炭長期高強度開采使大同市煤
炭資源即將進入枯竭期。大同煤田總面積1827平方公里,總儲量376億噸,
其中已探明上部侏羅紀煤田地質總儲量68億噸,據測算2001年底侏羅紀可
采儲量不足15億噸,按目前開采速度僅可開采10-15年,若加上資源破壞
等因素,則只能開采6-8年,而下部石炭二疊紀煤炭資源初步勘探儲量為308
億噸,但未進行詳實的地質勘測,加之埋藏較深,地質條件復雜,開采技術
要求高,耗資巨大等因素,沒有國家的政策和資金,地方很難進行大規模開
采。"
由此看來,山西煤炭資源的枯竭問題也不是一件很遙遠的事情。煤炭資
源即在不遠的將來面臨枯竭,則產業結構調整當及早進行,未雨綢繆。對於
地方政府來說,這涉及到經濟增長是否可持續的問題;對企業來說,則在短
期涉及到企業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在長期涉及到企業生死存亡的根本問題。
過去幾年大同礦務局曾經的困境表明,單一的煤炭採掘業效益受市場波動影
響很大,抵禦風險的能力非常弱。那麼,我們的政府官員、企業領導,究竟
是怎樣考慮這些問題的呢?由於我們此行未能與同煤集團高層交流,不太清
楚他們究竟是如何考慮的。當問及這個問題時,他也坦言礦務局面臨煤炭資
源枯竭的問題,並說有幾個集團直屬的大礦已經宣告破產了(這個問題在後
面將會進一步談到,幾個大礦破產的真正原因恐怕遠非資源枯竭這個理由所
能解釋的)。談到產業結構調整,他的言談中似乎也透露出無奈,說按照他們
老總的話說,是「『以煤為主,多種經營』、『多種經營,以煤為主』;領導們
所說的『多種經營』,其實還是『以煤為主』。」從媒體上公開的信息來看,這
個問題的解決似乎不容樂觀。有山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出席的新同煤重組
揭牌儀式上,提出的企業比較具體的長遠目標仍然是以追求產量為主,除發
展電力外,其他"延長煤炭產業鏈、提高深加工產品"等,似乎也就是一些大
的方針,尚未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上面。前面提到的新華網山西頻道的文章,
似乎也表明了大同現在的困境。
2.國企改革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九十年代以來,國企紛紛進行了"政企分開"、"企
事業分離"、"減員增效"、"改制"、"資產重組"等名目繁多的改革措施。同煤
集團(大同礦務局)作為一個國有特大型企業,自身在企業管理體制方面有
哪些變遷呢?根據我們了解到的情況,相對於全國其他地區的國企,同煤集
團(大同礦務局)的改革進展還是非常緩慢的,很多方面沒有什麼實質性的
變化。
比如說"企業辦社會"的問題。同煤集團現有職工總數15萬,加上工人家
屬,共有60萬左右。同煤集團直屬的15個礦分布在口泉溝和雲岡溝兩部分,
每個礦一般又都有自己的職工住宅區、學校、醫院、銀行等事業單位,類似
於一個鄉鎮。接待我們的董事會秘書處榮科長說,同煤集團的負擔是很重的,
但改革緩慢,主要是政府不允許(企業與事業單位)分離,地方財政沒有錢。
必須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摘錄以下以
往的一次談話:
"一礦礦長:整體改革的力度不大,也沒法大。由於一礦是同煤集團的一
個下屬單位,只有管理權而無經營權,不具備法人資格,"行動要聽上面的指
揮",改革的方式要受集團公司的制約,自主的餘地不大。我們礦在冊人員6100
多人,2003年10月份分流了400多人,現在離退休的人員約3400人,這些
都得企業負責,靠企業養活。總共1520多閑散人員都靠出煤來解決吃飯問題!
