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沈陽市養老保險續交的手續
當時離開第一家公司的時候,公司給你出具的停保單,還保留著吧?沒有這個停保單,你的保險既不能轉移也不能重新開帳戶, 新的接收單位也沒法給你交,非常麻煩!
第二家單位不給交保險,停的這段時間就要你自己補了,補到新公司接洽的月份,具體是:持停保單和本人身份證去補交,你原來在哪個區交的,就去哪個區的社保中心辦理,說明轉為個人帳戶補齊欠款及滯納金即可,工作人員會給你核算總的費用,這個補完了,會給你出具一個單子,之後新公司憑此及你們的勞動合同就可以為你辦理了!
沈陽市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和平區總站路19號 82510065
沈陽市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和平分中心 和平區總站路19號 22532957
沈陽市養老保險管理中心瀋河分中心 瀋河區西順城街48號 62566373
沈陽市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大東分中心 大東區大東路培育巷5號 62433026
沈陽市養老保險管理中心皇姑分中心 皇姑區寧山中路140號 86264788
沈陽市養老保險管理中心鐵西分中心 鐵西新區重工南街66號(十二西路交通信號燈對面) 62446820
沈陽市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東陵分中心 東陵區文化東路82室 24232183
沈陽市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於洪分中心 於洪區黃海路39號 25835454
2. 養老保險已經停了幾年,但是沒有停保單,到新單位後怎樣續交養老保險
原單位已倒閉,社保關系已經轉出。到新的單位繼續參保就行了,新單位還是會用你以前的社保賬戶參保,和以前的繳費累計計算。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參保人員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2)辦理養老保險續保需要停保單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五條 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系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
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