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職工死亡養老保險怎麼退
法律分析:職工死亡後養老保險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證件:1、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參保單位或個人填寫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繼承或退還申請表;3、參保單位出具養老保險參保證明;4、死者所在社區出具的死亡及繼承證明需社區所在派出所核實情況後蓋章;5、死者及繼承人 身份證 、戶口本、 結婚 證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後次月開始可以由社保中心發放退休工資,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
❷ 人死了社保怎麼退錢
人死了,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之前繳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可以申請退還,單位部分已經納入了統籌賬戶,不能退還。去社保經辦服務窗口辦理,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代辦親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死者火化證原件復印件;
3、死者本人銀行賬戶復印件。
死者本人如無銀行賬戶,提供親屬銀行賬戶復印件,但單位必須同時出具證明,證明代領親屬與參保職工關系,代領親屬身份證號、銀行賬戶、開戶銀行名稱支行名,戶名,加蓋公章。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1、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2、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3、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❸ 退休職工死亡養老保險退還問題
法律分析:職工在職死亡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❹ 人死了養老保險可以退多少錢
人死了養老保險可以退,但是需要到當地的社保局辦理相應的退還手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退休後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到達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納部分連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參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❺ 養老保險死亡退回多少錢
職工在退休後死亡,其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尚未領取完的,個人帳戶儲存額(或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退還給職工 法定繼承人 或指定的受益人。其退還金額的計算辦法為: 職工退休後死亡的退還金額=死亡時個人帳戶全部余額*(退休時個人繳費的儲存額/退休時個人帳戶的儲存額) 親屬還可以一次性領取10個月的撫恤金和喪葬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還可以領取定期生活補助。
❻ 企業養老保險金繳納者中途死亡能返還多少
繳納社會保險的職工,如果中途死亡,可以退還本金。
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
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二)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三)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❼ 單位職工沒有退休人已死亡養老金怎麼退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手續,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返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條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❽ 養老保險交了10年人死了錢能退嗎
養老保險交了10年人死了錢不能退,但是死者養老金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如果該職工是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死者的遺屬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個體勞動者(含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以個體勞動者身份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人員),在尚未領取基本養老金前死亡的,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本息和按規定比例納入統籌基金部分的本金,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城鎮個體勞動者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和其個人繳費中按規定比例納入統籌基金部分的本金,在扣除本人已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不含個人賬戶養老金)總額後如有剩餘,剩餘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以鄭州為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利息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基金、利息歸職工個人所有。職工辦理退休、離職手續後,由社會保險機構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給職工本人。職工在職期間或退休、辭職後死亡的,企業應將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或結余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基金或結余作為職工個人遺產,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