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河南省養老保險調動
跟隨個人轉移,需要個人前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養老保險轉移大致需要以下材料:
轉出:調動函、轉出單位的信息、轉移申請表、養老金賬戶明細;
轉入:轉移申請表、對方賬號、賬戶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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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河南養老保險怎麼申請
河南養老保險的申請及轉移接續辦法如下:
一、申請養老保險
在河南省申請養老保險,通常是在就業單位進行參保登記時一並辦理的。如果是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人員,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如身份證、戶口本等)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咨詢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獲取詳細信息。
二、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跨省流動就業:
省內流動就業:
三、特殊情況處理
四、注意事項
C. 洛陽養老保險轉移在哪辦理
洛陽養老保險轉移可以在以下兩個地點辦理:
注意事項: 在前往辦理之前,建議聯系相關部門確認服務時間,以免白跑一趟。 准備好個人身份證明、原參保地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函以及近期免冠照片等相關文件,以便順利辦理手續。 在辦理過程中,可能會被詢問關於工作經歷、個人收入狀況等信息,以便確定轉移金額。 如遇疑問或困難,可以直接聯繫上述任意一個辦公室,或撥打咨詢電話65277896尋求幫助。
D. 外地辦理的社會保險怎樣轉入鄭州
河南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或在本省范圍內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具體辦理流程包括: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申請後,向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後,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按規定應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對於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非河南戶籍的參保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由新就業地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規定為其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待其轉出河南省或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其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此外,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參保人員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資金轉移按個人賬戶儲存額和統籌基金的規定辦理。個人賬戶儲存額的轉移包括1998年1月1日之後的全部儲存額,以及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記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統籌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
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照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戶籍所在地的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按照國辦發[2009]66號文件規定其待遇領取地應為河南省的,區別情況確定其具體待遇領取地。在河南省范圍內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對於參保人員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前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本人向其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補繳個人欠費後再辦理轉移接續手續。在河南省范圍內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時,應先向其欠費的社保經辦機構補齊單位和個人全部欠費。確實難以補繳的,經參保人員同意,也應及時辦理省內轉移手續,但欠繳養老保險費的時間不計算繳費年限。
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