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能补交吗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当然可以进行补交,当是有具体的时间限制,截止于2021年年底,因此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一定要及时进行补缴,不然会影响待遇。
【具体补缴政策】
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迟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受疫情影响,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以办理补缴,补缴期限一年,截止于2021年底。
【要不要补缴】
其实有许多灵活就业人员还在犹豫,是否要挤出钱来交社保。在我看来,国家出台这项政策就是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交社保非常困难,因此才会在2021年进行补缴。只要作补缴,就不会影响退休待遇。因此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理由不补缴,随着社平工资年年涨,缴费基数年年调整,社保缴费宜早不宜迟,早交代表着可以省下不少社保费。
【(1)灵活就业保险退休年龄没交能补缴吗扩展阅读】
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商业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以街道、社区等组织形式,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家政服务,上门维修服务等各种劳务人员。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建立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各类中小微企业和朝九晚五的全日制工作,如公司店铺及较大的档口和其员工雇工)。具体到社保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存档职介或人才以个体身份缴费参保。很多省份对灵活就业人员采取了社保补贴的形式,来减轻其社保负担。
⑵ 灵活就业社保没交满十五年,到退休年龄可以补交吗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没交满15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是不能补缴的,只能延迟退休
⑶ 灵活就业人员到55岁没交满十五年可以补交吗
法律分析:可以。缴纳社保和工龄没有关系。到退休年龄未交够的养老费可以一次性补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养老保险怎么交合适
1、建议你交高档的,交的到,到时候,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比较社保是国家的,由国家财政做担保,是很安全的
2、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⑷ 灵活就业到了退休年龄没交够15年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需要补缴。补缴有2种方法,一种是一次性缴到15年,即可享受退休待遇,另一种是按月缴,待到满15年之后再享受待遇。养老保险要至少交满15年,以后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如果是男性,按60岁退休计算,从现在交到退休正好15年,可以保证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是女性(50或55退休),到退休的时候未交满15年,可以申请延迟办理退休手续,补缴未足年限,到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并不影响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如果不想延迟退休,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补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⑸ 我是灵活就业人员明年到退休年龄了之前一直没有交医疗保险请问可以一次性补交
这个是可以的,但是是有前提条件。它的前提条件,第1个你要具备,养老保险达到退休条件,也就是说我们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要达到15年以上,同时还要具备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那么这种情况下才允许去补缴职工医疗保险。第2个条件还要具备职工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要达到15年以上,那么才允许一次性补缴。
⑹ 灵活就业社保没交满十五年,到退休年龄可以补交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2
⑺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是不可以补缴的,这是为什么
引言: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是不可以补缴的,这是因为根据国家政策来规定的不能够事后进行追补缴费的方式来增加缴费年限,应该按照每月的方式来进行缴纳。这也是因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是会根据缴纳年限,费用满15年之后,按照每月的方式来领取基本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主要是个人按照缴纳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而并非是连续的年限。
总结
最后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也最好要缴纳养老保险,而且这也是非常划算的,如果等到了退休年龄,也是会有一份退休金的收入,对于未来生活也是很有保障的。加上现在退休金每年都会有所上涨,这样在退休之后退休金也会开始上涨,在未来可能会获得比较高的退休金,也会让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
⑻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能补交吗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以补缴的。
一、社保补缴方式:
1、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2、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3、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4、其他相关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⑼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不可以补交。只能往后交,交够最低15年才能办理退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流程如下:
1、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已经办理参保登记的无需办理;
2、申报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年费款的,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选择缴费基数和费款属期,办理申报缴费业务;
3、费款查询和凭证打印。费款入库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微信公众号查询缴费记录。需要打印凭证的,可以通过办税服务窗口、自助缴费终端和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
4、退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重缴、错缴需要退费的,向税务部门提交退费申请,经税务部门初审、社保经办机构复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退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⑽ 灵活就业人员能补交养老保险吗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养老保险补缴基数: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执行的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进行补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