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浙江省企退人員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的調整
法律分析:過渡性調節金=基準調節金+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繳費年限×調節系數。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根據浙人社發〔2011〕146號文件規定,過渡性調節金根據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等因素確定,用公式表示為:
過渡性調節金=基準調節金+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繳費年限×調節系數。
2018年,全省基準調節金確定為480元,調節系數確定為3。
B. 過渡養老金,調節金,什麼意思
計算「中人」抄臨界點之前的養老金叫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是統一制度後「中人」基本養老金的一個組成部分。對統一制度(或「統帳結合」)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人員來說,由於其在之前的工作年限沒有實行個人帳戶,則其退休時的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中沒有體現這段年限的勞動貢獻情況,因而其退休時的基本養老不能簡單用基礎養老金加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算,而應再加上沒有個人帳戶年限的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就是解決這一沒有個人帳戶年限的養老金問題。
謝謝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