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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基本養老保險

發布時間:2025-06-24 16:57:52

① 浙江台州椒江養老保

台州市勞動和社會復保障局
台州市行制政大樓[318000]
辦公室:88510506
勞動保障監察處:88510511
勞動爭議仲裁處:88510510
就業工資和技能管理處:88510507
養老保險處:88556063
醫療保險處:88556062
就業管理服務局:88200534
勞動保障監察支隊:88556162
職業技能鑒定中心:88205171
養老保險事業管理中心:88556030
醫療保險事業管理中心:88556029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② 台州社保中心咨詢電話是什麼

在外省讀書學生,在學校己買了保,家裡還要買嗎?

③ 臨海與椒江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轉移嗎轉移嗎

需要。

同城轉移社保流程:

社保現在不用轉移,只要原來的單位,把社保做停,不用辦手續,現在的單位憑身份證號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異地轉移社保的流程: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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