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滯納金個人交還是單位交
法律分析:社保肯定是向單位收,因為社保補繳只能由單位賬戶操作。但是最終的承擔者,需要分清楚是誰的原因造成的補繳,若由單位的過錯造成員工未及時繳納社保,就由單位承擔滯納金,由於員工個人過錯造成的(比如員工提供信息延誤),應該由員工負擔滯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2. 養老保險金超過幾個月扣滯納金
養老保險金超過繳費期限未繳納,從欠繳之日起會開始計算滯納金,但具體超過幾個月扣滯納金並沒有統一的規定,這取決於當地社保政策和具體執行情況。以下是對此問題的詳細解答:
一、滯納金的概念
滯納金是指用人單位或個人在規定的繳費期限內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一定比例的滯納金。這是為了保障社會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和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
二、養老保險金滯納金的具體規定
三、注意事項
綜上所述,養老保險金超過繳費期限未繳納會產生滯納金,但具體超過幾個月扣滯納金取決於當地社保政策和具體執行情況。因此,建議用人單位或個人及時了解政策並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