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年紀延遲有哪些利弊
對個人而言,延遲退休又要上很長時間的班,不知道身體還能不能行。
⑵ 退休年齡延遲到65歲,意味著什麼
中國男性壽命69歲,要延遲到65歲退休,是為誰服務?是為少數人如公務員、事業單位、各機關人員服務!廣大勞動工人工作條件差,環境有毒有害,許多人活不到60歲,更不要說活到65歲!如此延長退休只是少數機關群體人員喜出望外,絕大多數工人慾哭無淚。
雖說中國男性壽命69歲,但這也是平均歲數,長壽者都是專家、官員、公務員、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工作人員,他們大都活到79歲,而廣大勞動工人大部分活不到65歲,許多在有毒有害行業勞動的工人活不到59歲,不少人到了50歲已經是老人!延遲退休是對廣大工人赤裸裸的剝削,不少人幹了一生最終還將死在崗位上,他們活不到65歲!
不是像所謂的專家官員,坐在有空調的辦公室里想當然,關門造車!這意味著許多工人將死在工作崗位上,意味著幹了一生的工人領不到一分錢的退休金!
你們是否考慮到廣大下崗人員、失業青少年、找不到工作的大學生?他們是競爭不過經驗豐富的本該退休讓位的60-70歲老人的,等於把他們逼上絕路,也會引發社會犯罪和動盪不安。
大多數工人都沒有電腦,也不懂電腦,更不會用電腦,網上民意調查每一次都無法反映出他們的心聲。如果能進行一次民意測試調查,全國有工作的人員最少99%反對延遲退休!
他們挖煤、修路、針織、爆破、冶煉等工作為了千萬用戶,他們也應該受到尊重,他們要求提前退休!不應該是60歲,也是55歲或者是52和53歲退休,讓很多壽命在59歲幹了一生的老工人休息三四年吧!
⑶ 退休時間延後,男60女55的退休年齡即將廢除!這種決定意味著什麼
·延遲退休,其實就是對勤勞企業體力工人的一種懲罰,是一種違法行為。人家本來已經到了領取退休金的年齡,現在延遲退休就是不能在相應年紀領取退休金,這樣應該是說不過去的。如果真要這樣乾的話,反而讓廣大企業下崗工人及體力勞動者更加反對。按照當初繳納15年或者25年的養老保險之後領取養老金,是一種合同行為,延遲退休是明目張膽的違法行為,至少違反兩條法律:勞動法(已經明確規定合法退休年齡)和合同法(合同要約執行過程中單方改變合同履行時間)。現在卻要延長年限,就是違反簽訂的合同約定,合同依據是男滿60女滿55辦理退休,下崗破產女工50就可以辦理退休。
⑷ 延遲退休死在崗位上,會獲得哪些賠償
如果延遲到65歲退休,那麼對於倒班的真的會有很多死在工作崗位上,因為到了那個年齡一晚上不睡覺還得幹活跟定吃不消,再有一種就是早早被辭退了,回家撿五年廢品吧,還有就是你所在的企業不能辭退你,因為辭退你屬於違反勞動法,那麼根據你的年紀給你換個崗位,那就每天在廠里掃大道,根據崗位不同,工資一個月就給你一千多塊錢,感覺工資少,那你就自己主動辭職,跟企業就沒關系了。總之坐辦公室的人工作到八十也沒事,底層的工人,工作到六十五,那就是人類自然減員了,減的多了,養老保險金就夠了
知道要死了也要掙扎著爬到工作崗位上在閉眼!這樣還能給下一代掙最後一筆
你想多了,35歲就會被辭退,45歲以後都找不到正經的工作崗位,哪裡會有機會延遲退休死在崗位上,最多是死在打零工的路上,再勸你一句,別想太多。
延遲退休死在崗位上怎麼賠償法?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企業職工在工作時間,因工傷殘、死亡、殉職,企業為你繳納「傷殘保險」,撫慰金、賠償標准根據」勞動合同法」,「 社會 保險法」及「職工傷殘死亡條例」,會給你一個合理的解釋,賠償費拿多少,也要根據在職職工年齡、所在地工資水平、政府法規制度、死亡家庭扶養狀況等一系列因素,依法妥善處理;與「延遲退休」沒有半毛錢關系。
不要寄望於這種情況發生,職工在企業上班,首先安全第一,自己保護自己,按章操作生產,牢記生產安全第一要素,千萬不要違章操作;一旦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造成事故重大事件的,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國家「安監委」立馬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現場取證了解、分析原因……如果是違章操作的,還要追求領導的監督責任、甚至追求「操作者(死亡)」的職責……屆時的賠償撫慰金,有調查組的調查匯總上報,應該有國家安監局等有關部門來處理,但是肯定的是:只要是不是「敵特破壞定性」,其死亡家屬都能得到合理合法的「因公死亡撫慰金」。
法制治國,依法行政,才是立國之本!
