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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16退休金增加政策

發布時間:2023-06-19 00:40:25

A. 豫人社養老【2016】11號文件,是關於退休工資增長的內容

豫人社養老【2016】11號文件,是關於退休工資增長的內容:
河南省省人社廳和財政廳的安排,今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統一調整。
調整范圍: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調整的主要政策:
一是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是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在此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3.5%增加。
三是適當傾斜。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再增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再增3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再增4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再增4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再增50元;年滿90周歲再增60元。這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根據工作安排,我市為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9月底以前完成並補發到位。

B. 企業退休工人工資2016年怎麼漲

2016年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按2015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6.5%整體調整,機關事業與企業退休職工同步調整,調整比例企業會適度高於機關事業。但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各地規定不同,如何漲還要看所在省份的規定。以下提供四川省的規定,可供參考: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 川 省 財 政 廳
《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發〔2016〕37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6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
二是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增加4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增加80元;
(3)滿90歲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4)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6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員截至2016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確認數據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政策規定已確認記載的為准,並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措施,確保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10月18日前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含相關附表)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調待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解釋。
2016年9月6日

C. 2016退休工資的新政策

您好!2016年退休人員漲工資確有新規定,針對所有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退休的所有人員。何時執行見如下詳細內容:
在《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中建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機制和調整機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上。

一、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均等分配調整

以其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可以達到「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的。而不是工資收入的「多繳多得」、身份的級別、年齡的新中老人、物價水平的高低、城鄉之間的差別等,分清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國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對參加社會勞動時間長的勞動者給以補貼的激勵機制。將目前的基本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進行分離、整合,將基本養老金改稱為叫「基本養老保險金」。整合基本養老保險金分為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和個人儲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繳費年限
(精確到月)一個標准確定。

二、《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建議的《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a.調整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b.調整范圍: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c.調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

d.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註:

①上述計算方法同《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僅對參數作了修改(研究調整一下數據的相關關系和連續性,因為孤立的數據是沒有意義的)。

老年養老金的年齡補貼率0.25%(例,逐年降低的年齡補貼率可以用於調整視同繳費年限和繳費年限的關系及解決基本養老保險有無個人繳存的過渡性養老金問題)。勞動補貼率等於勞動退休金百分率50%(例)。

勞動退休金的多少是看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的多少。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可以取1.0%或1.2%或1.4%值(例),其中取1.0%值為大部分退休人員降低目前養老金水平,取1.4%值為大部分退休人員提高目前養老金水平。但是其結果是公平的,要多大家都多,要少大家都少,要適合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可以有效的控制養老金缺口的大小。

個人儲老金的多少是看個人繳存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多少,個人賬戶儲存額是個人繳存部分,如同銀行儲蓄。由於個人繳存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才有的,以前沒有的可以通過年齡補貼率進行調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例)為增加值。

公式中:65為老年年齡;76為人口預期壽命;12為一年十二個月。

②原個人養老金數值小於計算值,按計算值計發個人養老金數額;原個人養老金數值大於計算值,按計算值+(原個人養老金數值-計算值)/2的數值計發個人養老金數額作為目前狀況的一種「提低控高」方法,長遠目的是加快基本養老保險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

③月老年養老金與年齡和工齡有關;勞動退休金是參加社會勞動時間長,勞動退休金就多,參加社會勞動時間短,勞動退休金就少;個人儲老金是「多繳多得」,「少繳少得」。

三、《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的步驟

步驟1.試點省市2015年9月底之前完成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的核實,包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高中生、中專生、大專生、大學生……以上學歷的人員在校期間為視同繳費年限;還有核實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非試點省市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在實行「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之前「在校期間為視同繳費年限」的政策是最好的時機。

步驟2.2015年10月1日在試點省市按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獲得經驗。試點省市例如:天津(直轄市)、遼寧(北)、青海(西)、浙江(東)、廣東(南)。

步驟3.2016年1月1日開始在全國按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

四、後續工作

完成《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後,按《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進行以下工作:

1.2016年7月1日按下列月勞動退休金公式開始在全國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繳費年限補貼率

