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交滿40年社保退休能夠拿多少
1. 退休時,如果個人的社保繳費年限累計達到40年,通常情況下,每月可以領取養老金,金額在三到四千元之間。
2. 實際上,我國的社保繳費制度至今並未實施滿40年。直到1991年,我國才開始實施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制度改革,從這個時間點起,所有企業職工才開始統一參加養老保險繳費。
3. 在1991年之前,私營、外資企業職工和個體工商戶是沒有資格參加養老保險的。對於那些在國有企業工作的固定工,他們之前的繳費年限可以被視為繳費年限。
4. 正是因為上述原因,部分職工的繳費年限能夠累計達到40年。
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並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7.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8. 國家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是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