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陝西省是從那一年開始建立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
全國統一的,1993年10月建立社保制度,1994年10月建立社保個人賬戶。
Ⅱ 陝西省實行養老保險是什麼時間開始的
我們國家在1986年實行合同制,那時候就開始有養老保險,不過,僅限於原來的合同制職工,全民合同制繳納養老保險是在1993年開始的。
陝西養老保險新政策: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結合我省實際,現對全省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
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省級制訂實施意見,市縣制訂具體辦法和實施細則,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今年下半年和明年試點覆蓋面為全省10%的縣(市、區),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力爭三年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政策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各設區市、楊凌示範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納入國家試點范圍的縣(市、區)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中央財政全額支付每人每月55元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出口)。
未納入國家試點范圍,納入省級試點的縣(市、區),基礎養老金應不低於55元,基礎養老金全部由市縣財政承擔。對納入國家和省級試點的縣(市、區),符合領取基礎養老金條件的農村居民,可增設兩個檔次加發基礎養老金,其中70周歲至79周歲加發10元,80周歲及其以上加發20元,加發部分資金由市縣財政負擔。此政策是否實行,由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規定。
對納入國家和省級試點的縣(市、區),個人繳費部分(進口)給予財政補貼,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財政承擔50%,市縣財政承擔50%;對選擇300元繳費的財政補貼增加10元,400元繳費的財政補貼增加15元,500元及其以上繳費的財政補貼增加20元,增加財政補貼部分省財政承擔50%,市縣財政承擔50%。
對殘疾人補貼。農村殘疾人按試點進展納入新農保范圍,享受新農保養老金待遇。對重度殘疾人按其繳納最低標準的保險費由省財政全額補貼;中度或輕度殘疾人參保繳費可由市縣財政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標准由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負擔。
五、建立個人賬戶
政府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各級政府對參保人繳費補貼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納入國家試點的縣(市、區),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各設區市、楊凌示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或對繳費期超過15年的參保人加發一定數額的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資金由市縣財政承擔。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新農保試點地區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各設區市、楊凌示範區確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
Ⅲ 大家好!誰知到陝西省農村養老保險交多少年
依據《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陝政發 〔2009〕55號)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新農保試點地區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
政策解讀:
1、年滿16周歲就可參保,到60周歲達到養老金領取待遇。最長的可交44年;
2、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前提條件是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3、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經60虛歲。也就是離60周歲還差幾個月的,只要交1年後,就達60周歲養老金領取待遇。所以最短的交1 年;
4、新農保制度實施時,離60周歲還有15年以上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才可享受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Ⅳ 我是從2015年開始交陝西農村養老保險的前幾年的必須補交嗎
沒有規定說城鄉居民必須從當地實施時開始補繳
只要是在60歲之前,累計參保繳費滿15年就可以的,如果說你想提高你的養老金,完全可以在參保繳費時選擇比較高的繳費金額參保。因為除了資格限制之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與當事人的參保繳費時長沒有關系,與當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余額密切相關
Ⅳ 陝西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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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的問題或者疑惑,實際上,是對現在正在推廣的「新型農村社會保險」(簡稱「新農保」)制度政策的誤讀誤解!
鄙人願意結合陝西省政府出台的「新農保」試點工作的政策文件,給樓主做個解釋,希望有助於樓主正確理解。
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陝政辦發〔2008〕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注意——
1.新農保基金要為每一個參保的農民建立一個個人賬戶,計入:
AAA參保農民的個人繳費,具體每一個農民的個人繳費額,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在「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中任選一檔。實際上,參保農民還可以自己的經濟條件轉變情況,不同的年度選擇不同的繳費檔次,收入條件好的年景可以選擇高檔次標准,收入降低了的年景可以選擇低檔次的標准。
BBB政府財政補貼,主要是省級政府、市(縣)級政府的各自財政出資補貼每一個繳費的參保農民的個人賬戶,陝西省目前的試點的補貼標準是——
個人繳費部分(進口)給予財政補貼,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年30元;
對選擇300元繳費的財政補貼增加10元;
400元繳費的財政補貼增加15元;
500元及其以上繳費的財政補貼增加20元。(註:針對殘疾人的特別補貼不討論)
可見,參保農民自己選擇的繳費標准越高,政府補貼的也就越高(鼓勵參保,鼓勵多繳保費)。
CCC集體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不能一概而論。
這樣的話,參保農民的個人賬戶至少可以計入「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兩部分資金,至於是否有「集體補貼」只能看各自村集體的經濟實力了!當然,還有就是賬戶累積的利息了!
