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當兵的退伍和轉業後退休的待遇
法律分析:軍人退役和退休的區別
1、《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軍隊幹部退休的暫行規定》(國發39號)中規定:軍隊的現役幹部,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或因戰、因公致殘,積勞成疾,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可辦理退休。已達上述年齡的專業技術幹部以及其他幹部,因工作需要,身體又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退休時間可以適當推遲。
2、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中發[2001]3號),這個文件主要是針對自主擇業軍官的管理辦法。
具體分析:
1、退休就好理解了,現役幹部或符合相關政策的人員因某些原因退出現有工作崗位。一般說來,正團職以上的可享受退休待遇,交由所在地的干休所管理。
2、退役這個概念就涉獵很多了,有的是成文的叫法,有的是不成文的叫法。2001年以前,對幹部或志願兵離開軍隊都稱之為退役(幹部、志願兵叫轉業包括志願兵檔案材料中的叫法即為《志願兵退出現役登記表》,士兵叫退伍或復員,)。上面所提的中發2001年3號文件規定:「幹部軍齡滿20年(從2001年開始至今有兩次也可以是軍齡滿18年)的軍隊幹部可退出現役自主選擇職業,組織生活由戶口所在地社區黨組織管理,退出現役後享受現役軍人80%左右的工資待遇」。
法律依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第三十八條 自主擇業的軍轉干 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發給退役金。
第三十九條 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隊按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一)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二)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三)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
Ⅱ 退伍軍人的退休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關於復員退軍人員不論是農村的還是城鎮的,不論是沒工作的還是有工作的,不論是解放前參戰的還是解放後參戰的人員,都一視同仁,一律從60歲開始每人每月補貼8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二十一條 對退役的軍官,國家採取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政府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保障與社會化服務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服務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轉業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德才條件以及服現役期間的職務、等級、所做貢獻、專長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崗位,確定相應的職務職級。服現役滿規定年限,以逐月領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月領取退役金。以復員方式安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領取復員費。
Ⅲ 轉業軍人退休後有補助嗎
法律分析: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適用以下政策。
(一)允許參保和補繳
(二)補繳責任和要求
(三)繳費工資基數和費率
(四)參保和補繳手續
法律依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第三十五條 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退休時的職務等級低於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的,享受所在單位與其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 件人員的退休待遇。
本條 規定不適用於到地方後受降級以上處分的軍隊轉業幹部。
第三十六條 計劃分配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其工資和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所在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軍隊轉業幹部的軍齡,計算為接收安置單位的連續工齡(工作年限),享受相應的待遇。在軍隊從事護理、教學工作,轉業後仍從事該職業的,其在軍隊的護齡、教齡應當連續計算,享受接收安置單位同類人員的待遇。
第三十八條 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發給退役金。團級職務和軍齡滿20年的營級職務軍隊轉業幹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轉業時安置地同職務等級軍隊幹部月職務、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為計發基數80的數額與基礎、軍齡工資的全額之和計發。軍齡滿20年以上的,從第21年起,軍齡每增加一年,增發月退役金
Ⅳ 湖北省參戰退役軍人退休養老金如何計算
湖北省參戰退役軍人退休養老金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標准發放
退役軍人退休養老金是國家發放的。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
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Ⅳ 中國軍人上校軍官退役一般拿多少退休金
朋友您好,按照軍官來定月收入的話:
副師:7129,再增:2123;含地區補助崗貼後大約:20000左右
正團:6214,再增:1953;含地區補助崗貼後大約:18000左右
副團:5457,再增:1813;含地區補助崗貼後大約:16000左右
正營:4857,再增:1658;含地區補助崗貼後大約:12000左右
Ⅵ 退伍兵老了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有的。 退伍軍人養老金:1.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2.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3.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4.優待養老金,養老金是對退伍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持。
法律依據:《軍人優撫條例》能享受相關待遇的人員主要有傷殘軍人、「三屬」、「三紅」、「兩參」、帶病回鄉退伍人員。其中「傷殘軍人」指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殘疾軍人、警察、民兵民工;「三屬」人員指軍人遺屬、烈士遺屬、病亡軍人遺屬;「三紅」人員指在鄉退伍的老紅軍、在鄉西路軍老紅軍、在鄉老紅軍;兩參人員指參戰和參加核試驗人員,是重點優撫對象。國家性補助標准指導政策如下,各地可以有地方性調整,但不得低於國家標准。所需資金由國家財政 和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另外,相關標准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陸續調整提高。
Ⅶ 退伍軍人退休金
法律分析: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個人帳戶養老金: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優待養老金:養老金是對退伍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第十六條 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軍人服現役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Ⅷ 軍人轉業到地方退休後待遇
法律分析: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