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核電站上班對身體會有傷害和影響嗎
在核電站上班對身體沒有傷害和影響。核電站不是所有區域都有放射性。並且放射性區域的放射性水平是已知和受監測的,人員的出入和停留是受控的,所以不會有身體的損害。
核電站工作影響最大的是工作壓力,畢竟是需要精密操作嚴格遵守規章制度的職業。其次就是倒班對身體的危害估計也不小,生活規律的缺失對植物神經有一些危害。再有核電站原理市區,社交方面的缺乏估計也有一些。
核電站技術要求:
世界核電發展和公眾對新一代核電技術性能的要求有以下幾方面。
1、追求更好的安全性 對核電站發生堆芯熔化事故和大量放射性釋放的概率分追求到更低水平,從核電機組的固有安全概念擴展為包括整個核燃料循環體系的自然安全概念。
2、不斷改善核電的經濟性核能要大規模發展,必須提高經濟競爭能力,也就是要求更加經濟的核能技術,更低造價,更低的發電成本。
3、要滿足環境生態可持續發展 核能的固有優點是不排放污染環境的二氧化硫等廢物和溫室氣體二氧化碳,具有常規能源所沒有的優勢。但要產生長壽命的放射性核素並將不斷地積累,要將它燒掉,以滿足環境生態可持續發展要求。
4、要滿足資源利用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核反應堆發電技術只能利用天然鈾資源蘊藏能量的1%左右。發展新的核電技術採用閉合燃料循環,實現裂變物質增殖,使有限的核能發展為大規模的核能。
5、滿足防核擴散的要求最重要是嚴格控制分離鈈的生產,研究新的燃料循環工藝。實行核電站與後處理一體化,採用高溫冶金法後處理工藝。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核電站
『貳』 公安體能測試怎麼進行要求是什麼
1、到了考場後,先列隊,點名,熱身,說到熱身,也有點意思,特警讓我們排兩列,圍著操場外圍慢跑,其中會讓你做很多放鬆、活動筋骨的動作,熱身確實挺重要的,慢跑了大概3圈。
2、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所有項目都要達標,有一項不達標,視為不通過,體能測評項目和標准如下: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准,是由公安機關對人民警察進行錄用體能的測評項目和標准(暫行)。分為男子組和女子組。
(2)外圍體檢員是什麼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准:
第一條身高、體重標准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於170厘米,體重不低於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於160厘米,體重不低於45千克(南方部分地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商錄用主管機關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寬至16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寬至15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3千克)。
(二)過於肥胖或消瘦者,不能錄用。
判定過於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實際體重超過標准體重25%以上者為過於肥胖;
實際體重低於標准體重15%以上者為過於瘦弱。
標准體重計算方法:
標准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於標准體重的百分數計算方法:〔實際體重(千克)-標准體重(千克)〕÷標准體重(千克)×100%
第二條外傷所致的顱骨缺損、骨折、顱骨凹陷、顱內異物存留等,顱腦外傷後遺症,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慢性顱內壓增高,不能錄用。
第三條有胸、腹腔內重要臟器手術史(闌尾炎手術後半年以上者,腹股溝疝、股疝手術後一年以上無後遺症者除外),不能錄用。
第四條骨、關節、滑囊、腱鞘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矯正的脊柱側彎、駝背,慢性腰腿痛,大骨節病指(趾)關節粗大,存在功能障礙者,不能錄用。
第五條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厘米,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厘米,或雖在上述規定范圍內但步態異常,不能錄用。
第六條影響功能及外觀的指(趾)殘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響長途行走的雞眼、胼胝,重度皸裂症,不能錄用。
第七條惡性腫瘤,影響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腫瘤、囊腫、瘢痕、瘢痕體質,不能錄用。
第八條頸強直,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三度以上單純性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能錄用。
第九條脈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脈曲張,重度精索靜脈曲張,不能錄用。
第十條泌尿生殖系統炎症、結核、結石等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影響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發育不全,隱睾,不能錄用。
第十一條重度腋臭、頭癬,泛發性體癬,疥瘡,慢性濕疹,慢性蕁麻疹,神經性皮炎,白癜風,銀屑病,與傳染性麻風病人有密切接觸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傳染性或難以治癒的皮膚病,不能錄用。
第十二條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體裸露部體有明顯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體其它大面積的疤痕攣縮,不能錄用。
第十三條淋病,梅毒,軟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腫,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艾滋病及病毒攜帶者,不能錄用。
第十四條紋身者不能錄用。
第十五條器質性心臟、血管疾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電圖異常,不能錄用。
第十六條血壓超出下述范圍,不能錄用:
收縮壓: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
舒張壓: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條有各種惡性腫瘤病史者,不能錄用。
第十八條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各型肺結核及肺外結核,結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統慢性疾病,不能錄用。
第十九條各種原因導致的一葉肺不張者,不能錄用。
第二十條胃、十二指腸潰瘍,嚴重胃下垂(超過髂前上嵴聯線),肝臟、膽囊、脾臟、胰腺疾病,細菌性痢疾,慢性腸炎,腹部包塊,不能錄用。
下列情況可以錄用:
(一)仰卧位,平靜呼吸,在右鎖骨中線肋緣下捫到肝臟不超過2厘米(劍突下不超過3厘米)質軟,邊薄,平滑,無觸痛、扣擊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圍,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二)五年前患過甲型病毒性肝炎,治癒後再未復發,無症狀和體征者。
