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通知
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共同印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通知內容如下。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單位,各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各中央駐魯 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 通知》(人社部發[2017]30 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 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 退體、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 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盤:
1.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1%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1年,按1.7元確 定月增加額。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 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l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 根據職務層次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 確定月增加額 。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2016年12月31目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 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 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養老金累計標准 ,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分別補齊累計標准差額。其中,2016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 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 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 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三、資金列支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 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 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
四、相關問題處理
(一)按相關規定辦理退體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另行 制定。
(二)按本通知調整基本養老金的退職人員,系指按《勞動保險條例》第13 條丙款、國發[1 978]l 04號、魯革發[1 972]14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 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人員。
(三)本通知所稱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系指按魯政辦發[2011]64號等 文件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以及按魯人社發[2015]29號等文件 規定以個人身份補繳、補繳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可以認定的視同繳費 年限、補繳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後領取基本養老金 的人員。
(四)確定本人月基本養老金基數時,企業退休人員按魯勞社發[1999]82號 文件及有關規定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魯人社辦發[2015]78號文件及 有關規定應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待遇項目確定。
(五)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律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組織實施
本次調整退體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 廣大退體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市,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養老保險管理工作規范、基礎信息齊全准確的,經統籌 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由負責統籌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辦 理。尚不具備條件的,可由單位或單位主管部門協助辦理。各市要按照省統一 部署,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 障等作出周密安排,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② 濟南2017年事業退休中人養老金理順了嗎
濟南2017年事業退休中人養老金已經理順了。
具體說明如下:
政策依據:根據山東省人社廳、財政廳的相關通知,濟南市(包括高新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及補發工作已經在2017年得到了妥善處理。特別是2017年7月27日,高新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及補發部分已經全部一次性發放到位^[2]^。
全省情況:不僅濟南市,山東省整體在2017年之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問題也已經基本理順完畢^[3]^。這意味著,包括濟南市在內的全省各地市的事業退休中人,其養老金的發放和待遇調整都已經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得到了落實。
結論:綜上所述,濟南2017年事業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問題已經得到了妥善解決,相關待遇已經理順並按時發放。這一政策的實施,對於保障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提高其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③ 山東省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什麼時間公布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1 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和制度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養老金。
2 掛鉤調整(主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A、按2017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8%確定月增加額。
B、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繳費年限長短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按不同的繳費年限確定月增加額。(註: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15年及以下 25
16年-20年 41
21年-25年 52
26年-30年 63
31年-35年 74
36年-40年 85
41年-45年 96
46年及以上107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57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3 適當傾斜(主要考慮向高齡人員傾斜)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和80元養老金。
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分別按下述辦法增加養老金:
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二、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75周歲和8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60元和40元
④ 2017年山東退休金上調方案
山東也有新的法案發布:本次山東退休金上調的方案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個原則進行,詳情如下: 1、發放公式:原發放標准原發放標准215今年發放標准; 2、發放時間:2018年1月1日; 3、發放對象: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 辦理退休手續 的人員; 4、調整金額:居民基礎養老金上漲100元月;在有關報道中披露,山東省在2017年時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水平大體在2780元月,按照今年的大體原則,上調5%後,預計2018年山東省人均每月養老金有望達到2910元,接近突破3000元大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 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調整辦法和標准: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7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7%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 機關事業單位 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以下掛鉤調整辦法: 企業退休人員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將本人繳費年限進行分段,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8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1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4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7元。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⑤ 濟寧市退休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2017年是多少
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增加幅度為5.5%。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各地的具體方案還在制定中,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⑥ 2017年退休金補發政策
2017年退休金補發政策如下:
⑦ 2017年山東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2017年山東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1%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1年,按1.7元確定月增加額。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養老金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分別補齊累計標准差額。其中,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7)山東2017退休金上調擴展閱讀: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方案從2017年1月1日起,在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按照該調整方案實施。
參考資料: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山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