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退休費目前就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的生活費,養老金就是企業退休人員由社保局發放的生活費,其最大的區別還是繳費方式。退休金:不需要繳費,但必須是在編人員。養老保險:每個月都要繳納的社保就有一部分是養老保險,一般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往往遵循統一的繳費准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 教師退休後是拿退休工資還是養老金
3. 教師的退休工資和養老保險金是一個概念嗎
退休金與養老金是一樣的。
作為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
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3)在編老師退休金和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參加社保養老保險到一定年齡才可領取養老保險金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4. 教師在職工資與退休後的養老金落差為什麼那麼大呢
離休教師的工資,是否會比在工作期間的薪資待遇高呢?實際上眾所周知,一般情況下老師都是屬於事業編制人員,那樣畢竟是事業編制人員,我們都知道他退休以後通常得到退休養老金的待遇水準相比小於公司里的在職人員。在職人員與離休區別毫無疑問是很大的。竟然退休了也不要上班了,沒有在盡心盡力的完成本職工作,接踵而來那就是薪水不再那麼變高。
從嚴格意義上而言,在職教師和退休教師是兩個不同的人群,工資和養老保險金是兩種不同的工資待遇計發方法。老師在職人員時屬於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規定,退休之後就只能享有養老退休金和企業年金。但是現在各地方在緩沖期內,或是給與退休教師派發一定的生活補助費用,用於改進離休教師的生活工資待遇,但這種補助並不是長久的現行政策,將來發展的趨勢便是只有享有養老退休金和企業年金。
總的來說,從行業類型來分析,退休教師做為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工作人員,養老保險金水準早已算不上比較低,最少大幅高過退休職工,之所以會造成較大的起伏,是與在職人員時薪水做比較而引起的,但這種較為自身沒有任何意義,終究工資和養老保險金不是一回事,在崗和離休本身就沒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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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教師退休工資和養老金有什麼區別
法律分析:教師退休金也稱教師養老金,與一般的社保退休金不能同時領取,而且不管是教師還是別的職位的工作人員,退休之後都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並且退休之前也無法同時繳納兩份社保。退休金和養老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而且發放資金的主體也不一樣,退休金是由單位或個體提供給你的,而養老金是國家提供的。
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退休金和養老保險不僅定義不一樣,其最大的區別還是繳費方式。退休金:不需要繳費,但必須是在編人員。養老保險:每個月都要繳納的社保就有一部分是養老保險,一般由參保人員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往往遵循統一的繳費准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6. 事業單位教師退休金怎麼算
事業單位退休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項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教師退休工資
退休工資=工資×(工齡÷法定工齡)×(75-法定退休年齡)÷(75-退休年齡);
總退休工資=退休工資×12×(75-退休年齡);
註:75是指75歲。30年教齡教師的退休待遇為檔案工資的100%。
在事業單位改革後,很多人擔心教師的編制和待遇的問題,也有不少人關心教師的退休工資的,一般來說公務員退休收入高於教師,但也不缺個例。
7. 教師退休領的是退休金還是養老金
教師退休金就是機關事業單位發放的養老金,不過在以前,它和企業發放的養老金是有所不同的。但由於養老金並軌制度的實施,兩者於2014年合並到一起了,也就是說現在教師的退休金和普通企業的養老金是一樣的。
而在並軌前,我國採取的是雙軌制,即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的是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之所以並軌,是因為事業養老金要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社會分配不均。
而自2014年養老金並軌之後,教師退休金就是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十年過渡期"的規定來發放的。
其中,在2014年9月30日以前退休的就是「老人」,會按原待遇標准來計發基本養老金;而在2014年10月1日以後參加教師工作的,就是「新人」,會按新標准來計發基本養老金。
至於在政策實施前參加工作,在政策實施後退休的則算是「中人」,會在發放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根據繳費年限的長短來發放過渡性養老金。
拓展資料:
社會養老保險是中國政府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從2022年年1月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十二五」時期是中國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攻堅時期,也是保險業實現結構調整的關鍵時期。
《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要大力拓展企業年金業務,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保障計劃,提高員工保障水平,探索個人養老年金保險業務,拓寬商業養老保險服務領域。
中國養老保障體系有三個層次: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府主導的社保覆蓋面不斷擴大,中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實現全面覆蓋,不過由於社保保障原則是「低水平廣覆蓋」,
當前的養老保險體制還存在著較大問題,養老保險市場的巨大需求,無法僅僅依靠社會保障來一枝獨秀,養老替代率自上個世紀末開始逐年下滑,如今已經不足47%,迫切需要商業保險參與到社會保障中,通過商保社保的結合機制,分流社保養老壓力,建立起全社會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