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保險如何轉移手續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
3、再由本人持《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法律依據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八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貳』 省內社保如何轉移
社保省內轉移手續:新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社保關系轉移;新參保地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是否同意,同意的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原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社會保險關系和資金後辦結有關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叄』 養老保險省內轉移需要什麼手續流程
沒有新單位接收暫時不能辦理養老保險跨省轉移,你可以把養老保險放在原地,條件符合了再辦理。
可以先了解一下辦理方法:
1、45個工作日辦完
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2、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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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如下:(這個養老保險轉移最重要)。一是打憑證, 工作離職的時候,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帶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給社保經辦機構幫你辦完中止參保手續後,你本人攜帶包括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到參保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就是下表(全國一樣)。二是辦手續, 在新的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帶齊你的身份證和《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這些手續,到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此後,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我們社保機構會向你的原參保地發聯系函。三是轉移資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伍』 社保省內轉移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社保省內轉移需要以下手續: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陸』 省內養老保險需要轉移嗎
省內養老保險不需要轉移。
當職工從原單位辭職後,原單位應當在十五日內為離職員工辦理退工停保手續,重新就業後,新單位再辦理用工參保手續,社保關系養老保險會自動轉入新單位。辦理養老保險轉移的流程如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柒』 養老保險可以省內轉移嗎
1.社會養老保險可以辦理轉移手續!
2.社會養老保險和戶口問題沒直接的聯系,你完全可以把在惠州繳的養老保險從惠州轉到另一個城市!
3.具體轉移辦法是:到原單位開據養老保險轉移單,填寫清楚現在的工作單位,(最好拿原調動手續)由原單位所在地的社會養老管理部門簽章,辦理養老保險帳戶轉移手續,原單位做養老帳戶減人處理;再到現單位蓋章認可,到現單位所在地的養老保險部門辦理接受養老手續,現單位做增人處理;
4.辦理了養老保險轉移後,現單位也為你參加了養老保險,兩者完全可以合並計算繳費年限,以後辦理退休手續,養老待遇不受影響!
5.抓緊時間辦理養老保險轉移,以保障自己的養老待遇!!如果不能合並,退休以後的養老保險金會受很大影響!切記!!
6.看看最新的養老保險政策,會加深理解的.國務院2005年12月3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文件規定: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要以非公有制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為重點,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要進一步落實國家有關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參保繳費。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訂具體的過渡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本決定實施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捌』 社保省內轉移需要什麼手續
省內轉社保的手續如下:
1、參保人到原社保機構列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繳費憑證;
2、參保人持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
3、原參保機關辦理社保轉出手續,新參保地的社保機構辦理社保接收手續。
持職工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原單位離職證明先到原參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養老保險轉移參保憑證》。再將上述憑證、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參保的社保局,同時填寫一份《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第十條參保人員流動就業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時,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做好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將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轉出後,應當按照規定保留原有記錄備查。
『玖』 養老保險省內轉移條件以及轉移辦理方法是什麼
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正式公布《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養老保險省內轉移實現「轉單又轉錢」,那麼如何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呢?
養老保險省內轉移條件
養老保險省內轉移對廣大群眾來說是極為有利的,這保障了參保人遷移別地後仍能得到充分的社會保障。首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員才可申請將異地養保關系轉入:
1、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且在我市參保繳費的人員。
2、戶籍在該本市,且在我市參保繳費的人員。
3、經縣級以上組織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在該市調入單位參保繳費的人員。
4、達到待遇領取時,按規定確定我市為待遇享受地的。
單位或申請本人憑原參保地《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戶口簿、身份證和《養保手冊》,向市社保中心接續業務窗口申請,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市社保中心審核後負責辦理相關接續手續並將結果告知本人。對於醫保報銷的攻略,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社保醫保怎麼用?一文教你申辦報銷流程!
如何辦理省內轉移?
市社保局工作人員說,辦理省內養老保險轉移時,首先准備兩種要件:《養老保險轉移申請表》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另外,轉入和轉出時提供要件不同,轉入時需提供:調令或調入單位的勞動合同(個體除外)、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情況表》。轉出時需提供:與原單位的解除勞動關系協議(已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個體除外);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省內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省內養老保險轉移的經辦流程是先到區社保分局綜合業務窗口審核轉移要件是否合格,合格後在綜合業務窗口輸錄轉移信息。
綜上所述,辦理省內社保轉移需要滿足相關條件,且要有充分的資料證明,這就提醒廣大群眾,要保存好您的社保相關材料,以免不能享受您的社保轉移待遇。
『拾』 省內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流程
省內社保轉移辦理流程如下:
1、參保人在新工作地參保後,可以向原參保地經辦機構申請養老保險參保憑證,交由新參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續本人養老保險關系並存檔;
2、在員工將自己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同時,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將員工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地方養老金總額實賬轉入新參保地;
3、當參保人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時,在最終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申請養老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