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人不在了退休金怎麼辦
養老保險是購買保險人在年老之後可以定時領取的一定保險,當然領取的時間也是有一定的規定的。那麼大家知道人去世養老金怎麼辦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貳』 退休職工死後的退休金怎麼處理
一、退休職工死後的退休金怎麼處理
1、退休職工死後的退休金的處理辦法如下:
(1)如果是退休職工去世則次月停發退休金,參保人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部分本息余額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2)款時憑死亡證明及繼承人有效證件到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人員死亡後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掘擾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脊慶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二、辦理退休的條件有哪些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判野旦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叄』 老人過世後養老金怎麼處理
我國人死退休工資還是按照基本養老金和退休工資的標准進行發放。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一、我國人死退休工資怎麼算?
基本養老金發放到死亡當月止。
退休老人死亡,享有的民事權利終止,退休金(基本養老金)發放到當月止,之後不再享有退休金。
對於退休老人生前領取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和農村居民養老金,屬於重復享受,應如腔當由遺屬選擇保留其中一份,把重復享受的另一份退還。
退休老人死亡之後,近親屬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申領喪葬費和撫恤金,具體標准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雀橡雀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二、退休後一年去世退休金怎麼算
如果是退休職工去世則次月停發退休金,參保人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部分本息余額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退款時憑死亡證明及繼承人有效證件到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人員死亡後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金。
一般來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如果職工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會通過書面形式告知職工本人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如果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不會直接全部歸屬國家。
退休人員死亡後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金。但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所以參保者死亡後,其家屬可憑身份證,死亡證證等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參保者個人賬戶余額。同時可以申請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職工在退休後,會按照規定領取相應的退休金,這時候就格外的關注自身的身體疾病還有健康,交了多年的社保和養老保險在人死後不清楚退休金該怎麼算,其實退休金在退休職工去世的次月就不會再發放了,且存繳部分的余額會退還給繼承人。
我國的退休人員的工資的計算是我國的法律法規嚴格規定的,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有自己退休或者是親朋好友退休的情況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頃早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肆』 退休工資人死了還有沒有
退休人員死亡後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金。
一、退休人員死亡後退休金還能領嗎?
退休人員死亡後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金。
但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以參保者死亡後,其家屬可憑身份證,死亡證等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參保者個人賬戶余額。同時可以申請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二、什麼是退休工資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三、計算退休工資的方法
用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等養老金之和相加。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60周歲為139,50周歲為19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九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伍』 人去世後養老保險金怎麼退
在退休前死亡的,其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退休人員死亡的,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尚未領取或未領取完的,其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人死後社保退的方式: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全部返回。 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
需要的手續:
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社會保險辦理。
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養老保險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二、養老保險並不是大家想要退就能退的,只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才能夠辦理退保:
1.如果參保人在參保期間死亡了,那麼可以退保。
2.如果參保人是農民工合同並且勞動關系終止了以後,回到了原籍,那麼也可以辦理退保。
3.如果參保人已經決定出國定居,並且把相關的手續都已經辦理完成,那麼可以退保。
4.如果是外國人或者是港澳台的人員,在離職了以後勞動關系解除了,那麼也是可以辦理退保的。
如果不滿足以上的任何一個條件並且沒有達到退模裂休年齡的話,那麼養老關系就不能夠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悔碼運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碧梁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