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計算的嗎
並非所有工齡都能用來計算養老金。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計算的嗎?
並非如此,現在計算養老金時,依據的是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
其實也可以理解為實際繳費工齡和視同繳費工齡。
也就是說,在你的實際所有全部工齡當中,只有你實際參加了養老保險的工齡,還有視同繳費的工齡,才能用來計算養老金。
一般來說,如果你的1992年以前的工齡沒有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話,那麼就不能用來計算養老金。
其實涉及這個問題的主要是中人,也就是橫跨了養老保險建立的人,也就是說,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參加工作,在建立之後退休,對於他們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養老保險建立前的工齡能不能視同繳費年限,一般只有國家認可的一般連續工齡才能視同繳費年限。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你是1979年參加工作,1992年繳納養老保險,2019年退休,你的工齡一共是40年。
其中,從1992年到2019年一共是27年的實際繳費年限,1979年到1992年13年的工齡是沒有繳費的,能否按照40年來計算養老金,就看你這13年的工齡能否視同繳費年限,如果是視同繳費陪年限,就可以按照40年來計算養老金,如果沒有的話就不行。
當然,對於新人來說,也就是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後參加工作的人,他們只要參加工作,就要強制性繳費,所以它的所有工齡都是有實際繳費的。所以對於新人來說,都是按照本人實際工齡來計算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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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計算的嗎?
作為一個從事社保工作多年的人員,我在這里首先要告訴題主,不是的。
自1992年至1995年各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制度建立後(包括2014成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退休工資就改成為養老金了。此後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不再像改革以前那樣,按原來的實際工齡算,而是按社保繳費年限算了。其中的社保視同繳費年限歸「中人"專屬,直接影響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退休時的工齡=社保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視同工齡)+實際繳費年限,其中: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x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儲存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儲存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x統賬結合前的視同繳費年限x1.3%。
通過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工齡無論是對企業退休中人,還是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的養老金的水平,都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但這個工齡並不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的那個實際工齡,而是改革以後的社保實際繳費年限的工齡。參保人員的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成正比。繳費時間越長,退休時的養老金越高,退休後每年調整養老金時,漲得也越多。
很多人想我工作了一輩子,為啥養老金這么低?退休時,計算養老金的時候才才十幾二十年工齡?
實際上我們的工齡並不等於繳費年限。繳費年限才影響著我們退休待遇的高低,用於計算退休待遇。
比如我們的基本養老金分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基礎養老金跟繳費年限掛鉤,過渡性養老金跟建賬之前的繳費年限掛鉤。
我們自己認為的工齡和繳費年限是不一樣的。
繳費年限包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國家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以前,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
一般人連續工齡是不受國家認可的,企業工人的話,一般是國有企業固定工或者國家認可知青上山下鄉的時間。當時的條件限制非常嚴格,農民和無業人員的工作時間不符合要求,而且也沒有相應的建檔或鑒證單位,所以是無法認定上視同繳費年限的。
實際繳費年限大家都好理解,按照市場原則的要求,只有社保繳費才可以享受相應的社保待遇。
繳費年限實際上是具體到每一個月,比如我們有18年零7個月的繳費年限,在計算養老待遇時是按照18.5833年計算。
值得說的是建立個人賬戶之前的繳費年限。1995年前後我們國家經歷了一次養老保險制度的變革,國家要求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形成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共同養老的模式。因此一些地方又叫做統賬結合。當地建立個人賬戶之前的繳費年限,由於沒有個人賬戶,所以國家要求發放過渡性養老金作為補償。
如果我們的工作的時間用人單位沒有給我們繳納社保,不能計算繳費年限。而且即使養老保險沒有到賬,因為用人單位經營不善,導致社保欠費,都是不認可繳費年限的。退休時不用做計算養老金。除非我們通過勞動維權方式,督促用人單位繳納,或者個人以單位名義給自己墊付,這樣才能夠用於計算養老金。
另外,繳費年限要憑社保繳費記錄和職工檔案相符才能夠認定,如果只有繳費記錄,沒有職工檔案,一般也不會認可相應的繳費年限。不過這一規定僅對過去電子化實施不是很完善的時代,有限製作用。現在實施電子化辦公以後,很多就業程序材料、職工檔案材料都通過補辦可以證明,現在已經完善多了。
職工檔案一旦丟失,無法補辦。尤其是視同繳費年限時代的檔案,所以職工應當高度關注自己的檔案材料,委託有資質的管理部門進行保管。防止因企業丟失職工檔案,造成自己退休利益的損失。
所以,工齡和繳費年限有區別,一看檔案,二看繳費。建議相應職工退休之前提前了解有關政策,別造成利益損失。
自從1992年建立養老保險機制後,就沒有工齡這一說了,你所說的工齡實際上就是繳費年限。
在辦理退休時繳費年限統計到月,1992年之前的工齡算作視同繳費。
你自己原本有的工齡如果繳費一直沒有中斷,計算養老金時,就是你的實際工齡。如果中間繳費中斷了,就要把中斷期間的「工齡」扣除,按實際繳費時間計算退休金。
有的人上了一輩子班,可從來沒有繳納過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工齡」一點用處都沒用,領不到退休金。
有的人一天班沒上過,將檔案放到職介,每年按時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一樣可以辦理退休。
因此可以說,能不能辦理退休,不是看你的「工齡」長短,而是看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時間的長短。繳納養老保險的時長就是你的工齡。
辦理退休時,只有養老保險而沒有醫療保險,也是不行的。這兩個缺一不可。
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計算的嗎?