真的與「延遲退休」政策實施,沒有額外的政策支持「加大安撫」,還是依照「勞動合同法」「 社會 保險法」之「傷殘保險」之規定,依法妥善解決。
這個話題有點意思,我們在生活中,不同的死亡,其賠償的標准差別是非常巨大的。目前對於職工的死亡賠償主要分為因工死亡或是非因工死亡兩個種類。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的賠償金差距是還幾倍,主要差距就是一次性工亡的賠償金。下面我們分類了介紹一下,不同的死亡享受的待遇。
第一,退休後死亡人員的賠償。雖然你的親戚剛退休六個月,但是屬於退休後死亡,也就是因病死亡或是意外身亡。對於因病死亡的退休人員,按照社保法的規定,享受的是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兩項待遇。由於各省關於非因工死亡待遇的標准不一樣,其補助的標准就不一樣,像你親戚這種情況,因為退休才六個月,因此除了享受死亡待遇以外,對於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完的部分,可由家屬繼承並一次性支付給家屬。大家要記住不是整個養老金,只是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也就是個人賬戶除去領了6個月之後,其他的沒有領完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家屬;如果屬於意外身亡的,除了享受死亡待遇、個人賬戶養老金繼承以外,根據意外死亡的情況,由導致死亡的主體方負責賠償,比如交通意外死亡的,由交通負主要責任或是全部責任的一方負責賠償。
第二,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但不符合辦理退休條件的人員在崗位死亡的情形。如果已經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但由於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不符合辦理退休的條件,還繼續在用人單位上班的,因為工傷事故死亡的屬於工傷,如果因病在48小時之內死亡的視同為工傷,如果因病超過48小時之後死亡的屬於因病死亡,也就是非因工死亡。對於因工死亡的雖然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但不符合辦理退休的條件,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因工死亡進行賠償;如果單位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負責賠償;屬於非因工死亡的,按照因非因工死亡的規定賠償。
第三,經單位上級部門批准延遲退休的人員,死在工作崗位上的情形。經單位批准延遲辦理退休的人員,由於還沒有辦理退休,本質上和單位建立的還是勞動關系,如果屬於工傷事故死亡的,按照因工死亡進行賠償;如果屬於因病48小時之內死亡的,視同為工傷,按照因工死亡賠償;如果因病超過48小時之後死亡的,按照非因工死亡賠償。不管是按照哪種方式進行賠償,其繳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都會由家屬繼承並一次性退還。
綜上所述,對於延遲退休死在崗位上,如果延遲退休屬於經過單位上級批準的延遲退休,視同為單位在崗職工。死在崗位上如果屬於工傷事故死亡的享受工傷待遇、因病48小時之內死亡的視同工傷待遇;因病超過48小時死亡的屬於非因工死亡。因工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待遇賠償;非因工死亡的按照非因工死亡的待遇賠償。
這個問題和延遲退休沒有太大必然聯系,任何年齡死在工作崗位上都按照工商賠付,工傷的死亡賠付包括三部分: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單位買了工傷險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沒買也可以參考這個數,有企業自己承擔。
除了工傷賠付外,繳納職工社保的員工,社保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並有一定喪葬費(各地標准不同)
另外,延遲退休勢在必行,這和社保養老金繳納情況、領取情況、預期壽命息息相關,目前缺口已在,延遲退休也只是放慢缺點來臨的步伐。自己也是延遲退休大軍的一員,我已經坦然接受。
如果按照現在的思維模式,延遲退休實際上是延長了勞動關系的存續時間。
如果存在勞動關系,在工作崗位上出現了意外,一定要首先鑒定工傷。工傷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有七種情形可以認定為工傷,還有三種視同工傷的情形。
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不管是否因工作原因導致的),或者72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都是視同工傷。
如果是工傷死亡的待遇,還是非常高的,不管年齡大小,都是統一的待遇。工傷死亡職工的待遇有三部分: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費。
喪葬補助費 ,是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像北京等地區差不多都超過6萬元了。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是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已經達到了42359元 20。未來還會不斷的提高。
