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交重復了如何辦理退費
法律分析:以個體勞動者身份參保繳費與用人單位參保產生重復繳費的,由原個體勞動者身份繳費所在地負責清退重復時段全部個人繳費,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如重復時段均為用人單位參保產生的重復繳費,則按照「先轉後清」原則,先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再由轉入地社保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將同期重復繳納部分中的個人賬戶存儲額退還本人。
法律依據:《關於印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意見的通知》 十、關於多重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B. 養老保險交重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重復交的養老保險其實是可以申請退款的。若參保人員在同一年度內重復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優先保留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按月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時段繳費,其重復參保的時段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參保時段相應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一並退還給本人。對於同一年度內重復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只按月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相應的政府補貼和清退的個人繳費(含集體補助)產生的利息繼續留在個人賬戶中,繼續按照相應的計發辦法計發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