1.咱先說一下工齡;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1995年開始,在全國企業單位推廣執行的。1995年以前的企業職工是不繳養老保險的,全部是國家負責養老。如果你是1995年以前退休,那你的工齡很重要,對計算養老金起到重要作用。如果你是1995年以前參加工作,1995年以後退休,那你1995年以前的這段工齡也很重要,在計算養老金的也起到一定的作用。
2.再就一下繳費年限; 如果你是1995年以後參加工作的,這時已經繳納養老保險了,你的繳費年限在計算養老金時起到一定的作用,因為光有工齡沒有交費年限是沒有用的,所以工齡就起不到作用了。但 【特殊工種崗位工齡有作用,只要你達到國家對特殊工種崗位的退休條件,能按特殊工種崗位退休】 謝謝!望對你有幫助。
樓主你好,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只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來計算嗎?這個問題是這樣的,我們國家在1992年以後就正式的繳納了基本的養老保險的待遇,那麼也就是說你在1992年以後正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那麼才可以按照你實際的供應來計算養老金的待遇,如果說在1992年以後,你沒有正常的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那麼也就意味著,你不會按照實際工齡來計算你的養老金待遇,因為沒有交納養老保險的年限,那麼都不會計算你的實際工齡的。
所以說養老金的待遇是根據自己累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來確定的,比方說你的累積養老保險都是一個連續不斷的繳納費用,那麼就和你的十幾公里擁有一個相同的繳費年限,這個時候你的工齡就是你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就會按照這個來計算,但是你在工作期間斷斷續續的交納費用,或者說根本就壓根沒有交納養老保險那麼很明顯,你就不能夠按照工齡來計算自己養老金的待遇了。
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在1992年之前就已經參加工作的人群,那麼這部分人群是可以享受到退休養老金待遇的。因為1992年之前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只要你的視同繳費年限能夠正常的被認定,都會按照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來累加到你總的養老金當中去,所以說,1992年之前是按照工齡來計算自己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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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來計算嗎?答案是否定的,也許很多人會因此而感到失望,但是規則就是這樣制定的,我們只有遵守既定規則,也就是法律和政策的規定,才能使我們的心態更加平衡。
目前我國的養老金計算並不是按照工齡來計算,准確地講是按照繳費年限來計算的,也就是用繳費年限來計算退休工齡,那麼退休工齡包含了兩個部分。
一是實際繳費年限。 我國的養老保險最早從1992年開始試點,1996年全面開始執行,也就是說如果從1992年開始繳費,那麼到現在為止,最長的繳費年限也就是37年,但是如果雖然參加了工作,但是沒有繳納養老保險,是不計算為退休工齡的,部分人員由於在民營企業工作,但沒有繳納養老保險,那麼即使在民營企業工作的時間再長,也是無法辦理退休的,只有養老保險繳費達到15年以上的人員,才具備辦理退休的基本條件之一。
二是視同繳費年限。 所謂的視同繳費年限,是指1992年或是1996年之前,《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之前參加工作,其參加工作的年限,是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也就是說1996年《決定》出台之前參加工作為國有企業的正式工人,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集體企業職工或是下鄉知識青年,退伍軍人通過勞動部門招收錄用的工人或是職工,其下鄉或是參軍的年限,工作年限可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
三是退休工齡。 退休工齡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兩個部分,就是我們計算退休的年限,如果不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的工齡,在計算養老金時,是不起任何作用的。
工齡如果不能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那這個工齡是沒有任何用處的,但是一旦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那麼對增加個人養老老金,是有巨大作用的。視同繳費年限這個概念,通過這么久的宣傳,大部分人應該知道了自己是否有視同繳費年限,但是有視同繳費年限,必須要有個人人事檔案才能認定,沒有通過認定的工作年限,不能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所以認為自己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在辦理退休時,應該及時提取個人的人事檔案,人事檔案找不到的,要及時通過各種渠道積極進行查找,不然損失是非常巨大的。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在養老金的計算時,對增加個人養老金的幫助是非常巨大的。
1996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即國發(1996)26號文件,對我國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進行了明確,即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2011年7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 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從上述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規定來看,都沒有提到工齡可以作為計算養老金的依據。從始至終都是以繳費年限來作為退休年限的人員,其養老金的計算方式為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如果有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的人員,其養老金計算方式除了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外,還要增加過渡性養老金。
樓主您好,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著自己的實際工齡來計算的嗎?首先你的這個實際工齡包括你的實際繳費年限是計算養老金最重要的一個條件,當然不完全是取決於這一個條件,實際上還有另外的條件,比如說你的這個每一年的平均繳費指數和你退休之前所在地區上一年的 社會 平均工資這幾個主要條件,來確定你的養老金的待遇。
