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每人增加53元。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累計繳費年限掛鉤,繳費每滿一年,增加2元。不滿一年的零頭按一年計算。
2、與本人2019年12月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比例增加1%。
(三)傾斜調整:
1、高齡老人,70至79周歲,每月增加40元;80歲及以上,增加65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根據邊遠地區的類別不同分別增加養老金。1~6類艱苦邊遠地區,分別額外增加5元、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3、企退軍轉幹部,調整後養老金水平不低於企退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雲南省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通知》 第二條 具體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為體現公平,使養老金水平較高和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調整幅度控制在一個合理范圍內。全省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實行與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本人基本養老金適當掛鉤,一並調整。
為體現「長繳多得」原則,所有退休人員均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為體現「多繳多得」原則,按退休人員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3%的標准進行掛鉤調整。
(三)傾斜調整。根據國家的要求,我省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主要的傾斜對象是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對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按年滿70周歲至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的標准進行調整。
② 2018年7月份昆明市企業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金額決定領取養老金的多少。
每月退休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實際賬戶累計額/計發月數(60歲退休按139個月計算)。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
最早的上海市上調養老金已於5月18日發放到位。雲南省也已制定實施細則,並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
(2)雲南昆明省2018養老金調整擴展閱讀: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③ 雲南省2018年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方案
雲南省關於201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雲人社發[2018]111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駐滇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30號)要求和人、財兩部對我省的批復意見,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
(一)調整范圍
1.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12月基本養老金的1.73%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其他類地區和一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鍵譽瞎每人每月增加20元,五地類區企業退休人員每天每月增加25元,六類稿空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標准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
(一)調整范圍
1.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73%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三、所需資金及來源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縣(市、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調劑,確保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兌現。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後統籌解決。
機關事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央機關及事業單位駐滇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暫由原渠道解決,以後再予以清算。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科研、文化等轉制單位轉制前退休人員和國有企業中小學退休教師,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艱苦邊遠地區類區按省政府雲政發〔2006〕19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三)各州、市於2018年8月底完成兌現工作,並按附表要求將調整兌現情況匯總後,於2018年9月11日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和省社會保險局(傳真:0871—虛陪67195815)。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財政廳
2018年7月26日
④ 2018年養老金提高多少
上海市:企業退休人員。①先統一增加80元;②按本人繳費(含視同繳費)每滿1年增加2.5元;③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散友基數增加2.5%。機關事業慶液單位退休人員。①先統一增加80元;②再按照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增加4.5%。
河北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 河南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由每人每月78元提高到80元; 黑龍江2018年1月1日起從80元/人月提高到90元/人月。
浙江省由每人每月120元調整為135元; 雲南從2017年7月1日起,從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 安徽省基礎養老金標准目譽掘物前為每人每月最低70元,其下轄各地再根據實際情況上調。
北京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510元提升了兩次,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18年還將繼續提升。 上海基礎養老金全國最高,提高了100元,調整到每人每月850元,另外15年基礎上每增加一年繳費,基礎養老金增加20元。
⑤ 2018退休金上調新政策是什麼
2018年退休金上調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從2018年開始,我國將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該制度旨在均衡地區之間由於人口結構特別是人口的流動導致的撫養比差異過大帶來的養老保險負擔,調劑餘缺,進一步在全國范圍發揮養老保險互助共濟作用,促進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養老金按比例收繳再分配:
以往養老金是地區自主調整,導致地區間養老金水平差異較大。實施中央調劑制度後,各地區將當期基本養老金收入按一定比例上繳,建立為調劑保險基金,然後根據每年各地養老金的收支情況進行調劑安排。這意味著以前養老金較低的地區有望在改革後養老金水平有所提升。
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調整:
為了達到平衡狀態,完成統籌發展,用人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比例將有所調整。比例高的會適當降低,比例低的會增高。這一調整旨在平衡各地區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確保養老金的可持續發放。
部分省份已上調居民養老金標准:
在2018年,已有部分省份提高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例如,上海市的養老金標准上調至每月850元,位居全國首位。其他如北京、天津等省份也有不同程度的上調。這一舉措有助於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保障其基本養老需求。
增加財政投入提高居民養老金標准:
針對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水平較低的問題,人社部表示將增加財政投入以提高居民養老金標准。這一舉措旨在提高低收入人群的養老保障水平,體現社會保障政策的公平性。
綜上所述,2018年退休金上調新政策主要包括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養老金按比例收繳再分配、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調整、部分省份上調居民養老金標准以及增加財政投入提高居民養老金標准等方面。這些政策的實施將有助於平衡地區間養老金水平差異,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保障其基本養老需求。
⑥ 雲南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一)調整范圍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於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掛鉤調整:同時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3%增加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