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一、社保繳納與養老金的關系
社會保險是國家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而設立的制度,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多個方面。其中,養老保險是專為退休人員設計的一項保障措施,其資金來源主要依賴於參保人員在工作期間的繳費。個人在工作期間按照一定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形成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用於日後退休時領取養老金。
二、養老金的發放條件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領取養老金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首先,參保人員必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通常為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根據不同地區和政策可能有所差異)。其次,參保人員必須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滿一定年限,一般為15年及以上。只有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個人才能在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
三、未繳納社保的後果
對於60歲以後未繳納社保的人來說,他們將無法享受養老金待遇。這意味著他們在退休後將面臨更大的經濟壓力和生活困難。此外,未繳納社保還可能影響到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享受,如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
綜上所述:
60歲以後沒交社保的人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社保繳納與養老金的發放密切相關,個人在工作期間應當積極參保並按時繳費,以確保在退休後能夠享受到應有的社會保障待遇。對於未繳納社保的人來說,他們應當盡快了解相關政策和規定,積極補繳社保費用,以減輕退休後的經濟負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