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務員判刑後,以前交的養老金還算嗎
法律分析:公務員在判刑後以前交的養老金不算。公務員在被判刑之後,判刑之前的視同繳費將不再進行計算,會從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再計算繳費的年限,出獄之後繼續繳費的,達到退休年齡繳費滿十五年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自己的退休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貳』 公務員犯罪後養老保險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國家工作人員判刑期間不用繳納養老保險,封存賬戶,刑滿釋放後可以繼續繳納,判刑前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判刑前後的合計繳費年限在退休前不滿15年的,可以由本人申請,繼續繳納至滿15年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也可以將個人賬戶一次性退還給參保人,保險關系終止。
法律依據:根據監察部《關於對犯錯誤的已退休國家公務員追究行政紀律責任若干問題的通內知》的規定,退休的國家容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或者退休後觸犯刑律,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自判決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
『叄』 公務員被判刑後,怎樣繳納養老保險
根據監察部的規定,已退休的國家公務員如果在任職期間或退休後因犯錯誤而觸犯刑律並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自判決生效之月起,將取消其退休金及其他退休待遇。這表明,對於那些因犯罪行為而被判處較重刑罰的退休公務員,國家將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退休金或額外福利。
我國刑法規定的刑罰種類包括五種: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這些刑罰的嚴厲程度從輕到重依次遞增。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對於國家公務員因犯罪而被羈押的情況,人事部的復函指出,如果最終被證明無罪,可以事後補發所停發的退休金。
對於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國家公務員,停發其基本退休金,但應發放生活費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這意味著,即使公務員因為犯罪行為而面臨刑罰,只要刑罰不是有期徒刑以上,他們仍然可以獲得一定的生活保障。
然而,一旦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從判決生效之月起,將停止發放所有退休金及退休待遇。這反映了國家對於犯罪行為的嚴肅態度和對退休人員權益的嚴格管理。
綜上所述,對於犯有嚴重錯誤並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退休國家公務員,國家將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退休金或額外福利,但會根據具體情況發放生活費,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