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給交養老保險,如果辭職了,養老保險怎麼辦
一般公司交的養老保險進入社會統籌帳戶,個人交的進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要是勞動者辭職不幹,則個人帳戶暫時封存;如勞動者重新交納養老保險,可以將封存的個人帳戶上的余額轉入合並到新的帳戶上。
社保的繳納方式是:
一、如果勞動者在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為你繳納社保,繳納的比例按照用人單位和員工各自承擔的比例來繳納。
二、如果勞動者是個體工商戶或者自由勞動者,勞動者可以選擇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或者是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具體操作方法是:
1,可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及失業證明、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原在市本級參保企業人員到市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
2,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後,繳費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業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由保管檔案單位代其辦理退休手續,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㈡ 員工辭職後養老保險個人能帶走嗎
不必復擔心,養老保險可以轉制移,但不是提取養老保險資金。
1、養老保險是以個人身份證號碼為賬號的,單位和個人繳納的養老金都在自己的賬戶上,單位幫你繳納的資金以後,就與單位無關,那也都是你自己的了;
所以,你從原單位辭職不需要擔心單位拿你的養老保險本和資金來說事;
2、養老保險雖然在你社保賬戶上,但是不建議你提取現金或退保,只建議你在辭職手續辦好以後,到當地的社保中心辦理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攜帶此憑證到其他城市,在這個城市的單位上班、有新賬戶以後再將該憑證交給你單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㈢ 員工辭職公司沒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為職工 辦理基本養老 保險,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社會保險 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 條的規定: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 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 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對此,職工可以採取以下 措施:
1、明確要求用人單位立即辦理,並為本人補繳未繳納的保險費;
2、向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3、在知道用 人單位未為自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的60日內,或者在與用人單位解 除、終止勞動合同後的60日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從被單位辭退之曰 起計算),向市、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4、超過法定時效未 被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