(三)既往患過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引起的脾臟腫大,在左肋緣下不超過1厘米,無自覺症狀,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者;單純性脾大不超過3厘米,無脾功能亢進者。
第二十一條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錄用。
(一)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酶法檢驗40單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標法檢驗陽性者。
(三)確診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種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條急、慢性腎炎,單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能錄用。
第二十三條血栓閉塞性各期脈管炎、雷諾氏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四條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錄用。
第二十五條除單純缺鐵性貧血,且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克/dl,女性高於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錄用。
第二十六條各種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結締組織疾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七條鉤蟲病(伴有貧血),慢性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阿米巴痢疾、絲蟲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八條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遺尿症、暈厥史、夢游症及神經官能症(經常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智力低下,不能錄用。
下列情況可以錄用:
(一)食物或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時精神障礙,治癒後無後遺症。
(二)十三周歲後未發生過遺尿。
第二十九條中樞神經系統及周圍神經系統疾病及其後遺症,不能錄用。
第三十條口吃,嗓音明顯嘶啞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一條嗅覺喪失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二條雙耳失聰者;雙側聽力耳語低於4米者;一側聽力正常,另一側聽力耳語低於3米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三條眩暈病,重度暈車、暈船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四條耳廓畸形,外耳道閉鎖,反復發炎的耳前瘺管,耳廊、外耳道濕疹,耳黴菌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五條鼓膜穿孔,化膿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難以治癒的耳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六條鼻畸形,嚴重慢性副鼻竇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縮性鼻炎,及其它影響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七條影響吞咽、發音功能難以治癒的咽、喉疾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八條雙側視力低於5.0,中心30度周圍視野,不能錄用。
第三十九條色覺異常,不能錄用。
第四十條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瞼緣、結膜、淚器疾病,不能錄用。
第四十一條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共同性內、外斜視在15度以上者,不能錄用。
第四十二條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瞳孔變形,運動障礙,不能錄用。
第四十三條青光眼,晶狀體、玻璃體、脈絡膜、視神經疾病,不能錄用。
第四十四條三度齲齒、齒缺失並列在一起的超過兩個,不在一起的超過三個;頜關節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響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錄用。
第四十五條妊娠期內不能錄用。
第四十六條功能性子宮出血,生殖器官結核、腫塊、慢性盆腔炎等婦科疾病,陰道分泌物淋菌快檢陽性者,不能錄用。
第四十七條外生殖器發育異常、子宮脫垂、乳房腫瘤不能錄用。
參考資料: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准-網路
『叄』 保安招聘條件要求
保安招聘條件要求:
一、擁護黨的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無違法犯罪劣跡熱愛保安事業,忠於職守,有為社會主義保安事業獻身的精神。
二、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清楚,男性:年齡在18—45周歲之間,身高1.65以上女性:未婚,年齡在18—25周歲之間,身高1.60米以上。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提供相應的學歷或資格證書。
四、實行擇優錄取原則,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軍隊、武警部隊的復原退伍軍人和企業下崗職工。
五、應聘保安的人員,報名時須持畢業證書、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免冠一寸照片兩張,退伍軍隊和下崗職工需帶相關證件。報名後按規定進行政審。通過保安崗前培訓合格,並取得《保安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保安崗位職責:
一、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遵守紀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完成任務。
二、保護單位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大院的正常秩序。
三、嚴格驗證,防止未經許可人員、車輛、物資擅自進出單位,把好大門關。
四、堅守崗位,盡職盡責,認真做好巡邏、檢查、護衛等工作,預防執勤區內發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五、做好防火、防盜、放爆、防破壞、防事故等工作,確保執勤區的安全。
六、保護服務區域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災害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對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應扭送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