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從哪年開始交社保的
大家好!我是頭條號作者房師宏,由我來回答:事業單位從哪一年開始交社保的?
根據描述,工作快30年了,到現在也搞不清楚自己繳了多少年社會養老保險,事業單位是從14年開始繳的嗎?
我們國家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從2014年10月份開始建立個人賬戶,並由個人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而企業單位職工則是在1995左右開始由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整整相差30年左右。
那麼題主工作了快30年了,(按30年計算)從2018年往前推算,那應該是1988年左右參加工作的吧?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繳費是從2014年10月開始的,這樣算起來,2014年10月至2018年9月。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只有4年的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為26年,也就是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前至1988年9月參加工作之後這段時間,被國家承認為已繳費年限。這樣視繳費年限26年遠大於4年的個人繳費年限。題主也算作是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中人」。
對於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中人」,設置十年過渡期。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個人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期內退休「中人」新老辦法待遇對比,實行保底限高。
一位在機關事業單位幹了30年的工作人員,個人只交了4年的養老保險。而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則會繳納30年。因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間不同,繳費年限也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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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業單位繳社保都是從2014年開始的嗎?我負責任地告訴你是的。你說自己工作30年了,實際才繳了還不到4年的養老保險費,如果想提前退休怕領不到養老金。從你的工作年限來看應該是1988年參加工作,如果是20歲參加工作今年也才50歲,如果是男性離正常退休還有10年,是女性幹部也還差5年,為什麼要急著提前退休呢?當然,每個人無論做什麼決定總是有自己的理由,既然自己認准了的路就堅定地往前走吧!至於你擔心的退休後領不到養老金,這完全是自己嚇自己,事業單位雖然是2014年10月1日才開始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事業單位人員從2014年10月才開始繳納養老金,但你改革之前的26年工作時間都是視同繳費的,與實際繳費加在一起給你計算退休時的養老金。不過由於你工作時間不長,繳費年限也不是太長,又是提前退休,按照規定除個人賬戶外的基本養老金,每提前一年,就要減少2%,而且到了正常的退休年齡時也不會漲回去了,今後每年退休金上漲時與繳費年限掛鉤的部分也會減少。但換一個角度來考慮,退休後你又可以去做別的工作,可以掙錢不說,每年的養老金跟著上漲還不用繳費了,也很劃算的。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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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國發〔2015〕2號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規定,事業單位社保是從2014年10月1日開始繳納,和企業社保全面並 軌 。單位和個人按比例繳納社保。
但你以前的工作年限是視同繳費年限,全由國家買單,雖說只繳納了3年的社保,你提前退休是不受影響的。你現在辦理退休屬事業單位的「中人」,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的為「老人」、2014年10月1日參加工作的為「新人」。謂之:老人老辦法、中人過度法、新人新辦法。事業單位養老制度的改革,已開始同企業一樣,為全民養老計劃、為實現社保統一邁了一大步。
事業單位養老制度的改革步入了新里程。
㈡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如下:
1、單位繳費比例: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工作人員工資總額的10%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其中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個人賬戶養老保險費兩部分;
2、個人繳費比例:工作人員應當按照其工資總額的8%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其中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個人賬戶養老保險費兩部分;退休人員應當按照其基本養老金的10%繳納個人賬戶養老保險費。
養老保險的繳納條件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年齡條件:一般情況下,參加養老保險的年齡要求在16周歲以及以上的勞動者,6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
2、參保身份條件:養老保險適用於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等不同的參保人群。其中,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般由單位代繳;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需要自行繳納或由政府給予補貼;
3、繳費條件:參保人員需要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繳費標准和繳費基數由當地社會保險部門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製定。具體繳費方式包括月繳、季繳、半年繳或年繳等。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不同參保人群的養老保險制度和具體繳費條件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情況需要咨詢當地社會保險部門或相關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㈢ 事業單位臨時工繳納養老保險政策
法律主觀:事業單位除了會有正式工,還會因為需要而聘請一些臨時工,由於這些臨時工並不是長期需要,所以有些事業單位就會租畝不給這些臨時工繳納社保。事業單位不給臨時工交社會保險,該怎麼維護權益?事業單位不給臨時工交養老保險,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公司沒為員工交納社保,可以拿單位的勞動合同,或工資條、工作證等可以證明在單位工作的證據都可以,去單位所在地的勞猛團動局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保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枝型橘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在網上有許多專業的律師,你有任何交社會保險問題可直接點擊在線咨詢系統請他們給你提供解決方案.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