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保險斷交了3年,還可以續交嗎
法律分析:可以,養老保險斷交三年並不影響當事人繼續交納養老保險。因為養老保險的重新交費,意味著當事人的累計繳費年限可以正常增加,只要是當事人本人還沒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那麼都是可以正常繳納養老保險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