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清朝一個縣令的工資是多少
清朝一個縣令的工資是俸銀45兩,祿米22石5斗。
縣令,戰國時三晉(魏、趙、韓)和秦已稱縣的行政長官為令。秦商鞅變法,並諸小鄉為縣,置令及職責。縣令本直隸於國君,戰國末年,郡縣兩級制形成,縣屬於郡,縣令成為郡守的下屬。
秦、漢法令規定,人口萬戶以上的縣,縣官稱縣令,秩六百石至千石;萬戶以下的稱長,秩三百石至五百石。漢以後放寬尺寬,所轄戶數不及漢制十分之一。
南朝縣,戶數一般很少,而《宋書·州郡志》所載,大多為令。後遂一律稱令。《隋書·百官志》只說陳五千戶以上縣令與五千戶以下縣令,不提縣長。北齊縣分九等,縣官一律稱令。
隋、唐因之,只以縣的等第,分定縣官品秩,唐縣令,京縣、畿縣正五品上有與正六品上,余自從六品上至從七品下,宋縣令只存虛名,以京朝官任其職,稱知某縣事,因而有知縣的名稱。
元為縣尹。明、清以知縣為正式官名。辛亥革命後,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稱縣知事;國民黨統治時期稱縣長, 中共執政後,縣長低於市長(地級市)而高於鄉長。縣長是一個縣的第二把手(僅次於中共縣委書記),一般也是該縣的中共縣委副書記。
清朝官員正俸:
1、正從一品:俸銀180兩 祿米90石
2、正從二品:俸銀155兩 祿米77石5斗
3、正從三品:俸銀130兩 祿米65石
4、正從四品:俸銀105兩 祿米52石5斗
5、正從五品:俸銀80兩 祿米40石
6、正從六品:俸銀60兩 祿米30石
7、正從七品:俸銀45兩 祿米22石5斗
9、正從八品:俸銀40兩 祿米20石
9、正九品:俸銀33兩1錢1分4厘 祿米16石5斗5升7合
10、從九品、未入流:俸銀31兩5錢2分 祿米15石7斗5升
❷ 清朝縣令的俸祿每年90兩,相當於現在多少錢
清朝作為我國最後一個王朝,清朝人的生活不由得也讓大家感到好奇,清政府倒塌,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朝廷的腐敗,那麼清朝縣令的俸祿是多少,相當於如今多少人民幣?說出來你可能都不信。
清朝分發俸祿的方式,為發俸銀與祿米兩種,兩者對半開,每年春秋兩個季節分發,春季官員在正月二十領取,秋季則是在七月二十領取。
後來的朝廷,為了避免官員貪腐,還推出了養廉銀政策,根據清會典記載,台灣巡撫劉銘傳一年年薪為155兩,然而養廉銀卻達到了一萬,而台灣總兵年俸祿不過67兩,養廉銀卻一樣有1500兩。然而人的貪欲是無窮的,養廉銀制度也好,官員低微的薪水也好,都不能阻止他們的貪腐,這也就為整個王朝倒塌埋下了禍根。
❸ 清朝知縣月俸祿只有3兩銀子,如何養活自己
在中國有一句話叫做“三年清知府,10萬雪花銀”。表達的意思指的是如果能做三年的縣官兒,可以攢夠10萬兩的雪花銀。尤其在清朝晚年的時候,國家經濟幾近崩潰,十兩銀子完全可以挑一個長得非常漂亮的老婆。所以一兩銀子在清朝晚年的時候購買力還是比較強的。
根據相關史料記載,清朝的時候,縣衙一年的俸祿是45兩銀子,摺合下來每個月還不到四兩銀子。在古代的時候,一個縣中從國家拿俸祿的也只有知縣、縣丞,主簿,典吏,教育,訓導這6個人。而對於人們所熟知的衙役、師爺、轎夫等全部都是知縣自己掏腰包僱傭的。那麼知縣一年才這么多點銀子,哪來錢去僱傭這批人呢?知縣這點微薄的工資是怎麼維持他日常生活的呢?
師爺將這部分錢自己留一部分,大部分還是交給了縣官兒,因此相當於啥都不做,只需要年年等著師爺給分錢就行了。
不過等到雍正上位之後,取消私人規定“火耗”制度,由國家統一規定。不過雍正也清楚,如果知縣沒有這些油水可撈的話,那麼肯定會大肆貪污,所以等到雍正之後,國家便開始給官員們發養廉銀。每年大概1500兩到2000兩銀子。
而在有了這筆錢後,知縣自然也就變得相對富裕了。
❹ 在清朝時期,一個知縣一年的收入究竟有多少呢
明清兩代都採取官員低薪政策,但明清又有所不同,明朝的低薪政策貫穿始終,而清朝前期繼承明朝採取低薪政策,但從雍正開始,則進行了一場變革,採取低薪加豐厚的養廉銀政策。那麼,在清朝,一個知縣的年收入到底有多少?