供養親屬撫恤金, 主要是為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提供,是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配偶40%。
另外,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也可以領取。
如果是退休以後領取養老金,老人因病非因工去世,相應的喪葬補助費和撫恤金待遇要低得多 。
山東省在全國有關相應的喪葬撫恤待遇還是比較高的。喪葬費是每人定額1000元包干使用,撫恤金(一次性救濟費)是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 社會 平均工資的10倍,2020年標準是67870元。如果再考慮到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如果剛退休就去世,也能領到接近10萬元左右。
說實話,如果考慮到以上因素,只要不強制退休,相信很多老人會努力在工作崗位上工作到幹不了為止。
相信現在大家都聽說了,十四五期間我們要推動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政策。綜合來看,我們推動延遲退休,要統籌考慮到整個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體系的轉換。
比如說,根據現在病假的有關規定,職工只要在本單位工作滿20年以上,可以享受最長24個月的病假。兩年時間不用上班,單位還繳納著社保、發著病假工資。有人說沒有享受過,實際上這都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可以維權。特別是延遲退休的老年職工以後了解這個政策以後,相信肯定是能休則休。
而且老年職工得病的概率會大大提升,單位也會不樂意了。如果是因病失去了勞動能力,用人單位如果解除就需要支付大筆的經濟補償,如果不解除,那麼要繼續給職工繳納社保,發放待崗工資直至退休。大家考慮一下用人單位凌亂的心態。
另外,還有工資體系。我們現有的工資體系總是遵循越來越高的標准,職工工資不可以隨意降低。為了獎勵職工長期服務於單位,老年職工工齡越長,工資待遇越高,這樣也會加劇單位的負擔。實際上根據日本延遲退休的實踐,企業職工延遲退休一般只能掙到60歲以前工資收入的60%,公務員能掙到70%。我國如何實行就不得而知了。
特別是如果職工在職去世,還是需要按照在職職工因病非因工死亡支付有關待遇,也間接加大了單位的負擔。我們的整個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體系,是建立在老計劃經濟時代的國家福利的基礎上,單位的負擔很重。
所以綜合來看,推動延遲退休是一件非常復雜的事情,國家也表示延遲退休將是按照小步慢走、彈性實施、強化激勵的思路來進行,相信影響不會太劇烈。
那就真正做到了,生命歸於天地,錢財歸了別人,債務歸了子女。
視同工傷死亡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是指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而造成的傷亡。包括工作前的准備和工作後的收尾。
在工作崗位上因突發疾病,在48小時內死亡的視同工傷死亡。這個現象在2020年疫情期間發生了一件影響很大的爭議事件。
武漢某醫務人員疫情期間,在醫院里抗疫值勤期間突發疾病,經過長時間的搶救,最後還是沒有搶救過來,在申請工傷待遇時遇到了麻煩,因為從發病送醫到死亡超過了48小時,社保部門認定為非工傷死亡。這個事情在網上議論了很久,不知道最後是怎麼處理的。
還有一件是湖北某個地市吧,也是在疫情期間,一位醫務人員在輪班休息時,在休息的酒店突發疾病死亡,當時也是申報工傷時不能認定,是因為那位醫務工作人員不是在工作崗位上發病的,後來迫於輿論的壓力,社保部門特事特辦,還是認定為工傷。
所以,不管是不是延遲退休,在工作崗位倒下的,如果是48小時死亡則應該認定為工傷,超過48小時則不認。
延遲退休是還要繳社保的,就是退休後再工作,也要簽勞務合同,用人單位也會買保險,這在相關法律上都有規定,單位沒有買保險,那就由單位參照保險的標准進行賠償。
所以現在很多單位不願用年齡大的人,就是用人也要每年檢查身體,對血壓特別重視。
年齡大了,眼睛視力下降,安全措施做不到位,容易發生事故。
⑸ 退休年齡為何被延遲被延遲後有何利弊
退休年齡之所以被延遲,那是因為中國的人口老齡化加重。必須要減輕養老的壓力和負擔,壞處就是就業壓力更加大。
⑹ 延遲退休如箭在弦,專家建議可按不同工種分類推進,這可行嗎
隨著我國的經濟不斷的發展與壯大。養老金水平也在不斷的提高,而多關於多大年齡退休一直以來都是大家比較關心的一個問題。據媒體報道,延遲退休,專家建議可按不同工種分類推進,那麼專家這一建議大家覺得可行嗎?許多的網友都紛紛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大多數網友認為,專家的建議,按不同工作分類推進,是可行的。
所以,綜合上述,大部分人認為,延遲退休年齡,可以根據工作的工種,來進行分類推進。對於那些從事高空,高溫,井下,等體力繁重的勞動者可以保持原來的退休年齡不變。對於那些從事腦力勞動或者技術專業人才,和相對工作環境比較優越的工作人員來說,可以優先考慮他們退休延遲。
⑺ 「女性退休年齡該不該延遲」
1、這個話題屬於一個討論性的話題,按照現在國家的退休制度,還沒有執行延遲專退休的政策,但是隨著國家屬的相關實際需要,有可能進行調整。
2、至於說應不應該,需要實事求是的看,對於有些高職稱的專業人員,應該按照自願的原則,進行適當的延遲,對於工作的連續,和辦事效率已經知識分子的發揮更大的作用,還是有好處的,但是對於普通群眾,也可以按照自願的原則進行自我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