2.養老金待遇
累計參保繳費滿15年,到達60周歲時,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如果參保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到達60歲時,或者一次性補繳達到滿15年則可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或者由新農保基金一次性結算支付給參保農民其個人賬戶中的繳費額(含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
所以,參保農民要努力實現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最基本條件。
3.個人賬戶的余額的繼承
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
參保農民死亡的——不論是年滿60歲以後、且享受了領取養老金之後發生死亡的,還是參保以後未滿60歲、因而還沒有享受領取養老金待遇就發生死亡的,只要其個人賬戶中仍有餘額的(至參保人年齡71歲零7個月的時候,則其個人賬戶余額即為零),則賬戶余額扣除政府補貼的部分,剩餘的由參保農民的繼承人來繼承。不必擔心,不會便宜了別人的,不會「打水漂」的。
樓主的問題是「假如說我投保25年我活到60歲死了那錢返還么?假如說我投保25年我直收了1年的錢那豈不是我投的那些錢都打水漂了?」
鄙人的解釋是——
不會返還,也不會「打水漂」!而是由參保人的繼承人來繼承參保人的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充其量就是繼承了參保人多年來的個人繳費累計額(因為政府補貼的部分予以扣除了)!這不能叫做「返還」,因為參保人已經去世了,無法返還給他本人了。也不會「打水漂」,而是由參保人繼承了!權當給繼承人(法律上可能就是父母、妻兒老小等,都是自己的至親)存款了,沒有給外人的!「打水漂」的說法,不客觀!前人(即參保人)栽樹,後人(即繼承人)乘涼!或許是這個道理!
以上意見,供參考!
陝西省政府的政策,樓主可以查詢官網:
要點節錄如下: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各設區市、楊凌示範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納入國家試點范圍的縣(市、區)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中央財政全額支付每人每月55元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出口)。
未納入國家試點范圍,納入省級試點的縣(市、區),基礎養老金應不低於55元,基礎養老金全部由市縣財政承擔。
對納入國家和省級試點的縣(市、區),符合領取基礎養老金條件的農村居民,可增設兩個檔次加發基礎養老金,其中70周歲至79周歲加發10元,80周歲及其以上加發20元,加發部分資金由市縣財政負擔。此政策是否實行,由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規定。
對納入國家和省級試點的縣(市、區),個人繳費部分(進口)給予財政補貼,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財政承擔50%,市縣財政承擔50%;對選擇300元繳費的財政補貼增加10元,400元繳費的財政補貼增加15元,500元及其以上繳費的財政補貼增加20元,增加財政補貼部分省財政承擔50%,市縣財政承擔50%。
對殘疾人補貼。農村殘疾人按試點進展納入新農保范圍,享受新農保養老金待遇。對重度殘疾人按其繳納最低標準的保險費由省財政全額補貼;中度或輕度殘疾人參保繳費可由市縣財政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標准由各設區市政府、楊凌示範區管委會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負擔。
五、建立個人賬戶
政府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各級政府對參保人繳費補貼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納入國家試點的縣(市、區),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各設區市、楊凌示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或對繳費期超過15年的參保人加發一定數額的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資金由市縣財政承擔。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Ⅵ 農村養老保險從哪一年開始繳納的
從2009年起。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6)陝西農村養老保險從哪一年開始交擴展閱讀:
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並
2014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並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
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繼續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
個人繳費標准統一歸並調整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省級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的城鄉居民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集體補助方面,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增加了公益慈善組織的資助,以利於進一步拓寬籌資渠道,提高參保人員的待遇水平。
Ⅶ 陝西省橫山縣的農村養老保險從哪年開始交的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從2011年開始繳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