現在是能上崗的盡量上崗,能安排的盡量安排。(因為一改就要下崗,一下崗
就要鬧。)
"就整個集團公司而言,改革只是改名而已,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改革;就
本礦而言,在市場化的過程中,很多都由原來平均主義大鍋飯轉為市場經營,
這必然引起一些職工的反對,職工的認識還較為傳統,沒有轉變過來。同時
職工生活水平較低,因此改革想改,但難度很大,改不下去!
"整個集團公司差不多(指集團公司下屬的各個煤礦)。但是從01年開始
為了使煤的產量提高,出台了獎勵措施,比計劃每多出一頓煤,多30塊錢。
這么一來造成老礦和新礦的差距,新礦超產的幅度大,並且人員負擔小!礦
上的工人的生活還是比較苦的!"
"同煤集團主管後勤工作的一位副局長:像同煤這樣一個企業,社會負擔
很重。同煤集團將近六十萬職工家屬,他們的生活全要企業負擔,造成改革
壓力非常大 。如果這種情況不改革,企業是負擔不起的。煤炭行業的效益與
其他行業相比,利潤比較低。歷史上將近五十年遺留下來的大鍋飯、平均主
義思想在很短的時間之內很難扭轉,因此,大同
煤礦改革就顯得比較緩慢。
大同煤礦五六十萬人,佔了大同的半臂江山,整個企業就是一個小社會。這
么大一個整體,哪一塊要變動,老百姓都要出錢,本來賺的就少,改革無疑
對他們來說是雪上加霜。在沒有群眾基礎的情況下進行改革,群眾受不了,
必然引發對社會的不滿。改革已經過幾個階段,房屋改革已經進行了,對水、
氣的改革要逐步進行,否則社會就會不穩定。只有提高了職工的收入,才能
進行其他方面的改革。"
再比如"減員增效"、"下崗"等問題。據榮科長說,同煤集團下崗現象不
嚴重,目前全局下崗職工6000多人左右,相對於職工總數15萬,比例還是
較低的。當然這是近兩年來煤炭行業初步走出低迷狀態、企業外部生存環境
好轉之後的情況。前幾年相對嚴重一些。關於下崗人數,官方提供的數據往
往跟實際情況有一定的偏差,因為涉及到一個如何界定"下崗工人"身份的問
題。根據我們訪談普通工人了解到的情況,這里的隱性失業問題也比較嚴重。
好幾位老工人都談到,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年輕人沒有正經工作"。當然這里
還有個觀念的問題。根據我們的猜測,老工人們說的"正經工作",即便不像
改革開放以前國企中"鐵飯碗"的工作,至少也應該是長期工、合同工,臨時
工大概是不算的。因為臨時工隨時有被辭退的危險,只能算暫時的工作,不
能算是"正經工作"。這里可能還有個歷史的問題。"下崗"一詞,或許主要是
針對過去的國企工人來說的吧。他們過去在國企有比較固定、長久的工作崗
位,現在沒有了,所以是"下崗"了。可是中國的改革進行到今天,過去的"鐵
飯碗"早已被廢除,國企工人主要是合同工、甚至臨時工。也就說,對於現在
到了就業年齡的新一代年輕人來說,他們多數是不會遇到什麼"下崗"問題了。
因為本來就沒有上過崗,也就無所謂下崗了。因此問題的關鍵,是國企工人
身份的置換。正式工變成了合同工,合同工變成了臨時工,等等。由於我們
此行未能訪談同煤集團高層領導,對各礦合同工、臨時工所佔的比例等宏觀
數據不了解,但在訪談過程中也采訪了好幾位臨時工,尤其是目前在名義上
已宣告破產的二礦。總體說來,同煤集團的下崗現象目前還不嚴重,畢竟在
現在煤炭市場還不錯的情況下,企業是開足馬力生產的(根據榮科長的介紹)。
關於同煤集團最近剛剛進行的資產重組,榮科長認為這是政府的一項比
