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務員如何辭職,養老金才不會吃虧
公務員主動辭職,那麼作為公務員,崗位應該屬於公益性崗位,按照失專業保險條例規定,屬當事人可以到就業局申請失業金。但至於養老金,辭職後,要自己去人社局辦理轉移手續,自己購買社保的,沒有什麼優惠政策和補貼之類的。
最後,既然是公務員了,請不要輕易辭職,自己創業,或者到企業上班,以後退休待遇是完全不一樣的。
B. 公職人員辭職後養老金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務員辭職、辭退重新就業、並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辭職辭退前原在機關可計算連續工齡的工作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因此辭職就業後,可由所在企業辦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登記,然後攜帶公務員工作檔案,到當地社保中心兩個確認辦公室進行原先工齡的視同繳費年限確認工作。根據相關方案,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而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下海」時,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並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