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要退休了單位沒有給我交全社保我還能正常辦退休嗎
到備啟了退休慧滾棚年齡,單位沒有給你交全社保的話,只要你交夠15年也可以辦退休,但如果你沒有交夠15年的話,可以從單位打一份你的工資表,前則然後補交單位沒給你交的那部分養老保險,這樣你就夠年限了,可以辦理退休。
『貳』 二十多年了」兩不找」,單位沒給交任何保險,馬上要退休了,怎麼辦
你不找單位,單位也不找你。當初是不是拿了一筆錢就「兩不找」。現在版要退休了,你沒有參保,權當然也就沒有養老金。這種情況很普遍。
如果你仍然與單位有勞動關系,你可以找單位扯皮,要求補繳養老保險。
如果你沒有工作,也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看看能不能補繳養老保險。如果不能補繳,就沒有養老金。
『叄』 公司法人沒有買社保員工可以退休嗎怎麼辦
親,您好:
我們知道職工在企業上班的話一般都是有社保的,這個是國家強制性的規定,但是單位並沒有去遵守,而職工到了退休年齡的時候應該怎麼辦呢?下面就由華律網小編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於大家有幫助。
一、企業沒繳保險退休怎麼辦理
這樣是辦理不了退休手續的。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時,社保繳費機構明確無法補繳,導致員工無法正常辦理退休手續的,員工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二、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通過上文的解釋,我們可以了解到就是對於沒有辦理社保的職工可以要求單位給予相應的賠償的,因為這個是法律所規定的。以上這些就是華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疑問或者是進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詢華律網相關律師。
『肆』 公司沒有給員工買社保怎麼辦理退休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未給員工及時足額繳納社保的,員工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保;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未給員工及時足額繳納社保的,員工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保;2、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關於社保用人單位應履行的義務是:必須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並按時足額的為職工投繳社會保險費。同時承擔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待遇給付責任,履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如果單位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員工如何投訴?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但《社會保險法》出台後,有關部門在處理這類投訴上確有一些變化。這里概要介紹四點意見供你參考。第一,單位未為職工參保繳費該向誰投訴?根據《社會保險法》第84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閉局保險行差猜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工作會議紀要》也明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接到有關用人單位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舉報投訴的,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第82條、第84條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7條的規定及時處理。因此,凡投訴用人單位不為職工參保登記的,均應由人力資源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第二,單位未為職工足額投保該向誰投訴?比如少繳、漏繳等。為此《社會保險法》第86條和《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20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申請劃撥,包括向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第三,關於法院的受理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第四,關轎慶讓於投訴的移送規定。《社會保險法》第82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務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伍』 單位沒給及時交社保,導致退休金領不著怎麼辦
單位沒給及時交社保,導致退休金也不知道怎麼辦?
這個可以跟社保局多溝通,多聯系。如果有檔案,那麼帶著檔案去勞動局或當地的市人力資源局去溝通交流。
檔案里記載著所有的一切,所以通過檔案可以證明你的工齡你的繳費年限。特別是視同繳費年限這部分。這部分的繳費年限非常重要。因為如果能獲得這部分的繳費年限,那麼你的退休金會比較高的。一般每個地方建立個人社保賬戶之前的工作年限都應該是屬於視同繳費年限。只要能證明你連續繳費足夠十年,那麼應該都能得到視同繳費年限的。而且你上班期間,如果單位公司沒給你交了社保,只要你能拿出來證據比如工資明細或者是勞動局認定的工資表,那麼都應該是可以補交社保的。所以要多與這兩個部門溝通協商解決。就是勞動人力資源局和社保局。
到了退休年齡能領到退休金,是老年基本生活保障的基本前提,所以一定要爭取領到退休金。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陸』 還有兩年到退休年齡,單位一直沒辦理養老保險該怎辦
我國目前的退休條件是做到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僅有同時符合這兩個標准,才能夠辦退休,按月享有養老退休金。你還有2年離休,可是用人公司一直沒有讓你申請辦理養老保險,從法律的層面來說,只能說是達到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已經不合乎申請辦理退休的條件,所以也無法達到法律法規傳統意義上的離休定義,只能算是回家休息。
總的來說,你間距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僅有2年多,歲月不饒人,大壯了盡早維權情況下了。假如等到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想申請辦理補交,或者企業心甘情願為你補交,都沒有機會了,珍惜每一天,或是趕緊找裝修公司商議吧。
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書當然停止,應當辦退休,交費不夠十五年的,由自己交,可是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在工作期間,交養老保險,不可托欠。換句話說,你企業只需員工從你單位上班期內,你公司沒托欠交費就行了,別的期限企業沒有義務擔負交費。
『柒』 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至己退休的怎麼辦
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至己退休的,勞動者可以與單位協商進行一次性補繳。
具體方法如下:
1、繼續繳費,至滿15年止,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2、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個人交社保流程:
1、如果個人是有城鎮戶口或者說個人是農村戶口,就可以去當地的社保服務點,或者是去區縣級的社保局自己進行社保的繳納。個人繳納社保只能夠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2、個人可以當做自由職業者給自己進行社保的繳納。在繳納社保的時候,需要把自己的戶口本,身份證以及復印件都給帶上,同時還要准備兩張一寸照片。然後去到當地的社保機構進行辦理即可;
3、在辦理社保的時候,需要綁定一張銀行卡,主要就是每個月自動扣費,在扣費日之前一定要記住把保費存進去,否則就會斷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捌』 退休了單位一直沒給交保險怎麼辦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單位已經沒有義務為您繳納社保了,這種情況,處理方式有三種:
1、個人繼續繳納社保,直到繳滿15年為止
2、個人把社保關系轉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如果個人職工到了退休年齡還沒有繳納滿足15年的養老保險的個人,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終止個人職工社保,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到了退休年齡,職工還沒有繳納滿15年的社保的話,個人可以書面申請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職工書面申請後,並一次性支付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給職工本人。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的作用如下:
1、穩定生活水平:對社會成員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給予適當的補償,保證自己的基本生活水平,防止出現不穩定因素;
2、保障勞動能力: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意外事件,導致勞動者再生產過程停滯,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生活保障;
3、實現社會公平:通過強制性收取保費、整合為保險基金等方式,為低收入或無收入的工人提供補助,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實現社會公平分配;
4、促進社會進步:體現社會群體互相幫助和共同發展進步的良好面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