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已退休人員再就業社保要交嗎
如果已經過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那麼實際上是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的因為過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這個,勞動合同關系是自動與單位解除的,所以說,既然勞動合同關系已經解除,那麼所在的這個社保也將退出,實際上用工單位是不需要給這個員工購買社保的,而且退休人員來說,基本上已經享受到這個退休金待遇了,所以說也是無需再購買社保費用了。
有些退休人員,因為自己退休以後還想發揮余熱,留在原單位繼續工作的情況,還是存在的那麼這種情況實際上就建立不了勞動合同,關系了,只能夠以勞務形式來建立這種勞動關系,那麼這種情況下實際上是不需要承擔任何社保費用的,當然所有的社保費用,既然不承擔的話那麼就需要自己來承擔一部分的風險,比如說,在工作期間的一個工傷風險等等之類的,這就必須要自己來承擔的,因為所在的單位,確實是無法購買,這個相應的社保費用。
實際上如果已經過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那麼按正常來說,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金的待遇和退休醫保待遇。那麼在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的同時,就沒有必要去購買這個社保了,因為你已經領到這個退休金待遇了,所以說再去購買社保實際上是沒有任何意義的,而且來說也是不能夠再購買了。那麼如果自己在退休,以後還要繼續工作的話,實際上也是一種比較好的結果,因為自己在領取退休金的同時,在所在的工作單位又可以領取一份額外的收入,對自己來說經濟上也是有所幫助的,因為你可以有一個雙份的收入。最後居然不用買社保了,那麼單位所承擔的部分和個人所承擔的部分都不需要承擔,對於單位來說,也是比較不錯的一個選擇,因為用,這樣的人相對來說他的用工成本相對是比較小的,一方面你個人如果不扣除社保的話,相應的你拿到手的這個工資相對的也高一些。
所以說自己退休以後,如果繼續留在原單位干,很有可能你現在到手的工資,要高出你自己在職期間正常繳納社保,期間的一個工資待遇!因為本身你個人所承擔的社保,不在從你工資當中扣除了,所以說你的工資將會全額發放給你,這樣的話你就拿的工資比這個,正常在指尖的工資要高。
所以說留在原單位繼續返聘的話,對個人來說實際上還是能夠拿到一筆額外的收入,畢竟不夠社保費用了,相對來說到手的工資也是比較高的。當然不留在原單位返聘去別的工作單位繼續工作也是完全可以的,同樣都是不扣這個社保費用的那麼你到手的工資,相應的來說是一個應發的全部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❷ 退休後再就業還能交社保嗎
退休以後再就業是不能繳納社保的。社會保險是建立在勞動關系基礎之上的,退休返聘人員一般是與招用單位形成勞務關系,所以,單位是無需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保的。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能力較強,工作經驗十分豐富。身體健康允許其繼續上班的,一般多為原來單位里的技術骨幹,或是管理幹部,特長往往比較突出。而對於單位而言,退休返聘人員的使用成本也是相對較低的,比如不用繳納社保公積金、用工關系的建立與結束也有較大的靈活性。此外,因為退休返聘人員本身有養老金,其對薪資的心理預期也不高。
用人單位應當為本單位的全部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的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辦理了退休,與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在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辦理退休的次月起應在參保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人員增減變動手續,停止參加工傷保險。同時要求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對參保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及時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按規定辦理停止參保和繳費手續。對不按規定將不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納入參保,工作中發生事故傷害,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相關費用。
退休人員作為特殊性質的群體,已完全享受國家關於退休人員的基本保障權利,因此,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無需繳納社會保險。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❸ 退休人員在異地打工可以在交社保嗎
退休人員在異地打工,可以再交社保嗎?
這是不可以的,一旦退休了之後,你交社保是等於白交。他是不承認的,所以不能交,而且也不應該交。你退休之後再打工的話屬於是勞務用工,所以應該要簽訂勞務合同,而不是簽訂勞動合同。只有簽訂勞動合同才能參加社保的,勞務合同可以參加商業保險比如意外險,這個是可以的。
簽訂勞務合同應該要交商業保險。而且如果達到起征點的話,可以交個人所得稅,也是按勞務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退休之後,如果做兼職的話,是比較不錯的選擇,可以多一份收入。可以提高退休生活,提高生活質量,而且還可以進行適當的勞動,有益於身體健康。但是要注意勞動強度,畢竟退休了之後不如年輕時候,所以應該要注意勞動強度。
退休之後做一份兼職可以參加意外保險,萬一發生意外可以有個保障。但是其他的養老保險社保是不能參加的,目前的規定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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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退休人員返聘是否要買社保
退休人員返聘不要買社保。
退休返聘人員如果已經開始領取退休待遇了,單位一般不應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因為雙方之間的關系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但是該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未達到規定的標準的,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義自行去參保繳費。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單位中的受僱傭者已經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用人單位已經退休,退休後再通過與原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合同契約繼續作為人力資源存續的行為或狀態。
根據相關規定,已經享受了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了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如果再就業,就不屬於勞動法中規定的勞動者,退休後再工作的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所構成的關系為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雙方可以簽訂勞務合同。
而社會保險是建立在勞動關系的基礎之上的.,凡是與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員工,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單位都必須依法為職工繳納社保,但是退休返聘人員與單位簽訂的是勞務合同,在勞務關系之下,單位就不需要為其繼續繳納社保。
如果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並沒有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且沒有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這種情況下,部分地區司法機構會按照勞動關系處理,也就是說在勞動關系下,企業還是需要繼續為職工繳納社保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❺ 退休再就業不交社保有補貼嗎
沒有補貼。退休人員不繳納社會保險,就不能享受社會保險型裂的相關待遇和保障。再就業的雛形是中國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大泉鎮農校的一群農業班卜備閉的小夥子和姑娘們,通過滾橋學習農業知識種地來進行生產的開始。
❻ 退休後再就業還能交社保嗎
不建議了。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屬於退休人員,即使再一次就業也不能繳納社保了。如果需要可以購買商業保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