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工資誰都有嗎
法律規定退休金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放,這個資金就是來源於社會保障基金,同時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我們國家每年對於社會保障基金,退休金都會做出一定的調整,所以可能每一年都是有所不同。㈡ 退休工人的退休金是誰發的
對於退休金一般是由當地的社保局進行發放的;對於退休金所存在的待遇就會由勞動者所工作的年限還有工作的收入來進行確定;如果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生支付改歷困難的時候,那麼就會由市財政部門予以支持。㈢ 退休人員的退休金誰給發
退休人員的退休金誰給發還要看實際情況,如果當事人是屬於公務員或者是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那麼就會由國家財政支出,一般是通過單位劃賬到個人;如果是單位購買的社保,那麼就是省級社保統籌資金,由當地的社保局進行發放。一、退休人員的退休金誰給發?
第一,如果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國企的人員,那麼其退休金是由國家財政支出,通過單位賬戶發到個人。
第二,如果本人是屬於繳納社保的單位退休員工,那麼其退休工資是省級社保統籌資金,由當地屬社保局發給本人,不經過原單位。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二、 退休金是怎麼計算的?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
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
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綜合上面所說的,退休人員在退休了之後是可以獲得一筆退休金的,對於這筆金額需根據退休員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發放,是屬於國家的公務人員那麼所存在的退休金由國家財政撥放,而對於購買的社保會由社保局進行發放,這都是有法律依據的。
㈣ 私企的退休金是誰發
法律分析:私企的退休金是從社保發的。根據不同性質單位,養老金來源也不一樣。公務員、事業單位和部分沒有改革的國企的叫做退休金,一般是財政撥款形式發的,是由國家財政支出,通過單位賬戶發到個人。繳納社保的單位退休員工,養老金是從社保發的,它的途徑是省級社保統籌資金,由當地社保局發給本人,不經過原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