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拖拉機手最新政策調整
摘要 為切實做好農村老拖拉機手身份和工齡認定及補助發放工作,根據省農業委員會、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為農村老拖拉機手發放工齡補助的實施方案》(皖農辦〔2014〕97號)及《安徽省農村老拖拉機手身份和工齡認定及補助發放工作實施細則》,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❷ 中央對老農機生活補助
目前還沒有這方面的政策。
加強對象銜接。縣級民政、扶貧等部門和殘聯要密切配合,加強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在對象認定上的銜接。完善農村低保家庭貧困狀況評估指標體系,以家庭收入、財產作為主要指標,根據地方實際情況適當考慮家庭成員因殘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因素。
綜合評估家庭貧困程度,並根據家庭貧困程度實施相關救助。將評估結果與低保申請家庭收入和財產核對、入戶調查、民主評議結果相結合,精準認定保障對象。
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扶貧開發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
堅持應扶盡扶、應保盡保、動態管理、資源統籌基本原則,通過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加強部門協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形成制度合力。
對符合低保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對納入建檔立卡范圍的農村低保對象給予政策扶持,確保到2018年我省現行扶貧標准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關於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
❸ 國家對鄉鎮農機站的老員工有什麼補貼文件
老農機人員的歷史遺留問題,原則上以納入國家現行社會保障制度為主。各縣(市、區)要積極引導和鼓勵鄉鎮(公社)老農機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根據鄉鎮(公社)老農機人員在崗實際工作年限(工齡),採取一次性專項補助或生活補助的辦法予以解決。
《全國鄉鎮農機管理服務站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五條農機站在做好農機管理和服務工作的同時,本著立足服務辦實體、辦好實體促服務、搞好服務促發展的原則,興辦各種經濟實體。允許農機站發揮自身優勢,打破行業界限,實行跨部門、跨所有制、跨行政區域經營。
(3)國家對老農機員什麼養老政策擴展閱讀:
《全國鄉鎮農機管理服務站管理辦法(試行)》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鄉鎮農機管理服務站(以下簡稱農機站)的管理,健全和完善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繁榮農村經濟,根據國務院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農機站是國家設在基層的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是鄉鎮政府行使農機管理職權的職能部門,具有管理和服務的雙重職能,接受縣(市、區)農機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的雙重領導。
第三條農機站以為農業生產、農民生活和農村建設提供綜合服務為根本宗旨,堅持「以農為主,綜合經營、有償服務、增強活力」的辦站方針,實行管理、服務、經營一體化的經營管理機制。
❹ 原人民公社農機廠職工養老問題
摘要 農機人員養老保險解決問題的政策
❺ 農機人員養老保險
摘要 農機人員是指:只要在原省人事廳、農業廳、水利廳、農業機械管理局出台《關於印發的通知》之前,曾經以農民身份受聘於我國各縣(市、區)原國營拖拉機站、人民公社拖拉機站、大型農機站、鄉鎮農機管理站等基層農機服務機構,從事拖拉機等農業機械駕駛操作、業務管理和1997年鄉鎮「三定」中沒被錄用的農機管理員。上述人員中已依據地方有關政策買了企業養老保險、相關待遇得到解決了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新政策出台的待遇。
❻ 老農機駕駛員養老補助文件
老農機人員的歷史遺留問題,原則上以納入國家現行社會保障制度為主。各縣(市、區)要積極引導和鼓勵鄉鎮(公社)老農機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根據鄉鎮(公社)老農機人員在崗實際工作年限(工齡),採取一次性專項補助或生活補助的辦法予以解決。
例如臨汾市人民政府老農機駕駛員養老補助文件為《關於妥善解決鄉鎮(公社)老農機人員歷史遺留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一)一次性專項補助。對於實際工作年限(工齡)不滿5年的鄉鎮(公社)老農機人員,按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工齡)對其進行一次性專項補助,補助標准為每人每年工齡1000元(不滿1年工齡的按1年計)。
(二)生活補助。對於實際工作年限(工齡)滿5年及以上的鄉鎮(公社)老農機人員,根據實際工作年限(工齡)給予每人每月適當的生活補助。具體補助標准按照從事農機工作5-10年(不含10年)、10-15年(不含15年)、15年以上(含15年)三個檔次,分別給予每月100元、200元、300元的生活補助。
已年滿60周歲(截至2014年12月31日)人員生活補助從2015年4月1日起計發,之前不再補發;未滿60周歲人員,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發放。
以上「一次性專項補助和生活補助」所需資金由縣(市、區)財政負擔,發放機構、渠道及具體操作辦法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對喪失勞動能力、家庭生活確有困難的鄉鎮(公社)老農機人員,各縣(市、區)應當通過城鄉低保、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幫助其解決基本生活困難。
(6)國家對老農機員什麼養老政策擴展閱讀:
《關於妥善解決鄉鎮(公社)老農機人員歷史遺留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三、人員范圍
本實施意見所稱鄉鎮(公社)老農機人員范圍包括:在原省人事廳、農業廳、水利廳、農業機械管理局出台《關於印發<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定員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晉人字〔1997〕第2號)前,
曾以農民身份受聘於我市各縣(市、區)原國營拖拉機站、人民公社拖拉機站、大型農機站、鄉鎮農機管理站等基層農機服務機構,從事農機管理員、拖拉機駕駛員等農機業務工作的農機技術人員(不包括在上述機構中從事勤雜工作的非農機業務人員、臨時或階段性聘用人員和為村級代培的農機人員),以及1997年鄉鎮「三定」中沒有被錄用的農機管理員。上述人員中已按地方有關政策參加了企業養老保險,專項解決了相關待遇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本實施意見的待遇。
❼ 國務院關於農村農民技術員的養老補貼有關規定
摘要 您要是覺得養老待遇上有不公平不工作的,或者政府工作人員有怠於履行職責,涉嫌犯罪的。可以找到當地監察委反映情況,目前我國監察委主要負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也就是專門來管不好的官。除了信訪,也可以找到監察委,現在也有市長信箱這些渠道,都可以反映您的意見。相信您的意見也代表了大多數農民技術員的訴求的
❽ 在公社農機站從事維修工作的人員能享受國家的養老補貼嗎老農機人員補貼政策
在公社農機站從事維修工作的人員能享受國家的養老補貼,《關於為原鄉鎮(公社)農機員農技員基層獸醫發放生活補貼的實施方案》(參照範本)規定:
農機員是指農民身份曾經受聘在原鄉鎮(公社)農機站(農機管理站、拖拉機站)的農村原拖拉機駕駛員和農機管理、修理人員。原鄉鎮農機修造站人員,不在農機員范圍之內,發放生活補貼不包含原鄉鎮農機修造站人員。
農機人員是指:
只要在原省人事廳、農業廳、水利廳、農業機械管理局出台之前曾經以農民身份受聘於我國各縣原國營拖拉機站、人民公社拖拉機站、大型農機站、鄉鎮農機管理站等基層農技服務機構,從事拖拉機等農業機械駕駛操作、業務管理和1997年鄉鎮「三定」中沒被錄用的農機管理員。
上述人員中已依據地方有關政策買了企業養老保險、相關待遇得到解決了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新政策出台的待遇。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農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