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補交需要帶什麼資料
養老保險補交需要帶的資料如下:
1、單位出具的書面申請,陳述補繳的事實及理由;
2、填寫一式三份的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表;
3、相關的原始資料;
4、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5、《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6、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7、其他相關材料;
8、招(錄)用、聘用材料復印件;
9、《仲裁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限期整改指令書》、法院調解書或法院裁決書等;
10、《社保補繳辦理通知單》。
養老保險的繳費記錄:
1、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等;
2、繳費記錄查詢:通過社保局官網、社保卡服務終端或者社保局窗口查詢個人的養老保險繳費記錄;
3、補繳申請表:填寫養老保險補繳申請表,註明補繳的時間段和金額;
4、身份證明材料: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用於核實個人身份信息;
5、工資收入證明:如果補繳金額與工資掛鉤,需要提供工資收入證明;
6、單位繳費證明:如果是單位補繳,需要提供單位的繳費證明或者委託書。
綜上所述,養老保險補交時,申請人需准備包括單位書面申請、社保費補繳申請表、原始資料、職工檔案、養老保險手冊、補繳申請表、勞動合同、工資明細、相關證明材料、招聘文件復印件、法律文書以及社保補繳通知單等一系列詳盡的文件資料,以確保補繳流程的順利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B. 職工辦退休時,單位欠繳社保費可以補繳嗎
一、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嗎
事實上呢,國家統籌社會勞動保險在繳費過程中出現間斷沒關系,只要你在退休前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包括視同繳費)滿15年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也就是說可以補交,只要總交費年限達到15年就可以的。
補繳養老保險基數
未參保繳費的單位或人員和2005年底以前中斷繳費人員補繳養老保險費,可按高滾睜中斷當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或100%為基數補繳。補繳建立個人賬戶以前養老保險費的,按相應年份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補繳,其中,補繳1989年底以前養老保險費的,以1990年全國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補繳。單位和個人按當年繳費比例補繳。
如果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的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由於在新用人單位發生的工傷,不能使用原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規避風險。為此新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的原單位進行聯系達成借調的意向,或者發生工傷後由原單位進行申報,由新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用人單位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在我國,允許補交社保,而通常補交的時間其實就是在辦理退休手續的時候,也就是說勞動者在尚未退休之前,如果要想補交社保的話,則一般是不允許的。因為退休的時候也會涉及到社保問題的處理,戚歲此時補交了社保費用,符合條件的在退休之後每個月才會領取到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中斷的養老保險根據相關的規定是可以補交的。針對不同中斷時間,繳納的費用也是不同的。補交養老保備螞險是為了達到退休年齡以後可以按時領取養老金,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