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師退休工資從啥時候開始發
教師退休工資一般從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開始發放。
通常,當月辦理退休手續的教師,其退休金或養老金從下個月起發放。這是因為退休金需經過一系列計算和審核流程,如核實個人工作年限、社保繳納情況等。不過,教師退休工資每個月的具體發放時間並不統一,各地有所差異。有的地方社保局一般在每月10號左右將退休養老金下撥到退休人員銀行賬戶;有些地方為緩解領取高峰會分批發放,約定的發放日期不統一。
如果教師對工資發放時間有疑問,可登錄當地人社局官網或咨詢人社局工作人員,了解具體規定和安排。若發現工資發放存在錯誤或遺漏,應及時向人社局申訴並提供證明材料,人社局會調查核實並補發或調整。若長時間未收到退休金,且咨詢和申訴無法解決,可考慮尋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訴訟。
B. 延吉市教師退休工資什麼時候發
每月10號左右發放。
法律規定退休金每年會發12個月,一般都是一月進行一次的發放,但對於退休金發放的號數一般就會都是在當月的10號來進行給予。
C. 退休教師補發工資從幾年到幾年補發
一、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退休教師工資的補發政策適用於這段時間內退休的教師,即所謂的"中人"。他們的退休工資按照"中人"的標准發放。退休教師工資的計算方式包括:基本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 過渡性養老金 = 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 個人賬戶手茄本息和÷120 +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教齡滿30年的老師津貼將全額發放。若教齡不滿30年,則按80%發放;若工作年限在30至35年之間,則按85%比例發放;若工作年限超過35年,則按90%比例計發。例如,一位剛退休的教師,教齡滿40年,其退休工資為五千多元。
二、根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年齡如下:對於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應予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若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准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