繳費年限補貼率是勞動者個人累計繳費年限超過標准社會勞動年限的補貼,每超過1年補貼2年(例)。標准社會勞動年限為34.2年(人口預期壽命的45%)。

2.2017
年開始進行個人統籌比的核定、制定領取勞動退休金期限並個人核准、精細規劃提前退休制定提前退休年限、按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條件和約束的審核、……、社會優撫制度的改革。完善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機制、計發機制、調整機制、激勵機制、約束機制、退出機制等等,制定、完善一項內容就改革一項工作。

按月勞動退休金公式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月勞動退休金=∑當地勞動工資水平×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勞動退休金百分率+推遲退休補貼)×個人統籌比+當地勞動工資水平×繳費年限補貼×(勞動退休金百分率+推遲退休補貼)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修正案獲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通過,對建國以來於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法律、法規做相應的整理、修改和廢止,到2020年前,完成構建社會保險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

上述從《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開始的是一種自下而上的設計實施方法,從事過工程設計的人都知道有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設計方法。《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是一種自上而下的設計實施方法,還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同時進行的方法,當改革受到阻力時,將自然科學的工程設計方法應用於社會科學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設計上,自下而上的以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行。

五、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突破口

建議在2015年7月
1日開始執行「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是最好時間點,也是《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開始實施的最好時機。根據2015年3月18日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希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或「一個代表團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等有關人士能夠關注《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法律案,這是一套全面完整的、量化具體的、細化易懂的、操作可控的、公開透明的全面深化改革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法律方案,滿足「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改革前與改革後待遇水平相銜接;解決突出矛盾與保證可持續發展相促進。」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

要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基本養老保險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將其作為突破口,使其在社會保障中發揮支柱軸心作用。首先對已經退休人員進行養老金的調整,在其有重大突破,基本養老保險是國民收入的再次分配,「以增強公平性」,以解除人們參加社會勞動的後慮之憂,促進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以創新的思維研究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事業,爭取在2020年之前完成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

建議:2016年1月1日在全國按《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

公民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只要依據個人參加社會勞動的年限和年齡的增加,每年根據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變化重新計算進行調整,使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調整進入「新常態」。公式簡單明了,理念公平合理,方法統一一致,自己個人就可以計算。

D. 退休人員漲工資2016年新政策

上海市:企業退休人員
①先統一增加80元;②按本人繳費(含視同繳費)每滿1年增加2.5元;③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①先統一增加80元;②再按照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增加4.5%。
北京市
一、定額調整: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一)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為貫徹多繳多得的原則,2016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與調整前個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將退休人員2015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4855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355元(含)~4855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3355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75元。此次調整實施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准逐漸加大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
陝西省
1.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77元。
2.企業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為基數增加4%。
3.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4.2016年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雲南省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疊加調整。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滿足多項條件的,疊加調整。
(1)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二類地區和三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類地區、五地類區和六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其他地區按一類地區標准調整。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遼寧省
方式一:定額調整
企業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5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機關事業單位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其他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8元。
內蒙古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低於700元的,可先調整到700元後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
福建省
(一)定額調整部分:企業退休人員按省級統籌范圍內2015年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66%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各統籌區范圍內2015年12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5%調整。
(二)掛鉤調整部分:
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4%調整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標準的4%調整增加。
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四川省
(一)定額調整辦法。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二是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安徽省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見角進元)。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
江蘇省
固定額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標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採取統一標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發給。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掛鉤辦法略有不同。
企業退休人員統一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2.3%掛鉤,這與往年的做法一致;考慮到過去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退休費全省同職務職級的退休人員都是一個標准,為了與原有做法保持適當銜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掛鉤比例為1.8%,還有一部分與全省同類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掛鉤。
廣西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
(二)掛鉤調整:
1.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從繳費年限滿15年起計算,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按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保留1位小數點,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資料庫記載數據為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
2.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按其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含按桂人社發〔2016〕1號文件規定加發的退休補助)的4.1%增加基本養老金。
新疆
(一)定額調整:符合2016年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0元。
(二)掛鉤調整:
1.按繳費年限調整。符合2016年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先增加45元。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滿1年增發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按本人2015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3.5%(四捨五入到元)。

E. 2016年退休人員漲工資嗎漲多少

《2016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漲工資新政策》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以上信息是收集過來的,希望您採納!

