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戶口地交保險十幾年,在外地有交了十多年,退休之後應該如何算
綜上所述,根據你描述的情況,在戶籍地和外地養老保險都繳納了10年以上,如果你最後的養老保險關系在異地,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如果你的養老保險基本賬戶在戶籍地,那麼就只能在戶籍地辦理退休;如果最先的養老保險賬戶是在戶籍地,沒有將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異地,那麼在異地屬於臨時賬戶,臨時賬戶是不能辦理退休的,只能在戶籍地的基本賬戶辦理退休。
2. 異地養老保險退休後按什麼標准拿
不是退休後,而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如果繳費年限滿足十五年以上,就在你戶口所在地本地社保局出具不在戶口所在地享受養老保障證明,帶著身份證、戶口本、不在本地享受養老保障證明,到參保異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
異地領取養老金流程:
按照規定退休人員在異地銀行辦一張銀行卡,本人攜帶身份證、養老金存摺和銀行卡,到社保局經辦櫃台填寫申請。
經社保局經辦人員簽署同意意見後,申請人可攜帶「異地取款申請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到銀行辦理異地取款手續。
手續辦好後次月生效,即手續辦理完成後下個月可在異地免手續費領取基本養老金。
異地繳納養老保險退休時享受哪些待遇?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簡單來說,參保人員在在職繳費期間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那麼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這充分體現了個人享受的權利與其應盡的義務成正比。即長繳多得、多繳多得。
第十六條第一款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根據這項規定,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計繳費滿15年。
3. 假如社保在老家交了十五年後期在異地交了十年以上將來退休如何辦理
你要是退休回老家就把異地交了十年轉回老家加在一起就可以了,加在一起退休工資拿的比較高,轉的時候去社保局打一份參保證明拿回老家社保去辦理就好了,社保15年一個等級,20年一個等級,25年等級高,退休了拿的就高。
4. 外地戶口社保交了十一年到了退休年齡該怎麼辦
你好可以選擇在當地繼續交啊,直到交夠養老保險為止如果不只在戶籍地繳納養老保險,在現在地繳納滿10年以上,應該在當地辦理退休。現在地一般指的就是退休前最近一次繳費的地方。
三、如果不滿足以上兩種條件,但是有最近有地方養老保險繳費滿10年以上,可以在該地辦理退休。
四、如果以上各種情況都不滿足,回戶籍地辦理退休,將所有地方的養老保險繳費歸集到戶籍地。
舉個例子:如果說一個人在多個地方辦理養老保險參保繳費,首先參保地(不管這個地方是不是戶籍地)繳費看滿不滿10年,如果滿10年就應當在當地退休。
當如果不滿10年時,再看以前的繳費年限有沒有最近滿10年的地方,如果有就應當去最近一處滿10年的地方辦理退休(如果有多處累計滿10年的地方,應當以時間為順序,以最近為准,不是說哪裡時間長就應當去哪裡)。
如果所有的地方繳費都不滿10年,那麼就應當回戶籍地,把所有繳費年限都歸集到那裡辦理退休。
如果說非戶籍人員在一個地方首次參保時,距離法定退休年齡已經不足10年了。社保部門應該為參保人建立的是臨時賬戶,方便參保人未來退休時轉出。
5. 異地交保險到退休年齡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非本省戶口的在參保城市累計繳費滿10年的,而且最後的參保地是該城市的,可以申請在該城市繼續參加社保(個人繳費),繳費至滿15年,在參保城市退休,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6. 請問 異地辦理養老保險 退休手續該如何辦理
社保轉回老家、到達退休年齡時就可在老家申辦養老金。如不轉回、在達到退休年齡時、提供你戶籍所在地社保部門的沒有在戶籍所在地享受養
7.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
異地交社保退休後在哪裡領退休金需要根據不同情況來定。
在異地繳費的,合計滿15年,在異地繳費滿10年,並且在到達退休年齡,依然在異地參保的可以在異地辦理退休領退休金,如果不滿10年,要轉移回到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到戶口所在地領退休金。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第六條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8. 異地交社保退休時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辦理退休的時候將社保轉回參保地就可以的。
(一)所需資料:
(1)退休審批表和退休花名冊
(2)加蓋公章的退休人員審批表和花名冊(無單位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到本人現居住社區蓋章);
(3)退休人員所居住社區出具的居住證明和縣人事勞動局出具的參加工作時間證明信;
(4)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3張一寸彩照;
(5)個人檔案及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手冊。
(二)辦理程序:
(1)到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計算退休待遇;
(2)用人單位或個人攜帶以上資料按隸屬關繫到尉犁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退休待遇審批;
(3)由本人到縣工商銀行辦理工商銀行卡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9. 在異地交了20年社保退休去哪裡辦退休
在異地辦理的社保繳納的時候是20年,這個如果到退休的時候,也是需要去那裡進行退休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