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准備辦理社會保險,但是有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怎麼辦
1、需要確認超過退休年齡的員工是否已經開始退休養老待遇,如果已經享受退休養老待遇的話,那麼則應該該員工和公司之間的則應該是勞務關系。具體請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2、如果沒有享受退休養老待遇的話,則還可以按勞動關系對待。具體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2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法》第73條規定,「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
以上法律均沒有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而是以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為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並不必然導致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法》這一規定是在《勞動法》的基礎上,對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作出的進一步細化與完善。
3、《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三)》未將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作為認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的決定性條件。應當認為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的關系仍為勞動關系,屬於《勞動法》調整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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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法定退休年齡到了當月還要交社保嗎
退休當月需要交社保的。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是指年滿周歲,你退休當月因你出生日可能是在上旬某日、也可能是中旬或下旬某日,不到出生日你就沒到法定退休年齡,還是在職人員,所以國家規定職工退休月的工資由供單位發給,社保局為你從下月發放養老金。
你退休當月不僅是工資由原單位發給,因你沒到法定退休年齡,你還要與單位一道繳納包括「五險」在內的社保費,與單位一道繳納住房公積金和職業年金(企業年金)費用。
如果你的養老保險繳費正好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這個月滿15年,因你沒交費,你就得延期一個月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了。
③ 如果到了退休年齡,社保未繳夠15年的,還能由單位或公司繼續繳嗎
如果到了退休年齡,社保未繳夠15年的,不能由單位或公司繼續繳。
勞動者只要超過退休年齡,是不允許企業為勞動者繼續繳納社會保險的。如果企業為勞動者多繳了社會保險費,社保部門會依法退回的。
如果到了退休年齡 ,繳費年限沒有達到最低社保繳費年限要求,沒有辦法領取養老金的 ,需繳至滿最低年限才能領到養老金 。
繳費年限是指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有關社會保險費的累計年限,是計發社會保險待遇的依據之一。不同於連續工齡,但二者在時間上有一定的承襲關系。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按月領基本養老金須符合兩個條件:
1、須到法定退休年齡;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累計繳費滿15年。
個人享受的基本養老金與個人繳費的年限相關,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大,退休後領的養老金就越多。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各地規定並不統一,一般為20到30年不等 ,繳費的參數也不一樣。而失業保險與生育保險最低繳費年限一-般是一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④ 職工的年齡已經到了退休年齡,企業還要給員工繳納社保嗎
子宮的年齡已經到了退休年齡企業還要給員工繳納社保嗎?子宮的年齡到了,退休年紀。沒有退休的話企業還是要給員工繳納社保的。退休了就不用交了。
⑤ 企業職工已到退休年齡,但社保未滿15年,單位是否繼續為其購買
員工已經到退休年齡以後,企業是不給他繼續繳納社保的,那麼這個部分社保的話,是可以讓員工自己以個人的名義去繳納 。
⑥ 員工到了退休年齡,但社保還未繳滿15年,該怎麼辦
眾所周知,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必須要繳納滿15年才能夠領取養老金,但是很多員工到了退休年齡,社保還未繳滿15年,這個時候是需要採取一定方法的,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
三、結語
最後小編想說,很多老年人都不會玩電腦,這個時候就應當拿上自己的身份證,社保卡以及相關的證件,到銀行找工作人員來給自己辦理養老金的程序,這樣才能夠保證老人拿到屬於自己合法的養老金養老金,對於這些職工來說不僅是一種保障,同時也能夠讓他們的生活得到一定的便利。
⑦ 在職員工社保未交夠15年,但是已到退休年齡,單位還給交養老保險嗎
在職員工社保未交夠15年,但是已到退休年齡,單位是不給交養老保險的。
剩下不足的養老保險是需要個人繼續繳納的。只有繳納夠15年才可以辦理退休。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
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⑧ 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社保未交夠年限,企業應繼續為其繳納嗎
很多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是社保沒有交夠,這種情況非常多!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改為勞務合同。企業就沒有義務在為員工繼續繳納社保。這一點是非常明確的!
總結:社保關系著晚年生活,非常重要,繳費年限不夠,一定要想辦法補齊。方法很多,選擇適合自己的,就可以了!
⑨ 用人單位繼續聘用已到退休年齡的職工社保怎樣操作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員工到達法定年齡,則勞動關系法定終止,應該辦理退休。
①若社保繳費年限滿15年,應該停保並辦理申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如果企業還要繼續用工,俗稱「退休返聘」,雙方為勞務關系,可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協議中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為減少風險,建議購買商業保險。
②若社保繳費年限不滿15年,不建議繼續使用,除非該員工為稀缺類人才或培養期較長的崗位。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企業沒有法定義務為員工繳納社保,可由員工自己繼續繳納社保直至滿15年享受退休待遇;如個人繳納的社保不含工傷保險的,由企業購買僱主責任險以規避工傷風險。
但員工在企業入職建立勞動關系後,企業未及時為員工繳納社保,則企業應補繳這個時期的社保或與員工協商補償事宜。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
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拓展資料】
1.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是省迪用勞動法律法規是個有爭議的詁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人社部門認為此類人員已到達退休年齡,則勞動關系法定終止,不再適用勞動法律法規。
但法院系統則認為:《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律法規只規定了勞動者的下限,即必須年滿16周歲,並未對上限未明文規定,對超過退休年齡人員的法律適用有以下幾個要點:
①明確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享受退休待遇的與用工單位為勞務關系,法律依據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⑩ 到了退休年齡還可以繼續交社保嗎
到了退休年齡,可以繼續繳納社保。《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