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0年社保減免政策有哪些
1、從2020年2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湖北省除外)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省)將免除的三個社會保險單位的貢獻小,中型和微型企業在一段時間內不超過5個月根據情況受到疫情影響,該基金的能力。
對大型企業和其他參與單位(不包括政府事業單位)繳納的三個社會保險單位部分可以減半徵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
2、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對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免徵這三種社會保險單位的繳費,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3、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延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在延期期間免收滯納金。
4、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中小企業行式標準的通知(聯合企業部[2011]號)。300)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救濟企業對象確定,省與部門之間加強信息共享,不增加企業交易負擔。
5、以確保保險人員的社會保險權益不會受到影響,企業應履行扣繳義務的,支付員工的個人貢獻依法,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做好記錄個人權益。
6、各省級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主要責任,確保各項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發放。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確保年底前實現省級基金收支平衡。到2020年,中央財政要把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比例提高到4%,加大對困難領域的支持力度。
7、各省要根據實際情況,落實本通知規定的減免稅范圍和時限,規范和加強資金管理,不得單獨出台其他減收增支政策。各省可以根據免除和免除情況,合理調整2020年基金收入預算。
(1)養老免徵都有哪些單位擴展閱讀:
2020年2月至6月,中央政府決定,湖北省重災區所有單位(機關事業單位除外)免繳三種社會保險。通過用人單位參加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參保,參照執行上述政策。上述政策為本市總體規劃范圍內參保單位減少社會保險費支出約101億元,其中養老保險支出約94億元。
的基礎上的政策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受疫情影響,無法恢復正常工作或生產或生產經營遇到暫時困難將受到社會保險費的付款延期六個月,直到2020年年底。滯納金和滯納金期間,不影響職工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在滯納金和滯納金期滿後,不允許收取滯納金。
⑵ 襄陽免徵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襄陽市退休職工醫保政策)
為減輕企業負擔,穩定擴大就業,襄陽市將實施階段性免徵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據介紹,按照規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繳費基數的24%繳納,其中企業繳納16%,職工個人繳納8%。此次免徵的部分是企業應繳的16%。
經測算,襄陽市全部免徵單位繳費部分市本級大約6.4億元,縣市區大約5.6億元,總計約12億元,可惠及21344家單位。
一、免徵對象
此次免徵對象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但不含在編制管理部門辦理法人登記的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繳費人員。
二、免徵期限
免徵期限從2020年2月至6月,一共5個月。
免徵期內,參保單位職工繼續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參保單位代扣代繳,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三、受疫情影響的參保單位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申請緩繳減免期間個人應繳的社會保險費,也可在7月份以後申請緩繳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四、襄陽市人社部門提醒
襄陽市人社部門提醒,已經核定2月份社會保險費的參保單位,按規定重新核定;已經繳納2月份社會保險費的參保單位,按規定辦理退費或在以後應繳費款中抵扣。
此外,參保單位減免、延期繳、緩繳社會保險費期間,職工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
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或需轉移社會保險關系的人員,可按「退一繳一」的方式單獨打單處理。
⑶ 個人開辦養老院有哪些優惠政策
「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凡是非營利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並鼓勵個人興辦養老院。
據介紹,養老院提供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凡非營利性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可根據規定免繳征地管理費、防雷檢測費、污水處理費,適當減免城建行政事業性收費、防空異地建設費;新建老年服務機構,消防等單位免收相關費用。
根據意見,政府鼓勵企事業單位、集體組織、民間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以及外資,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參股等多種形式,興辦養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動中心、老年大學(學校)等養老服務機構和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護理等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鼓勵創辦家庭式養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文化活動站;鼓勵利用企事業單位以及農村集體組織閑置的房屋、場地、設施改建養老服務機構。
聊城市政府還規定,涉及養老服務機構的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凡是收費標准有上、下限幅度的,可按下限收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管道燃氣、通信,按居民使用價格標准執行;其他有關行業,凡是有價格浮動和優惠的,可按規定執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最低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