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社保的年限和金額與退休工資有什麼聯系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才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從一個城市轉入另一個城市,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不可以只接受金額,不接受年限。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七條,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後,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按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規定,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基本養老金。
(1)社保與退休金有關嗎擴展閱讀
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八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Ⅱ 養老金和退休金有何區別
1、含義不同: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勞動者年老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後,根據他們所做出的貢獻和所具備享受養老保險的資格或者退休條件,按月或者一次性支付保險待遇,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基本生活需要;而養老金就是所謂的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者因為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基本生活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
2、繳費方式不同:退休金是由單位或者企業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繳費既可以享受;而養老金費用一般由參保人的單位代扣代繳,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往往遵守統一繳費原則。
3、資金渠道不同:退休金一般都是國家財政或者地方財政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者退休生活費;養老金是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籌為養老金。
4、領取方式不同:退休金支付方式分為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而養老金由政府部門機構統一發放,養老金的領取問題方面,對每個社會成員有統一的養老金領取規則。
Ⅲ 社保和養老金有什麼不一樣
社保和養老金不同之處是:
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回
養老金是社保答的一種,養老保險至少交15年。
Ⅳ 退休金與社保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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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退休金的領取金額和退休時地方上一年度社平工資、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有關,即社平工資水平高、繳費年限長、繳費金額達大,退休金領取的就多。
各省的繳費基數一般都不同,拿天津市來說,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其中20%由單位繳納,8%由個人繳納。這個比例每個人都是一樣的,無論你在國企、外企還是合資企業,在每個企業都是這個比例。但是不同的企業、不同的職工,繳費基數卻不相同,繳費基數與職工本人的工資收入水平有直接關系。總的來說,工資收入水平高,繳費基數就高。
正規企業職工的保險繳納基數一般按照最低社平工資決定,而且由企業和員工共同繳納。個人的經濟負擔相對來說要小一些;自由職業者要繳納的社保一般也有高中低檔,需要結合自身的經濟條件選擇適合自己的檔位。但需要明確的是,繳費越多,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
企業職工繳納的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五險,但是自由職業者只能繳納養老和醫療險,且醫療報銷費用較低。
Ⅳ 退休金和社保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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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繳納養老金和單位繳納養老金,只要繳費系數相同,退休待遇沒有區別。
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之後,可以按靈活就業人員標准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與之前單位繳納的合並計算。
Ⅵ 社保養老金和工齡有關系嗎
肯定不一樣。
首先是你們的繳費基數不一定相同,不同的基數繳費額不專一樣,個人賬戶中的屬總額就有所不同。其次是退休時間不一樣,而養老保險待遇中起決定性作用的社會平均工資是每年變化的,所以退休時間不一樣,待遇肯定不一樣。
社保養老金和工齡無關,但和繳費(含視同繳費)工齡密切相關。
Ⅶ 退休金和養老保險金有什麼區別是否是一個概念
退休金和養老保險金不是一個概念,養老保險金和退休金的區別:
1.出資主體的不同,退休金是由個體或者單位體支付給你的,而養老保險金則是國家支付給你的。
2.兩者是不同時代的產物,退休金是一個很有歷史的名詞,現在已經沒有退休金這種說法了。1978年之前,我國都是全民所有制企業或者國家機關,沒有現在各式各樣的用工主體。以前的時候,工人幹部,都是需要國家供養終身的,也就是用工主體承擔退休後的養老責任。
2014年10月,我們國家實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開始交納養老保險,退休金發放給的主要就是以前離休的老工人,2014年10月以前退休的事業單位老人。
養老保險金是指職工因在一個企業工作到一定年限,不願繼續任職或因年老體衰、工殘事故導致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企業為保證其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來源是由職工所在企業以及職工在職時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納的,並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與專門機構管理。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壞以及「文革」後的恢復(1966—1986)、改革與完善(1986 年至今)三個階段。
初步建立階段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1)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2)完全現收現付制的模式;
(3)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4)企業間實行全國統籌的保險費率;
(5)政策制定、監督和執行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承擔。勞動部負責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工會系統負責具體的保險經辦,二者相互監督相互制衡。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特點是:
(1)養老保險金固定。一般以退休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為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發;
(2)保障水平高。無論是名義替代率還是實際替代率都高於企業;
(3)個人不承擔繳費義務完全由財政負擔。
Ⅷ 養老保險和退休金有什麼區別
這個問題的嚴格地講,是錯誤的。本人估計提問者想問的是「基本養老金和退休金有什麼區別?」
一般來說,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不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後,按月領取的由財政部門支付的待遇稱為退休金;
而企業(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或其他符合退休(職)條件、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批或社保經辦機構認定的人員,按月領取的由社保基金和個人賬戶共同支付的待遇稱為養老金。
簡言之,退休費目前就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的生活費,養老金就是企業退休人員由社保局發放的生活費。
Ⅸ 社保與退休金有關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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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檔案與養老金領取沒有關系,但是和退休審批有關。
1、根據目前規定,當事人退休時,社保會對其人事檔案進行審核,依據當事人人事檔案最早記載的出生年月,結合當事人參保種類、性別等界定其具體的退休年齡、退休時間。沒有檔案的話是沒有辦法界定的,也就不能辦理退休手續。
2、當事人退休後,檔案一般由原單位保管,和當事人的養老金領取、發放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