較英明的決策。此次資產重組,主
要是以原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主體,兼並了附近朔州市寧武煤田的
一些較小的國有煤礦,投資主體多元化,但均為國有資本。榮科長說,由於
地方小煤礦普遍設備落後、機械化程度較低,整合之後,同煤集團一些淘汰
的設備就可以轉讓給這些小煤礦,幫助它們擴大生產能力;市場無序競爭的
現象可能也會有所緩和。但由於剛剛重組,長遠效果還有待觀察。
關於企業職工的收入狀況,榮科長給我們提供的數據是"職工年平均工資
12000~13000元,一線工人更多些"。但實際上,根據我們對普通工人的走訪,
收入沒有這么高。幾天來我們總共采訪了20多位工人師傅,包括退休老幹部、
老工人、以及在崗工人等,還是比較全面的。根據我們實際了解到的情況,
井下工人,也就是最艱苦且最危險的一線工人,工資才可以拿到1000多;更
多的是二線工人、包括地面工人,收入也就800左右。在崗工人的收入主要
分兩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工資,另一部分是超採收入。這裡面的管理很混亂,
漏洞很大,在後面講腐敗問題時還會涉及。幹部的退休金可以達到1000左右,
普通工人的退休金400~800不等。前幾年煤炭市場不景氣時曾有過拖欠工資
的現象,這兩年要好一些,退休金和工人工資基本都能夠按時發放。因為國
家推行了國企領導年薪制,領導幹部的收入還是可觀的。據我們從普通工人
及一些退休老幹部那裡了解到的情況,最高領導局長的年薪是60萬,就連最
基層的隊長,比如一個綜采隊的隊長,年薪都有6.5萬(這里不包括涉及腐
敗的黑色收入及其他灰色收入)。還有其他的獎金、補貼等,比如安全生產獎,
只要煤礦事故死亡率不超標,就可以拿到。可見領導與工人的收入差距之懸
殊。一位退休老幹部聽到我們說"職工年平均工資12000~13000元(一位科
長提供的數據)",就笑著說,"你們知道是怎麼算出來的嗎?把局長的60萬
和普通工人的800元平均一下,就是這個數了。"我們想想也有道理,或許這
個數字就是這么出來的吧。
關於職工的住房問題,我們了解的不多,也只去了九礦和二礦兩個礦。
就只簡單說一下我們看到的職工住宅區。九礦有幾棟單元樓,據說是90年代
初建的,但現在看起來外表已經有些破敗了。還有一些工人住著依山而建的
非常低矮破舊的小房子,就像貧民窟一樣。效益較好的九礦都有,在已宣告
破產的二礦就更多一些。從二礦大門進去後沿馬路走不遠,就可以從路左邊
兩棟樓房的缺口中看到一個山坡,在半坡依山建有一片像貧民窟一樣的低矮
小房子,宛如沙漠中遺棄的石窟、破敗的城堡。我們問了一位路過的大媽,
得知那裡現在還有一些人家住。據說過去中央領導來礦區視察,沿途看到這
些低矮的小房子,問是干什麼的,下面就回答說是養雞的。這個傳說還有其
他一些類似的版本,其真實性自無法考證,但也足以形象的描繪這些小房子
的簡陋和破敗了。
關於醫療保險問題,被訪工人多數表示,名義上有,但實際上基本沒有
用。小病不報銷,300元以下都是自己付;大病也只報銷很少一部分,百分之
幾。這還只是正式工的情況,臨時工則什麼都沒有。
孩子的教育支出對工人來說也是一個較大的生活壓力。一般小學生每年
的上學費用要好幾百快,初中生就要上千塊錢了。高中就更多了。但基本上
還沒有小孩因缺錢而上不起學的現象。
4.工人工作狀況
因是煤礦,我們主要關心的是企業的事故發生率、安全保障及事故善後
處理。