F. 2016年退休人員工資漲多少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規定,自2016年元月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比例為2015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6.5%,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下提供四川省的規定,僅供參考: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 政 廳
《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發〔2016〕37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6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
二是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增加4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增加80元;
(3)滿90歲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4)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6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員截至2016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確認數據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政策規定已確認記載的為准,並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措施,確保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10月18日前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含相關附表)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調待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解釋。

2016年9月6日

G. 16年養老保險新政策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2017年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明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通知》提出,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養老保險新政策2017
《通知》強調,各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通知》要求,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04月24日訊,我國過高的社保費率給企業和個人形成沉重負擔的同時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虛火」。4月23日,有業內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在周末召開的中國財政學會2017年年會暨第21次全國財政理論研討會上,中國財政學會會長、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樓繼偉詳解了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的難題。
樓繼偉表示,目前,我國社保費率雖然很高,但是仍然不能實現精算平衡,除了老齡化速度越來越快的原因外,關鍵還是激勵機制存在問題、養老保險繳納意願普遍不高導致。樓繼偉透露,目前我國養老保險繳納現實是,不少企業和個人都願意將繳費基數(收入)做低以達到少繳費的目的,目前全國平均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不到實際工資的70%,這意味著企業對於養老保險的名義負擔率雖然在20%,但平均實際負擔比例只有14%。
養老保險新政策2017
虛浮的高費率
改變長期高企的社保繳費費率,降低企業和個人繳費負擔是本屆政府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通過各種渠道降低「五險一金」繳費比例的新政層出不窮。有業內專家分析稱,這意味著,在我國已經盡可能地壓低除基本醫療、養老保險以外的社保繳費比例,未來相關部門或許會選擇在創業困難、稅負壓力大的行業暫時給予少繳或免繳失業、工傷保險等方面的優惠,「五險一金」的基本格局可能被打破。
在這種背景下,養老保險卻依然「靜觀其變」,費率調整幅度十分有限。在社保研究領域,大多數專家就把基本養老保險視做降費率改革中難啃的「硬骨頭」,這不僅因為養老保險是「五險一金」中繳費比例最重的「大頭」,更因為這筆保命錢正面臨愈發嚴峻的收支平衡壓力,地方已陸續出現當期入不敷出的情況。
然而,實際上,看似居高難下的養老保險費率並沒有完全被兌現。按照樓繼偉所述,我國平均有三成左右的工資應上而未上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名義負擔率和實際負擔率之差高達6%。就此,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齊傳鈞分析稱,我國養老保險確實存在繳費基數沒有坐實的問題,雖然繳費率一直保持較高比例,但實際並沒有達到這一水平,而該問題產生的根源除了高費率帶來的沉重負擔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缺乏激勵性,按低標准繳費和按高標准繳費的人群,在領取階段享受的保障水平差異不大。這一觀點也與樓繼偉的論調不謀而合,「目前我國養老保險仍不能實現精算平衡的關鍵還是激勵機制不對,造成大家沒有動力去繳保險」。
激勵機制缺失拉低收入能力
「只有真正實現多繳多得的原則,參保人才會主動真實繳費,各種逃費和避費的道德風險就自動消失,住房公積金制度之所以生命力長久,之所以不存在『兩個費率』,就是因為它遵循的是多繳多得的原則。所以,在降低費率之前,應先對制度結構進行全面深化改革。不改革,就不可能降低費率。」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如是說。
在業內看來,如果說在「十二五」期間,我國主要解決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雙軌制這個公平性問題的話,社會保障制度財務可持續性將是「十三五」期間需要面對的核心課題。鄭秉文表示,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收入和支出的平衡問題。「支出端」的政策性很強,支出規模和待遇水平帶有相當的剛性。如果「收入端」的繳費收入能力不能滿足「支出端」的要求,兩者參數相差太遠,就說明制度的收入能力太差。
具體來說,鄭秉文分析稱,我國的制度激勵性不好導致繳費收入能力很弱是改革過程中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由於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激勵性不理想,多繳多得的原則沒有真正樹立起來,繳費與權益脫節嚴重,制度設計復雜,導致有相當規模的參保人不知道現在繳費到退休時能拿回多少。」鄭秉文坦言,這種情況下,寧願將工資更多地拿在手裡,只繳納一個基本夠領養老金的額度就成為了不少就業者的選擇。
「而且,目前我國養老保險管理體制不順也影響制度的財務能力。目前,我國養老保險費雙重征繳制度並存,導致收入不能到位。」有業內專家直言,根據相關規定,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徵收,也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現在的情況是大致各佔一半。在征繳過程中,為了降低明年的任務基數,一些地稅部門完成征繳的額度往往是最低限度的門檻,而這也造成地方相關部門沒有動力去監督參保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實際收入水平繳費。
養老金入市鼓勵繳費效果難測
其實,人社部對於養老保險激勵機制缺失的問題早有察覺。一年多前,人社部曾明確,我國正在健全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人社部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為例表示,目前,我國對於參保人員的基礎養老金,政府對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對長期繳費的,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而對於這些人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繳費和政府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參保人員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個人繳費越多享受的政府補貼越多,這也使得個人賬戶積累額越多,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後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也就越多。但多位業內人士表示,這些政策對於繳費人群來說吸引力相對較低,難敵更「厚重」的繳費壓力。
鄭秉文建議稱,提高制度激勵機制的主要手段就是擴大個人賬戶比例規模,個人賬戶比例越大,參保人的積極性就越高,也就更可能增加制度的激勵和提高支付、收入能力,進而提高制度的支付能力和可持續性。而從長遠角度來看,業內普遍認為,養老保險基金只有通過入市等一系列手段提高保值增值能力,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大多數人的參保積極性。
今年初,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司長、新聞發言人盧愛紅公開表示,今年我國將穩慎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多措並舉增強基金支撐能力,基本敲定了養老金入市投資啟動首年「穩」字當頭的基調。
3月中旬也有媒體報道,樓繼偉在公開回應養老金入市進展時表示,目前相關資金已經全部入市,投資均較為保守,「養老保險基金階段性結余才剛剛開始入市,由於它的委託期限一般是五年,時間較短,如果期間有大的虧損,五年後就很難平衡,所以基金投資方向就比較保守」。就此,有業內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可見,養老保險基金想通過入市等新型投資手段實現明顯增值的道路還很長,短時間很難發揮出激勵參保人繳費的效果。

