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試用期三個月不交社保怎麼賠償
試用期三個月不交社保的賠償方式主要包括補繳社保和支付滯納金,同時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以下是具體的賠償方式和相關說明:

補繳社保:
- 單位責任:用人單位在試用期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的,必須依法補繳。
- 補繳內容:補繳的社保應包括試用期期間應繳納的全部社會保險費用,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
- 補繳程序: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社保部門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社保部門將依法進行調查,並責令用人單位進行補繳。
支付滯納金:
- 滯納金計算: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用的,社保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方式通常按照欠繳金額的一定比例和欠繳時間來確定。
- 滯納金繳納:用人單位在收到社保部門的滯納金繳納通知後,必須按時足額繳納滯納金。
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
- 勞動者權利: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保,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 經濟補償標准:經濟補償的具體標准通常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資水平來確定。一般情況下,經濟補償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其他法律責任:
- 除了上述賠償方式外,用人單位還可能面臨其他法律責任,如被社保部門處以罰款、被納入失信名單等。
綜上所述,試用期三個月不交社保的賠償方式主要包括補繳社保、支付滯納金以及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在遇到此類問題時,應及時向當地社保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 試用期不上五險一金合法嗎
試用期不上五險一金是不合法的。以下是對此問題的詳細解答:
一、法律明確規定
-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在員工入職後,包括試用期期間,都有義務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是員工的基本權益保障。
二、試用期的法律地位
- 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員工在試用期內與用人單位同樣存在勞動關系。因此,試用期員工也應享受與正式員工相同的待遇,包括五險一金的繳納。
三、不交五險一金的後果
- 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不繳納五險一金,將構成違法行為,可能會面臨勞動監察部門的處罰,包括但不限於罰款、責令補繳等。
- 同時,這種行為也會損害員工的合法權益,員工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補繳五險一金,並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四、建議與措施
- 員工在入職前應了解用人單位的五險一金繳納情況,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
- 如果發現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不繳納五險一金,員工應及時與用人單位溝通,要求其履行法定義務。
- 如果溝通無果,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尋求法律幫助。
綜上所述,試用期不上五險一金是違法的,用人單位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