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陝西省養老保險人工服務電話
陝西省社會保障局:029-85537518
西安市養老保險經辦處:029-87272721
寶雞市養老保險經辦處:0917-3901822
咸陽市養老保險經辦處:029-33219072
銅川市養老保險經辦處:0919-3182965
渭南市養老保險經辦處:0913-2933742
延安市養老保險經辦處:0911-2162022、0911-2162023
榆林市養老保險經辦處:0912-3452070
漢中市養老保險經辦處:0916-2230040、0916-2230041
安康市養老保險經辦處:0915-8992913
商洛市養老保險經辦處:0914-2313700
楊凌示範區養老保險經辦處:029-87032063
西咸新區養老保險經辦處:029-33186638
『貳』 寶雞市養老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
養老保險作為社保當中的一項社會基本保險,與我們的生活是息息相關的,我們很多人都繳納了社保,同時也繳納了養老保險,很多人對於養老保險不是很清楚,所以今天我們就來介紹一下寶雞市養老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怎麼辦理的問題。
一、寶雞市養老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寶雞市養老保險的領取需要滿足以下幾種條件:
1、需要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養老保險的領取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沒有滿15年的,可以申請繼續繳費至15年,在辦理養老保險的領取。
2、養老保險的領取人需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也就是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才可以申請退休,並辦理養老保險的領取。
二、寶雞市養老保險怎麼進行查詢1、我們可以撥打寶雞的社保服務中心12333,說明人查詢社保的要求,然後按照相應的提示提供相關的材料,就可以查詢養老保險的繳費記錄和個人賬戶的余額。
2、我們可以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或者社保卡前往寶雞附近的社保服務大廳,在自助查詢機上查詢養老保險的那記錄和個人賬戶的余額。
3、我們可以登錄寶雞市所屬身份的政務app小程序,下載並安裝注冊,然後在社保功能里輸入需要查找的信息,就可以查詢養老保險的繳費明細和個人賬戶的余額。
三、寶雞市養老保險怎麼辦理1、我們可以通過工作單位來進行養老保險的辦理,因為社保是國家強制公司為員工辦理繳納的一種保險,而社保就包含了養老保險。
2、我們可以通過靈活就業來參加社保,但是需要個人承擔全部的費用,並且只能參保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
3、我們可以通過掛靠人力資源公司代繳養老保險,參保所需要的保費全部都由參保人自己承擔,並且還需要給掛靠的人力資源公司繳納一定的管理費用。
關於寶雞市養老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怎麼辦理的問題就講解到這了,養老保險領取的條件還是比較難達到的,畢竟花費的時間比較長,需要我們累計繳納滿15年並且還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叄』 在寶雞養老保險一年交3000,60歲以後每月拿多少錢
寶雞市的養老保險金發放標準是參照全國的最低基礎養老金標准兄唯,具體金額因地區和參保年限不同而有所差別。根據最新的規定,2021年全國最低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1372元。如果您在寶雞市參加了養老保險並繳納了滿15年,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男性60歲,女性55歲),那麼您可以領取最低基礎養老金的50%!。(MISSING)因此,如果您在寶雞市養老保險一年交3060歲以後,每個月能拿的養老金是1372元的50%!,(MISSING)即每月686元左右。如果您的參保年限達到了30年,那麼您可以領取最低基礎養老金稿塵嫌的100%!,(MISSING)即每月1372元左右。需要注意的是,這只是鍵手最低標准,實際的養老金可能會因個人繳納的保險金額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肆』 寶雞市社保繳費標准
寶雞市社保繳費標准: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為20%。個人繳納比例為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為10%。個人繳納比例為2%,另外還需繳納3元的大病統籌。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為1.5%。個人繳納比例為0.5%。
4、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為1%。
5、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為0.8%。
寶雞市社保參保流程:
1、新參保單位持填寫完整的相關報表及材料,需先審核。
2、持審核通過的相關報表及材料到窗口進行單位信息錄機。
3、憑錄入完畢的表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4、新參保單位當月到開戶銀行簽訂同城委託收款協議書。
5、辦理當月增員及月報填報。
綜上所述,寶雞市社保繳費標准根據不同的保險類型和繳費基數設定了具體的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參保單位和個人應按照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支付、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