根據我們從普通工人那裡了解到的情況,同煤集團畢竟是國有特大型煤
礦,在安全生產方面做的還是不錯的。採煤本身就有一定的危險,不可能絕
對安全。事故每年都有,有時一年死一兩個,有時二三個,有時三四個。礦
上規定的死亡率是0.1人/百萬噸煤,還是比較低的。按照這樣的比例,以同
煤集團現在的產量4000萬噸/年計算,每年死亡數人是正常的。
近年來最大的兩起事故均為瓦斯爆炸。一次是1993年10月27日九礦的
瓦斯爆炸,死了28人。另一次是2000年9月5日二礦"九五"瓦斯爆炸特大
事故,死傷更多。據說原因是大隊長從四川雇來的人在170米深處的井下用
電爐做飯,引發瓦斯爆炸,死了52人(另外一位師傅則說,死的人沒數,因
為瓦斯爆炸後礦井坍塌,全都埋在下面了),對外只說32個。
根據我們了解到的情況,事故原因也有不少是因為工人違章操作引起的。
而違章操作的原因也分不同情況,除了工人不了解操作規章這種情況外,還
有一種情況就是為了追求效率而忽視安全操作規章。比如說電機壞了按規定
應該停產,但由於工人收入與採煤量直接掛鉤,工人為了多割煤就違章作業,
盡量搶時間。再比如我們在二礦采訪時,在工人下礦的井口看到礦工坐高速
升降的纜車下井。旁邊負責安全的工人師傅說,按照規定纜車的門是應該關
上的,但一般他們都不關。可能是閑麻煩吧。其實很多事故都是因為麻痹大
意而造成的。
對於正式工來說,出事之後都會有賠償撫恤。上面提到的93年九礦瓦斯
爆炸,撫恤金每人6萬。但是在2000年二礦的"九五"瓦斯爆炸事故之後,由
於死亡的工人中部分是從外地雇來的臨時工,有些就根本沒有撫恤金。外地
人如果是結伴而來的,還給點賠償;如果沒有親人或朋友,那就是活不見人、
死不見屍,不會給什麼賠償撫恤的。工人師傅這樣說:"中央根本不了解,那
么大的事故從來沒人來采訪,工人從來沒見過記者,有記者來,好吃好喝,
下不來,上邊早就一塊黑布遮好了。"
我們還采訪到一位九礦的傷殘內退工人,曾在井下工作了八年,95年胳
膊被皮帶拉掉,傷殘內退。現在不用上班了,開一家小商店,月工資以前是
五六百,現在是八百;看胳膊的費用都由礦上承擔;買方的時候只交了三千
塊錢,其他由礦上補貼;小店不用交稅。
綜合以上情況,我們大致可以了解到,同煤集團作為煤炭行業的國有特
大型國企,在安全方面還算可以,事故發生率相對較低;雖然在一定程度上
也存在為了效益而忽視安全的問題,但比地方上的小煤礦要好多了;對於家
在本地的正式工人來說,出事之後也都會有撫恤賠償。但這種撫恤賠償看來
也不是真正處於對工人的關心,而是迫不得已才給的,能不給就不給。外地
的臨時工出了事就不給!
順便再寫一件事。就在我們第二天上午在同煤集團總部董事會的人訪談
時,從那裡聽到了山西隰縣一家地方煤礦兩天前剛剛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的壞消息。事後看新聞得知,4月30日上午7點40分左右,山西隰縣梁家河
煤礦瓦斯爆炸,36名礦工遇難,多為來自陝西、四川、重慶的外地礦工。5
月12日的《中國青年報》刊登了一篇署名為"《山西青年報》記者 武剛 劉
兵 王與閣"的文章《山西隰縣36名礦工非正常死亡調查》,裡面有這樣一段
話:「『梁家河煤礦是隰縣惟一的煤礦,每年給隰縣交稅約200餘萬元,對於
我們這個年財政收入1400萬元的農業縣來說,可謂支柱產業。』隰縣的一位
政府官員如是說。據悉,梁家河煤礦從投產到爆炸僅有兩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