H. 2016年退休職工漲工資怎麼算,退休職工漲工資最新消息

來2016年退休人員按自6.5%增加基本養老金。
據李總理《政府工作報告》和財政部《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從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各地具體方案還沒有出台,請耐心等待。
財政部
《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二、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一)2016年財政政策
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I. 企業退休2016年漲工資細則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2016年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按2015年度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6.5%整體調整,企業與機關事業退休職工同步調整,但調整比例會適度高於機關事業,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下提供寧夏回族自治區的規定,供參考。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關於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通知》
寧人社發〔2016〕114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財政局區直各關有單位,各中央駐寧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我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按企業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在15年以內的,每滿1年每月增加2元(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不滿1年按1年計算),前15年每年每月增加2元,自第16年起,每1年每月增加3元;對因工傷殘巳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產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30年計算。上述人員再按本人2015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2.2%。
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5年l2月份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4.7%。其中,退職人員的基數按最低職務(職投)人員平均養老金確定。
(三)適當傾斜
1.高齡人員。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養老金調整後,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月養老金低於3105元的調整到3105元。
3.對艱苦邊遠三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三、資金列支渠道
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組織實施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調整工作結束後,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負責將調整情況匯總後,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確保9月份將調增的養老金足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請各地於2016年10月15日前將發放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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