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養老金領139個月後還能領嗎
1. 在我國,60歲以上人口的平均余壽約為11年零7個月,即139個月。這意味著農村社保參與者退休後,可以從個人賬戶中按月領取139個月的養老金。
2. 計算月養老金待遇的公式是:月養老金待遇 = 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總額 / 139。那麼,問題來了,領完139個月之後,是否還能繼續領取養老金呢?
3. 即便領取了139個月的養老金,農村養老金參與者仍可繼續領取。根據規定,只要在我國正常參加社保,累計繳費時間達到15年,退休後養老金是可以終身領取的,不存在139個月之後不能領取的問題。
4. 在領取139個月之後,繼續領取的養老金全部由政府提供,個人賬戶的余額已經耗盡。政府提供的養老金是免費領取的,並且沒有時間限制。
5. 農村養老保險的計算方法是:每月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 + 個人養老金(個人繳費 + 政府補貼 + 集體補助 + 其他)/ 139。例如,如果一個人繳納了15年的農村養老保險,每年繳費500元,財政補貼為30元,那麼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總額為7950元,每月可領取的金額為7950/139=57元。如果當地的基礎養老金為80元每月,那麼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總額為57+80=137元。
6. 領取15年後,如果參保地規定政府發放的養老金為100元,那麼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就是100元。
7. 如果農村養老金領取者在領取一年後去世,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可以由繼承人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屬於個人所有,具有強制儲蓄性質。
8. 滿足60歲並繳費滿15年的農村社保繳納者,可以在60歲當年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只需攜帶身份證到村幹部或街道辦事處申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