雍正以前,知縣的年收入不好估算,這是因為當時的知縣除了工資收入,還有一項已經半合法化的陋規收入——火耗。
所謂火耗,是指地方官徵收錢稅時,會以耗損為由,向百姓多征錢銀。至於多征多少,視當地官員的良心而定,有的徵得多,有的幾乎不征。而多征的錢銀,有的歸公,有的全部放進自己腰包,也有的只放部分,所以根本無法估算其收入。
但雍正以後,隨著養廉銀政策的實行,朝廷同時實行了一項制度,那就是火耗歸公。火耗歸公是指中央統一耗損比例來徵收賦稅,地方官不能再以火耗為名橫加征稅,也不能再將火耗收入囊中。
90年代,上海財報刊登了一篇《清代縣衙開支一瞥》的文章,文中提到,一個姓方的上海知縣每年過節給他的上司知府、布政使、巡撫送禮,
一次就多達1100兩白銀。按方知縣的“豪爽”,每年支付陋規的金額,少說也要5000兩。
當然,上海屬於經濟發達地區,油水多,普通知縣肯定沒有這么豪爽,但千八百兩總少不了。
綜上所述,一個清代知縣僅三大部分的開支,就高達1000+1000+800=2800兩白銀,摺合人民幣56萬元。而一個清朝知縣的合法收入,不過26.7萬元,一年做官下來,還倒虧近30萬元。
當然,以上開支都是根據普通知縣的開支水平計算,那些清官的開支,往往會低許多,比如他們只請一兩個幕僚,盡可能不支付或少支付陋規,每天吃鹹菜,但一年下來,也存不了幾個錢。然而眾所周知,清代大多數知縣都過得非常滋潤,至於其中緣由,就不必贅述。
❺ 清朝知縣每個月的俸祿那麼少,他們是如何生活的
清朝知縣一年的俸祿是45兩白銀,平均攤到每個月呢,就是.75兩白銀。
此外,知縣每年還會發45斛糧食。
如果僅僅是填飽肚子,一年45兩白銀、45斛糧食足可以了。
但知縣畢竟是官,要維持一定的生活品質,還要迎來送往,那就遠遠不夠了。更別說,身為知縣還要雇幾個師爺,幫他辦一些筆墨文案的工作,這更需要錢。
比如,在征稅時用銅錢繳納,官員便可調整銀錢兌換的比例,將錢價壓低,便可多征一些。除此之外,百姓打官司也是縣官敲詐勒索的好時機。
❻ 古代縣令告老還鄉後還有俸祿嗎
很遺憾,除了為數不多的朝代,七品縣令在退休後是沒有退休金的。
不過好景不長,到了明朝,苦哈哈出身的朱元璋不慣著毛病,沒有退休金,不過可以免除徭役和賦稅。
不過從年限上,明朝開始就規定了60歲致仕了,而且到了清朝,還允許級別低的官員可以提前退休,但依舊沒有退休金。
所以在職的官員往往會拚命的撈錢,既然朝廷不給退休金,自己就想辦法掙了,一不小心就貪多了,把下輩子的錢都撈夠了,這無疑間接的苦了被剝削的老百姓。
❼ 清朝九品芝麻官知縣,朝廷每個月給他的工資是多少
《清史稿·職官三·外官》有載:縣知縣一人,正七品。掌一縣治理,決訟斷辟,勸農賑貧,討猾除奸,興養立教。凡貢士、讀法、養老、祀神,靡所不綜。
按照現今公務員行政級別劃分,清代的正七品品秩基本相當於現今的縣處級正職級別,知縣也就基本相當於縣級地方政府最高行政長官——縣委書記。只不過清代知縣的職權范圍更廣,權力更大,對一縣之政務、政法、教育乃至組織、宣傳等方面都擁有最高決策權。
所以,清代正七品知縣一般能夠拿到最低645兩的年薪,清代銀兩和人民幣的換算標准較為復雜,無法對知縣工資予以較為直觀的年薪對比,但清代一個中產家庭的正常月收入基本為2兩,一年的收入也就是24兩,這就足以證明的清代知縣年薪之高。當然,這還只是知縣的正常、合法收入,如果再加上不能明言、無法公開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違法收入,七品知縣雖為“芝麻官”,但也絕對能夠令人心嚮往之。
❽ 清朝的縣令一年的工資是多少
清朝一個縣官按規定年俸是45兩銀子,外加20擔俸米。這45兩銀子用今天的話來講就是年薪,即工資條上寫的收入。如將俸米一並折成銀子,年俸祿也只有白銀60兩左右。但清朝有一個招兒,叫養廉銀。七品縣令的的養廉銀大概能有個400到2000兩。是正式工資的7倍 到30倍的樣子。
❾ 清朝知縣月俸祿只有3兩銀子,如何養活自己呢
先算一下1兩銀子在當時的購買力,根據《清會典》,1兩銀子是1000文,10文錢可以買升大米,1升為1.5斤,那麼3兩銀子就可以買450斤大米,假如按現在大米平均價3.5元一斤計算,450斤大米需要人民幣1575元。另外,朝庭除了奉銀之外,還有奉糧20石5斗,因此,清朝的知縣當時每月的工資是1600元左右,但清朝還有養廉的政策,就是知縣通過每年的考核,朝庭還會發一些養廉銀,當時的生活水平相對較低,因此,知縣的工資養活自己和家人還是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