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年齡新規定以身份證為准還是以檔案為准
❷ 退休年齡以身份證為准嗎
法律分析:以身份證為准。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❸ 2021年退休年齡以檔案還是身份證為准
只有身份證才是國家對自然人身份年齡認定惟一的有效證件,,是終身不變的,而檔案優其是紙質檔案都是手寫上的是可以隨便更改的,只有檔案而沒有配套的相關證件證明',就根本不足為憑,所以年齡光以檔案是錯誤的,應該有證據證明檔案年齡是正確的才行。
❹ 退休年齡是按檔案年齡還是按身份證年齡計算
原勞動部:以檔案時間為准)原勞動部《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第二條:「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
說法二:律師:退休年齡以身份證為主。
《身份證法》規定:身份證是唯一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三條:「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國務院批准和授權的《公安部印發的通知》([89]公發15號):「居民身份證是國家法定的證明公民個人身份的證件,具有一定權威性。凡簽發、登記、注冊的各種證件、簿冊、證書、表格、單據、標券、卡片中,涉及公民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基本身份內容的,均以持證人居民身份證所登記的內容為准。」
1992年,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門《關於加強居民身份證使用、核查工作的通知》第三條第(六)項規定:「身份證辦理聘用、僱傭和離退休手續,進行勞動力管理,申請社會保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條:公民「出生的時間以戶籍證明為准」。
綜上所述,王律師稱,《身份證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法律,原勞動部發(1999)8號文是其自身作出的規章以下效力層次的規范性文件規定,這明顯不屬於同一階位特別法與一般法的的適用問題。對不同位階特別法與一般法的適用條件,前提是不得與上位法相抵觸。
據此,王律師認為:「以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於法無據,不能成為標准。只有依據《身份證法》發揮身份證證明公民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等功能,才算發揮出了身份證的效力!」
以上就是關於退休年齡按身份證還是檔案的問題,可見從退休的相關單位是以檔案為主。但是就法律條款而言,以身份證為主更加符合法律法規。
❺ 2021年中國法定退休年齡有什麼最新規定
1、2021年退休年齡以身份證為准,中國法律規定了退休年齡。達到年齡,必須辦理相關退休手續。但是,會出現檔案和身份證的退休年齡不一致的情況,那麼退休年齡是以檔案還是以身份證為准?根據《關於制止和糾正企業職工違反國家規定內退有關問題的通知》,民國辦發〔1999〕8號: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確定出生時間的員工。本人身份證中記載的出生時間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中首次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
2、提前退休如何辦理,根據《國務院職工退休和辭職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全民所有制群眾性組織的職工,年齡在50周歲以上的男性,女性年滿45周歲,連續服務10年,經醫院認定,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退休。
3、根據有關規定,職工因病或非工傷致殘申請提前退休,必須先到市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學診斷。二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當地地市勞動鑒定委員會審查,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憑鑒定結論等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內退。
4、2002年4月5日前,職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評定標准按照職工工傷、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標准執行。 (GB/t16180-1996),省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自2002年4月5日起,按照《職工非因工緻殘或疾病致殘程度評定標准(試行)》(工信辦[2002]8號)執行。
拓展資料:
根據《國務院老弱病殘幹部安置暫行辦法》和《國務院職工退休和辭職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的退休年齡),中國目前的退休年齡如下:
1、幹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10年以上;男50歲,女45歲,參加革命工作十年,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因工作致殘,經醫院證明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
2、工人,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退休。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連續工作10年;從事地下、高海拔、高溫、特別是重體力勞動或其他危害健康的工作,男性55歲以上,女性45歲以上,連續服役10年。本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職工相同的基層幹部;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連續工作10年的,經醫院認定,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因工緻殘,經醫院認定,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3、破產國有企業員工,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企業職工(因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者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在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資源枯竭破產倒閉企業職工可享受國有破產企業職工退休政策。同時,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可提前五年退休。
4、自僱人士,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社保字[2001]20號):城鎮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體工商戶、農民合同工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在累計繳費年限滿15周年,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的,可以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❻ 2021年退休年齡以檔案還是身份證為准
根據相關規定,在適逢退休之時,當檔案與身份證中顯示的年齡不相統一的時候,以檔案中最早記載的年齡為准。
如果你對此回答還有懷疑的,可直接向當地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❼ 退休年齡以什麼為准
以身份證記載的日期為准。
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權案記載的出生時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7)以法定退休年齡以身份證為準的政策法規擴展閱讀:
由於現階段退休人員,大多是50歲、55歲或60歲。這批人參加工作時處於上世紀七十年代、八十年代,當時的技術手段相對落後,而且由於檔案管理不夠規范,甚至個別人戶籍資料也曾有過不規范的調整。
身份證管理條例出台時間為1985年,又晚於這批人參加工作的時間,所以在實務中,確實出現了戶籍上的年齡、身份證年齡與檔案上的年齡不相匹配。
❽ 民法典對於退休按身份證年齡還是按檔案年齡算
根據1999年3月9日,由勞社部頒布的《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
但是,現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第十五條規定,自然人的出生時間,以出生證明記載的時間為准;沒有出生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准。因此,按照國家的立法價值和價值成本等進行綜合考慮的話,應按照現行民法典的法律規定,以自然人的出生證明、戶籍登記或者居民身份證所註明的信息內容為准。
參考資料內容如下:
《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第二條第二項 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准;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准。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准。
❾ 退休年齡以檔案還是身份證為准
法律分析:身份證和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的,應以本人檔案中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來確定退休時間。另外,現行退休年齡是為: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適用於參加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公民)。如果參加工作滿十年,且完全喪失了工作能力的,男性50周歲,女性45周歲即可退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幹部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本條(一)項或(二)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參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因工緻殘退休,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離休和退休的幹部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應當與在職去世的幹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