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欠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怎麼辦
國有企業破產拖欠職工養老保險金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或對其拖欠養老保險的情況進行起訴,根據法律規定,職工的社保和工資是在進行破產清算時優先清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為規范企業破產程序,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06年8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十條 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
債權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貳』 離職單位養老保險欠費,自己交接不上咋辦
可以補交養老保來險。養老保源險辦理補繳手續,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各三份;
2.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用人單位提供的申請人檔案原件(申請人檔案原件經存檔機構審驗後返還用人單位);
4.北京銀行的京卡(借記卡)或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的存摺。
『叄』 企業欠繳員工養老保險,員工該這么維權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員工可以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回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答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
(1)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2)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員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以上就是「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如何維權」全部內容,企業在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時候應該按照約定的小時或者按月進行支付。不得無故拖欠。如果企業出現拖欠工資的情況大家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進行解決。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企業此時也需要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肆』 企業欠繳社會保險會有什麼後果
主要有以下不良後果:
1.欠費未繳清之前,員工個人的社保是不能轉出或者辦理退休手續,出現住院、工傷等不能報銷,不利於員工個人生活。
2.欠繳的社保在補繳時,會被徵收一定比例的滯納金,造成企業的成本負擔。
3.員工可以以此為理由離職並可依法取得經濟賠償金,同時面臨社保部門的罰款及滯納金。
(4)員工養老保險欠費導致公司交不上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伍』 養老保險系統顯示欠費 實際公司給交過了
那就是銀行暫未將公司繳費賬目轉移給社保機構,或者轉移了但是社保機構尚未完成分賬處理,沒有關系的,向社保說明已經繳費他們的業務就知道怎麼回事了。
『陸』 我現在的單位給我交社保交不了,是因為上個公司欠費,要怎麼處理才能讓現在的公司給我交上啊
不知題主在上個公司社保欠費的情況下是如何調到現公司的?按規定單位欠社保費不允許只給個別人補繳的。不知題主與原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了沒有,如果與原公司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到新公司不存在社保交不上的問題。是否在未與原公司解除合同的情況下,又到了新公司上班。如果屬於這種情況,在新公司社保就是交不了。
建議:一是與原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在解除勞動關系前,讓原公司給你寫出欠繳社保數額欠條,並註明還款期限和違約責任。到新公司上班並與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自己想辦法先把所欠社保補交上。這樣,新公司就能正常為你繳納社保了。
『柒』 養老保險費欠費新單位交不進去怎麼辦
去社保局問問,能否自己先補繳。不行的話,只要仲裁讓原單位補了
『捌』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怎麼辦
可以向原單位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保險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
原單位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找仲裁,仲裁判了勝訴讓找法院執行。找法院,法院說沒有相關的法規條文,沒強制執行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加收滯納金數額應不高於欠繳社會保險費數額。
(8)員工養老保險欠費導致公司交不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玖』 上家公司欠費。現在上班養老保險交不上怎麼辦
以前欠費不影響現在交費,應該能夠交的,就是中斷了也可以交的。
『拾』 公司養老保險欠費怎麼辦
僅僅反映不解決問題,不是沒有人管,而是你沒有找對門。
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讓原單位補繳社保的個人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