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部隊給軍人家屬買的什麼保險
1、軍人傷亡保險:對因戰、因公傷亡的軍人,以及因病致殘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
2、軍人傷亡附加保險:在軍人傷亡保險制度基礎上,區別崗位風險大小再給予一份附加保險金,並對病故軍人給予正滲保險補償。
軍人傷亡保險和軍人傷亡附加保險金,由軍人或其遺屬向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提出申請,附死亡性質認定、殘疾等級評定等相關材料,按程序上報審核後,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將保險金給付給個人。
二、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
軍人服役期間個人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也不建立個人賬戶,軍人退役離開部隊時,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憑證交給本人;同時根據退役軍人安置去向,一次性計算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轉移到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退役軍人要領取養老金,同樣需要符合兩個硬性條件: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
三、軍人退役醫療保險
師職以下幹部和士官服役期間在享受免費醫療基礎上,個人按規定繳費,國家給予同等數額補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不繳費,退役時國家給予一次性補助。
軍人退役離開部隊時,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憑證交給本人,同時將個人賬戶資金轉移到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發給本人。由退役軍人或安置單位持軍隊開具的轉移憑證,及時到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醫療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四、退役軍人失業保險
從2012年7月1日起,實行了退役軍人失業保險制度,明確退役官兵參加失業保險的,其服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失業後與其在地方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軍人退役離開部隊時,由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軍人服役年限視同繳費年限證明材料交給本人。由退役軍人或安置單位持軍隊開具的證明材料,及時到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五、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
從2004年1月1日起,實行了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制度,軍隊按部隊駐地邊遠艱苦程度,每月為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的隨軍配偶發放基本生活補貼。
同時,為他們建立養老、醫療保險,個人每月按規定繳費基數8%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國家按12%的比例給予補助;個人每月按本人領取基本生活補貼1%的比例繳納醫療保險費,國家按同等數返行額給予補助。軍人配偶在就業、軍人退役隨遷或達到退休年齡時,按規定辦理養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六、軍人及家屬交通意外保險
現在,軍人及其父母、配偶和未滿18周歲子女,軍隊文職人員、軍隊正式職工和軍隊管理的離退休人員,乘坐民用交通工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殘疾的,保險公司給予一次性交通意外保險金。
軍隊人員及軍人家屬交通意外保險金,由軍隊人員或其家屬提出書面申請,附身份證明、死亡證明、殘疾等級評定和交通事故認定等相關材料,按程序上報審核後,由保險公司將保險金給付給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
第七條軍人因戰、因公死亡的,按照認定的死亡性質和相應的保險金標准,給付軍人死亡保險金。
第八條軍人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按照評定的殘疾等級和相應的保險金標准,給付軍人殘疾保漏清嘩險金。
第九條軍人死亡和殘疾的性質認定、殘疾等級評定和相應的保險金標准,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⑵ 現役軍人父母60歲後養老保險怎麼交
根據最近6月1日起來執行自的規定,現役軍人也實行養老保險,在軍人退出現役,由部隊養老保險部門把退伍軍人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地方社保部門,並且把補貼款一並轉移,軍人退出現役後,可以在地方接續繳納,現役軍人的工資里,不包括養老保險費用,軍人也不繳納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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