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養老金稅收優惠的具體政策
我國個人養老金實行「遞延納稅」(EET)模式,主要優惠政策如下:

- 繳費環節: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實施個人養老金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准,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比如月收入15000元、適用20%稅率的納稅人,每年繳納12000元個人養老金,可減少2400元當期個稅支出。
- 投資環節:對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 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並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例如退休時賬戶余額為20萬元,需繳納6000元稅款,實領19.4萬元。
此外,個人繳費享受稅前扣除優惠時,以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台出具的扣除憑證為扣稅憑據,不同收入所得類型扣除時間有別。領取時,由開立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所在市的商業銀行機構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