因為一個人的退休金他一共是三部分,組成個人基礎養老金部分主要取決於繳費年限,繳費指數和 社會 平均工資來決定,當然還有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主要取決於你賬戶當中的余額和你的退休年齡,因為不同的退休年齡,他的計發月數是不相同的,所以說退休年齡越晚的個人,那麼獲得的這個個人賬戶養老金相對來說就是比較高的。
還有一部分就是個人過渡性養老金,個人過渡性養老金主要是針對於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個人,他們每一年的視同繳費年限,都會計算成為過渡性養老金,最終累加到自己總的養老金當中去,所以說每個人的養老金都是由三部分構成,當然沒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個人,那麼是沒有過渡性養老金的,主要是兩部分構成。
那麼也就是說實際上,你的這個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越長,那麼你最終獲得的養老金待遇相對來說就是越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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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照自己原本的實際工齡計算的嗎? 對,說的沒錯,人家人社局給你精確到了月,剛退休的人經常說自己的工齡是34年零5個月,就這么精確 。
快到退休的歲數,都想知道退休的時候是怎麼樣計算工齡的,反正我知道30年一個檔、35年一個檔、40年一個檔,每個檔相差500、600多塊錢,現在面臨退休的人員有的以前插過隊(上山下鄉知識青年),插過幾年隊 下過幾年鄉都給計算工齡呢,沒有開到這些證明的人盡快辦理,到了退休的時候再辦理已經來不及了。
我們單位去年有幾個同事剛退休,一個34年7個月,一個35年2個月,相差500塊錢。
辦理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按交費.年限計算退休養老金。交費滿十五年,男六十周歲,女幹部五十五周歲,女工人五十周歲,特殊工(高空,高溫,有毒,有害,輻射,礦山重體力勞動者)。男五十五周歲,女四十五周歲,經勞動部門簽定失去勞動能力的男五十周,女四十五周歲可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但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城鎮職工退休人員退休制度從2014年10月並軌統一。為了兩種退休制度的有效銜接,實行老人老辦法,2014年10月31日前退休人員繼續按並軌以前辦法辦理退休手續。中人中辦法,2014年10月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31日後退休的人員按2014年9月的標准計發退休養老金。設立10年過渡期至2024年10完成。中人退休養老金的交費年限為(視同交費年限十實際交費年限)2014年10月以前的工令為視同繳費年限。中人的工令對計算退休養老金是有用的。而新人新辦法是2014年10月後參加工作,並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按實際交費年限計算退休養老金,有工作年限沒有交納社保是沒有用的。計算退休養老金是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退休養老金。
B. 退休金為何不按工齡計算
法律分析:退休金是按繳費年限算的,如果一直都在工作也都在繳費,那可以視為按照工齡計算。如果僅僅只按工齡計算,那顯然是有失公平的,有點人工作了不一定繳了費,有的繳費了卻不一定有工齡。因此是按照繳費年限計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C. 退休工資是按工齡計算還是按交費時間算
國家實行繳納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工齡是按上班的時間算,但是必須符合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規定,才能認定;如果是實行繳納養老保險制度之後參加工作的,國家規定,職工退休,是按照繳費年限計算。工齡計算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的計算。同時也標志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它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一、工齡計算方法
1、連續計演算法
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相加,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算
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
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
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一般來說,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其間斷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現今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所以一般工齡當今已經失去意義。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後,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計算應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計算,即「滿」一個周年才能算一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D. 退休的養老金是不是按退休工齡算
退休的養老金不是按退休工齡算,是按退休之前繳納的費用計算。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E. 退休金多少與工齡有關系嗎
退休跟工齡有關系。
一般來講,養老保險繳費一年就是一年的工齡。
但是國家在1992年之前並沒有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但是很多人在1992年之前已經有工作,參加工作了很多年。那麼他們1992年之前的年限,被稱之為工齡。
養老保險上按著視同繳費年限計算。也就是說,雖然他們沒有交養老保險,但是同等按照繳費年限
去計算它。
退休年齡: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性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不補肯定會影響退休金,退休金會少拿很多。
(5)按照工齡計算退休金真假擴展閱讀:
退休金的弊端
1、由於世界市場競爭的激烈化,使得有些企業為了降低人事成本,避免付出大筆退休金給退休的員
工,而以工讀、人力派遣等非常規僱用取代正職員工。
2、有些不良公司以各種手段,如任意調動勞動者的工作、減薪或是逼退勞工等,讓屆退勞工自行離
職,逃避退休金給付而造成許多社會問題。
3、部分國家的退休金計演算法偏向長期在同一僱主下工作的勞工,所以當資方倒閉或是轉換資方時,
退休金的年資計算引發很大的紛爭,常常勞工都是受損的一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