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後社保跨省轉移辦理流程
退休後社保跨省轉移辦理流程如下:
一、發出聯系函
符合轉入條件的退休人員,需由新就業地(或戶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向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這一步是啟動整個跨省轉移流程的關鍵,確保雙方社保機構建立聯系。
二、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後,會核對相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隨後,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會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將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及部分統籌基金劃轉到新就業地的社保機構。
三、核對並記入基金
新就業地的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會在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核對無誤後,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會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
四、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最後,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會通知用人單位或退休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退休人員需按照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的要求,攜帶上述材料前往指定地點進行確認,以確保養老保險關系的順利轉移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