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民補交養老保險怎麼補繳
農民補交養老保險的補繳方法如下:
1、參保人員繳費期間可補繳之前未繳費年度的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員到達養老金領取年齡時,繳費未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繳不足15年的養老保險費;
2、補繳實行按年繳費,繳費標准根據辦理補繳手續當年的繳費標准最低檔次確定,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
3、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應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補繳手續。
養老保險的補繳規定:
1、補繳時間限制:通常規定補繳時間不能超過一定年限,如前一年度或數年內;
2、補繳金額計算:根據個人所在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和個人選擇的繳費檔次確定;
3、補繳程序:需要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補繳申請,並按規定程序辦理;
4、補繳影響:補繳可以補足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對提高將來的養老金領取水平有積極作用;
5、特殊情況處理:對於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繳費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按規定辦理補繳手續。
綜上所述,農民補交養老保險的方法是參保人員可補繳之前未繳費年度的養老保險費,到達領取年齡時未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繳不足15年的費用,按年繳費且不享受政府補貼,需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補繳手續。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第七條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